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案发现场 (第2/2页)
工厂看门的大妈听到张伟的问题笑着回答道。
“案发之前是你听到宋陈兴对石磊大喊,我要杀了你!对吗?”邹雨拿着笔记本一边记录一边问道。
“对。”大妈很肯定的点了点头,“不只是我,工厂好多人都听到了,那两个家伙还打起来了。”
“你相信宋陈兴杀人吗?”张伟坐在椅子上,忽然没头没尾的问了一句。
“相信啊,咋不相信。”大妈听到这话很肯定的点了点头。
邹雨听到大妈如此肯定的回答,有些奇怪的问:“人家都说宋陈兴脾气很好,不会杀人的,为什么你会相信他杀人。”
“这小宋平时是胆子小,但是脾气太小的人逼急了也会出事情了。”大妈满脸知道内幕的样子,有些神神秘秘的说。
“逼急了?他俩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张伟看到大妈神神秘密的样子就知道中间还有什么内幕,悄悄递了一个东西过去。
“这石磊啊,是个弯的,天天动不动就占那个小宋的便宜,好像那天玩的有点过分了,把小宋逼急了。两个人直接打起来。”
大妈看了一眼张伟递过来的东西,顺势装在了自己的口袋里,嗑了一口瓜子,有些八卦的说。
邹雨听到这话,有些不可思议的问:“你的意思是他们两个之间可能有不正当关系?为什么我之前来问的时候,你没有说?”
大妈有点不好意思捏着口袋里的200块钱:“这也算人家什么隐私嘛,而且这都是小道消息,我们也不敢保证到底是不是真的。”
“对了,小伙子,你今年多大了。”大妈突然转头,笑的和菊花一样的对张伟问道。
“二十四,她是我女朋友,那大妈,我就先走了。”
张伟听到这话大概就知道这个大妈接下来要讲什么了,说完就拉着邹雨离开。
“啊?不是!”邹雨听到这话刚刚想辩解什么,直接就被张伟拉走了。
“你什么意思啊!”
到门卫室外面之后,邹雨甩开了张伟拉着他的手,有些不爽的看着他,什么叫自己是他女朋友,自己都没谈过恋爱好不好。
不过张伟压根没有理她,两只手搭在车盖上,思考了一下然后问了一句:“你应该测过了吧。”
“什么?”邹雨听到这个没头没尾的问题有些奇怪的问。
“从那家店到案发现场的距离,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骑自行车的话,大概要五分钟,步行也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没有不在场证明,有充分的作案动机,甚至现场发现了凶器上面都有他的指纹,现在又已经被迫认罪了。”
张伟看着汽车玻璃自己的背影不断念叨着,现在不管怎么看完全没有机会翻案。
“案发现场的工具是工厂厨房常用的菜刀,他是厨师之一,菜刀上有他的指纹,本来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邹雨听到这话忍不住辩解了一句,她在内心始终相信宋陈兴是无辜的。
“时间,地点,人物,一定有什么忽略的东西。开车!去警局。”
张伟打开了车门坐了进去对邹雨喊道。
“别随便支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