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行走大地,宾客权利 (第2/2页)
如今,他们已经逐渐摆脱了原始部落的阶段,开始向着稳定的农耕社会发展。
阿瑞斯一路走来,与大地上的众多部落打了交道,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当地居民无比热心的款待,他们烹羊宰牛,仿佛要竭尽物力般地招待他这位远来的客人。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觉察到了阿瑞斯神明的身份,而是因为这是希腊世界的传统所在,无论是人是还是神,只要进了自己的家门来,都该被当作神明来款待。
这便是所谓的宾客权利。
吃了主人家的面包,用了主人家的食盐,神圣的宾客权利便已经成立。
主人要对客人倾尽所有地款待,如果遇到危险,客人也要不惜生命地去回报这份礼遇,双方彼此互不加害,共利共荣,这神圣的权利受到诸神的见证,敢有违背者,必将受到惩罚。
这样的传统在西方流传悠久,在圣经的记录中,有一座名为索多玛的城池,此城中人人爱好男风,为上帝所厌弃。
上帝于是派下了两个天使,若能在这城中找出十个义人,则保全这一城人的性命,若不能,则毁去此城。
当时,这两个天使恰好住在了全城唯一的义人罗得的家里,城中的人们因为见到了两个天使,于是将罗得的家给包围,要求他献出两个天使,任由他们为所欲为。
罗得表示两位天使是自己的客人,绝不能容忍他们任意羞辱,于是愿意献上自己的两个女儿,她们仍是处子之身,希望以这两个女儿来代替天使。
为了保全客人的菊花,不惜献出自己的女儿供人奸淫,由此可见西方人对于所谓的宾客权利坚持到了何等离谱的境地。
而实际上,仅仅用酒肉款待,已经算是比较正常的了,阿瑞斯一路走来,甚至还碰到过一些离谱的部落。
他们因为见阿瑞斯生得身材高大,相貌不凡,于是纷纷抢着将自己的妻子女儿献出,希望这位远来的客人能留下骨血,改善部落的血脉。
阿瑞斯对此断然拒绝——这并不是因为阿瑞斯自己是个多么正派的正人君子,而是因为,胜利女神妮姬,正陪在他的身边。
在阿瑞斯离开大洋之后,妮姬不知何时悄悄地跟了上来,想跟着阿瑞斯一道在大地上游历,去看一看她以前从未见过的风景。
阿瑞斯本就有意和妮姬拉近关系,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于是他欣然带上了妮姬,两人结伴而行,一同走过了大地上的一个个风景各异的部落。
途中,他们在得到了丰厚款待的同时,也履行了自己作为宾客的义务——当主人家受到侵犯时,便要出手相助。
如今的大地上,人类的据点星罗棋布,但占据的地盘其实并不算大,在人类的活动范围之内,仍旧栖息着大量的野兽,时常为祸一方。
阿瑞斯所做的事情,便是替新人类们驱逐这些野兽。
这些野兽与过去白银人类所遇到的那些巨兽不同,它们并不只是单单的野兽,其中有很大一部分,乃是来自奇里乞亚的提丰魔种。
万魔之祖提丰,乃是深渊与大地共同孕育的子嗣,地母盖亚出于对众神的怨恨所创造的终极兵器,也是大神宙斯生平的宿敌,是唯一曾将宙斯逼入绝境的可怕敌人。
它与有着百怪之母之称的雌蛇厄客德娜交配,生下了众多的怪物子嗣,包括海德拉九头蛇、地狱三头犬、尼米亚猛狮、百首巨龙拉冬、双头犬欧特鲁斯、高加索神鹰、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等等。
可以说,希腊大地的诸多神怪,几乎都是出自于提丰的血脉,生育力之强,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个小宙斯。
如今的时代,提丰尚在奇里乞亚的山洞里蜗居,尚未到出世之时,然而由它繁衍出的诸多魔种却已经在大地上渐渐活动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