第64章 哦,李绣啊,没听过,不认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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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轮食客吃完走人,不大的粉店空荡下来,李绣看了眼时间,下午两点,饭点已过,就算再来人,也不会多,她松了一口气,同店里的帮工一起收拾了一下卫生,就在靠近厨房的桌子上坐下来歇息。
之所以敢大喇喇地休息,是因为这个粉店是她。
粉店连同厨房在内,不过40多个平方,不大,开在一个死气沉沉没什么活力的小县城。
县里的年轻人不管有没有能力,无一都渴望去大城市打拼,打拼出一份事业和前程,留下的都是中老年人以及儿童,县里虽然有不错的自然景观,但没开发出来,自然也就谈不上发展旅游业。于是,这个县城人口越来越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经济越来越萧条,也就越发显得死气沉沉。
但她运气不错,粉店开了两年,不仅把开店的成本挣了回来,扣除平日生活费后,还积攒下了小两万,收入在小县城里算中上,时常惹来周围店家的酸言酸语。
这年头,人人手机不离手,休息的时候,多半人会刷短视频,在小地方比例还要更大,十个人中有七八个人刷,李绣也不例外。倒不是她有多么喜欢短视频,事实上她觉得很多短视频信息量太少,废话太多,有些情节无聊甚至低俗恶心,但她不想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她脑子不太好,反应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如果格格不入的话,别人或会问东问西,或会暗地里说她闲话,她应付不过来。再有,她是开店的,总要和一些熟客进行聊天沟通,她生活太单调,一把年纪孤身过日子,聊家常聊不来,只能和别人聊短视频。
说来她脑子不太好,据实不是天生的,两年前回乡下祭祖的时候,老房子着火了,那会正是半夜三更,她睡得很熟,没能第一时间逃出去。
老房子是用木头盖的,一着火就不得了,房梁烧断砸了下来,恰好砸到了她的脑袋,还有挂在房梁上的镰刀还是什么刀的,也正好从她脸上划过。
于是,她脑袋被砸坏了,过往的事情全都记不得,脸也毁了,一道长长的疤从她额头绵延到下颌,横跨了她的右眼,丑陋至极。
她当时大概是紧紧闭上了眼睛,眼睛幸运地没瞎。
为了不至于吓到客人,她留了厚厚的长刘海,又戴了大大的眼镜,把疤痕稍微遮了遮。
对了,她父母去世多年,下头有一个弟弟,叫李清,从小姐弟两人相依为命,关系很好。老房子着火时,她弟弟也在,是弟弟拼着一条命把她从火里救了出来。弟弟花钱给她治病,告诉她过往的事,并把自己的存款尽数掏出来,给她开了这家能让她安身立命的店铺。
弟弟在大城市打拼,给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当司机,老板对他不错,给他开了不低的工资,这才让他有了不小的存款。
每次放假回家,都大包小包地给她带礼物,什么保健品,首饰,衣服,小家电什么的,她偷偷上网查过价格,都是不便宜的东西。
她想让弟弟不要破费,她一个人要不了那么多的东西,奈何她脑子笨,嘴也笨,总也说服不了对方,导致她欠了弟弟越来越多,以后也不知道能不能还得清。
李绣有点苦恼,亲兄弟明算账,她不想当个只会索取的姐姐。
她刷短视频用的Livebook的软件,这两年,这软件大火,周围的人都在用,她也跟着用。一打开,推荐页就有好几个被人专门剪辑出来的荒野生存恋综的短视频,她随意点开一个,看里头秦影帝同一个大花组队,在荒野里边绞尽脑汁地找食物生存,边谈起有点浪漫但不乏算计的恋爱。
在生存面前,恋爱对象也是竞争对手,只有势均力敌的双方,才能谈得了恋爱,还别说,看情侣双方互相算计,怪有意思的。
她这种无趣的人,都能看得津津有味,不怪这恋综爆火,爆火到第一季刚结束,粉丝就急不可耐地催促快制作第二季,催促了半年,节目组终于开始录第二季。
秦影帝第一季没有加盟,第二季破天荒加盟了,他早两年拿了柏林国际电影节的最佳男主角,成为了国民男神,没有对象的国民男神。看到他加盟,不知多少粉丝激动得嗷嗷叫。据说,其他女嘉宾为求能和他组队,八仙过海,大显神通,争得那叫一个头破血流。
不知为何,李绣看着短视频里过分英俊的影帝,莫名感觉到了一丝熟悉感,只是为什么会熟悉,她苦思许久,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她一个小屁民,又丑又笨又穷的小屁民,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去过本省的省会城市,和国民男神见过面感觉熟悉什么的,说出去一定会让人笑掉大牙,所以,她从来没同人说过,包括她弟弟。
秦南洲,她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毫无印象。
应该是错觉,我绝不可能有机会认识这种大明星,李绣心想。
这时,门口传来说话声,有客人来了,是两个陌生人,她站起来,露出憨厚的笑,对新客道:“欢迎光临,墙上有菜单,价格公道,卫生有保证,你们先看看。”
现在是春天,气温还有点凉,为首男人很年轻,长相俊朗帅气,只是染了一头过分显目的红发,耳朵上也戴着亮晶晶的耳饰,显得人轻浮不稳重,身上是一身很潮的黑色红纹运动服,看着就知是外地人,来自大城市的外地人。
红发男人挑剔地看了一圈店里环境,见卡其色木质纹理的桌子擦得很干净,没有留下发亮的油渍,铺着灰色瓷砖的地板也看不到什么灰尘垃圾,才稍稍放心地找了张桌子坐下。
另一个人年纪大一点,体型胖墩墩的,梳着发亮的油头,穿着一套灰色西装,上衣紧紧地贴着肚皮,显得很憋屈很不合身。只见他狗腿地站到年轻男人身边,谄媚地道:“方少,这小店太寒碜了,还都是些汤汤水水,我们要不去前边钟楼旁的饭店?我打听过了,里面的厨师水平还行,不至于入不了口。”
红发男人表情不太耐烦,“本少就想吃点汤汤水水,你有意见?”
“不敢不敢。”胖子讪讪地道:“您想吃啥都行。”
他朝李绣看过来,抬起下巴高高在上地道:“你这的招牌菜是什么?我们方少要在这里吃饭。”
李绣低下头,微微胆怯地介绍:“客人点得最多的是老友粉,酸辣口味,很开胃,其次是桂林米粉,偏辣的口吻。如果你们不吃辣,可以点猪脚粉,猪脚粉吃的人也不少,另外我们店里的汤全部是用新鲜大骨头熬出来的,喝起来很鲜香。”
从一开始说话磕磕绊绊,到现在勉强顺滑,她用了两年。
胖子不太满意,这些粉的食材听起来太廉价了,配不上大少爷的身价,他鄙夷道:“就这?你这开店的,就没有准备什么贵重点的食材吗?钱不是问题,你只管……”用最好的食材做。
“别嚷了,再嚷嚷给本少滚出去。”红发男人不客气地打断胖子,向他献殷勤他不讨厌,但献不到他心里去的殷勤就是烦人了,他都饿死了,哪还讲究那么多?
他是大少爷没错,但不至于架子大到宁愿挨饿也不吃一碗普通粉的程度。
想了想,道:“给本少先来一份老友粉,肉多加一份。”
自他被老头子发落到这片穷乡僻壤,他就没吃到过一顿可口的饭,要么太寡淡,要么太油腻,都快得厌食症了,现在迫切要吃点酸辣开胃的东西。
干服务行业,一天到晚笑脸就不能少,李绣笑着应了声,走进了半开放式厨房。
帮工是个年近50岁的大婶,弟弟李清帮她找的,手脚勤快,人也会来事,看李绣去煮粉,她则不动声色地给红发男人这桌上了热乎乎的茶水,再把瘪的那盒纸巾换成了新打开的纸巾。
别人可没这待遇,不过是看碟下菜。这年轻人都自称本少了,一定是什么富二代或者权二代,她不得伺候得周到点?不求有小费,只求对方一会别找麻烦。
茶不是什么好茶,只是普普通通的大麦茶,红发男人喝了一口,倒也不怎么嫌弃。能让他看得上的茶这些穷乡僻壤压根就没有,他难不成就不喝茶了?嘴里这茶至少麦香味够浓郁,热乎乎的,喝一口,胃感觉都舒畅了不少。
被呵斥了两次,胖子现在可不敢再随意出声,也不敢挨着他坐,寻了他后面的位置坐下,然后也要了碗老友粉,没有加肉。
他这当人助理的,吃的自是要比方致这大少爷差一丢才合情合理。
是的,红发男人是方致,以前留着一头闪亮亮的金发,后来审美变了,换上了灼眼的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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