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她丝袜都是古驰的 (第2/2页)
他心目中除了《青花》之外,雄哥最好听的一首歌,也是他最拿手的几首之一。
随着弹唱的开始,众人都不由听得入神了。
林城的唱歌天赋倒也没有高到天人的地步,但他的嗓子很有特点,类似一点点的烟嗓,平时感觉不出来,但只要唱起歌来,就能带给人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而黄昏本来就是表达了时光流逝,岁月变迁的意境,二者相加,不止把女子听愣住了,更是差点把朱天宇眼珠子听出来。
不是哥们,咱们平日里都是一起翘课,一起偷懒的,结果你偷偷玩心眼是吧?
他知道林城以前上过兴趣班,但不知道他唱歌还有这么一手啊!
“有点味道啊。”
女子更是眼前一亮,忍不住当场就赞扬起来。
像他们这样的清吧,没法靠酒精和美女,那句只能靠环境了。
驻唱歌手,就是环境之一。
“再来两首,只要合格线以上,我就要你了。”御姐拍板道。
林城点点头,很快又是一首青花,一首张学友的吻别送上。
听完之后,女子直接鼓起掌来,道:“很好,都在水准线之上,你们俩我都要了,晚上七点到十一点,四个小时吧,给你……4500吧,客人要是点单,一首100,你分50。能接受吗?”
“可以。”
林城沉稳地点点头。
心里却有些激动。
可太行了!这价格,他上辈子也没有啊!
重生前的他也干过驻唱,但那些音乐学院毕业不好找工作的人,卷得自己亲妈都不认识了,tm的底薪三千都抢着干!导致他这种二把刀,底薪只给一千五!
而且那可是2024年啊!
重生到了十年前,反而提高了这么多!他能不激动吗?
更别所还带分成了,这要是唱哭了几个有钱妹妹,那这一个月不得奔着一万去了?
“好,你把你能唱的歌单写一下,等会给小吴一份,明天就来上班吧。”
女子说着,忽然想起什么道:“差点忘记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姓于,叫于淑,你叫我于姐就好了。”
“于姐好。”
林城伸出手。
这一握,只感觉于淑表现出来的强势丝毫不符,小手竟然柔弱无骨,有股温柔的味道。
二人一触即分。
于淑又转头看向了朱天宇,却蹙起了秀眉,“至于你么……”
驻唱歌手倒是很好安排,多一个少一个都行,但朱天宇,就不好弄了……她这里到底是酒吧,服务员也是有颜值要求的。
不是说朱天宇多丑,也是正常的小伙子,但这满脸青春痘,负责送酒的话,真的是有碍观瞻了。
于淑斟酌道:“服务员满了,保安有考虑吗?四个小时,我给你……三千如何?”
这个工资,于淑已经给得破了天际了,完全是看在林城面子上。
以现在海州的平均工资,干够八个小时,甚至十个小时的工作,都只有三千出头。
“可……可以。”
朱天宇当然也清楚行情。
因为他妈就在二院当护士,一个月满勤都还不到四千,他四个小时人家就愿意出三千,这真是打灯笼都没地方找。
但关键是看和谁比啊!
狗东西林城只要在台上唱歌就有钱,还有分成,他却只能跑去看大门……
……
“你个狗东西,不请我吃顿好的,这事绝对没完!”
还没出大门,朱天宇就冲过来勒住林城的脖子,咬牙切齿的威胁。
“汉釜宫的自助!现在就去!”
作为十年老友,林城可太懂这家伙了,没有什么是不被一顿自助收买的。
果然,刚才还一副伤了自尊的朱天宇都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下来,只是道:“那你还得教我唱歌。”
“你愿意学就行。”
林城满脸轻松。
老朱这家伙,哪里是学唱歌的料,后世他也一直嚷嚷着跟自己学着当麦霸,结果一到ktv,听到的全是‘大哥别摸了,唱会吧’。
一路朝着自助餐走去,朱天宇一路絮絮叨叨的道:“小城,你怎么唱歌这么厉害啊,我以前都不知道?还有……今天那个于姐,气势也太强了吧,我看见她,就有点抬不起头来。”
“御姐是这样的。”
林城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却叮嘱道:“不过你可别招惹她。”
三十岁的年纪,就趁这么大个酒吧,还这么多年没人敢闹事,背景绝对不一般。
“你当我傻啊?”
朱天宇不屑的道:“我刚才都看了,她穿的丝袜都是古驰的,老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