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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他是认识的。
池琳的弟弟。
温既琛这样日理万机的大忙人,对池奚的印象当然不深。
细细一捋,也就是——
池家混吃等死的小儿子,没他姐姐一半聪明,他姐姐雷霆手段,他就像是面条,不用掐都软。
温既琛刚才之所以会发出嗤笑,也仅仅只是因为,他还真没见过像池奚这样,如此有自知之明的废物富二代。
傻得甚至透出了一点儿天真可爱。
这人还故意和蒙家小孩儿一起当他面骂他。
就这点儿小把戏……
温既琛掀了掀眼皮,故意出声:“就这么和长辈打招呼?”
池奚:“长辈???”哪来的长辈?
温既琛的脑子让驴踢了?
温既琛居高临下:“你二伯对赌输了,早在三个月前就改口叫我好大哥了。”
池奚震惊。
草!
意外竟然来得这么突然?!
而且叫什么不好?偏偏叫大哥!把他们这一家子全都捎带上降了个辈分。
池奚二伯也是个纨绔富二代。
就不能学学我?池奚痛心疾首地想。学学我,多有自知之明,从来不乱搞,也就不会输得管别人叫大哥。
不过没关系……
池奚抬起脸:“哦,温总想当我大伯啊,也行,就是我大伯死得早,你看你介不介意?”
温既琛压根不和他计较,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小孩儿真没礼貌。”
然后抬手拍了下池奚的脑袋。
池奚差点整个人当场炸成一颗毛栗子。
摸摸摸他的头?!
他亲姐姐都不带摸的!
这头温既琛收手,捏了下指尖,心说这人头发还挺柔软。
他想起来很早以前,家里请的那个风水师,喝着茶,说“耳垂厚的人福厚”、“头发软的人心软,做不了大事”。
他又扫了眼池奚。
也不用看头发软不软,看这位池少的脸,就是娇生惯养,吃不得苦,屁大点儿事都做不好的人。
“慢慢玩。”温既琛扫过池奚身后的卷毛几人,把他们都看得腿肚子打哆嗦了,然后温既琛才带着人走远了。
池奚是很想当场冲上去抓温既琛的脑袋的,但是让卷毛死死抱住了。
“别去!你打不过啊!”卷毛压在他耳边喊。
池奚:“……”
池奚缓缓转过了头,看着卷毛。
卷毛:“别看我,加上我也打不过。”
后面的人颤声说:“是啊池哥,加上咱们一块儿,那也打不过啊。温总要是把我腿打折了,回去我爸没准儿还得夸他打得好。”
谁叫他们这么一帮人聚在一块儿,那就叫“纨绔”呢?
池奚皱着脸推开了卷毛:“别抱着了,热。”
卷毛胆战心惊地松了手,然后才想起来自己的生死问题:“你说温总听见我刚才那些话,不会想弄死我吧?”
这一下连问池奚借钱都搞忘了。
池奚:“这是法治社会。”
“……有道理。”卷毛冷静了一点。
池奚咂嘴:“说不定你刚才说他鳏寡孤独,他还挺高兴的呢。你听他说的那些话……人就不喜欢结婚。人就爱当光棍儿。”
卷毛嘴角抖了抖。
是、是这样吗?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池奚的表情,这位小祖宗一脸放松,刚才还皱着的眉毛这会儿都舒展开了。
池奚重新坐回沙发上,张嘴先问了个大家答不上来的问题:“什么样的叫坏事啊?”
“啊?”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池奚怎么突然问起了这个。
卷毛一阵迟疑过后开了口:“这坏事也分大小啊。你怎么突然问起了这个?”
池奚抿了下唇,没好意思说。
他之所以生日那晚没睡好……都是因为他做了个噩梦。
噩梦里,他好像变成了一本书里的角色。
姐姐池琳变身成为恶毒女配,拼命阻挠男主成功,而他这个做弟弟的,则变身成了愚蠢炮灰,早早就死了。
一直活到大结局的除了男主角和他的女友们,就只有一个异类了……那就是温既琛。
温既琛以终极反派大BOSS的身份,起码比池奚多活了90%的剧情。
足足90%啊!
那个梦实在太逼真了。
以致于醒来的时候,池奚差点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一颗心都被梦中的悲恸与绝望牢牢揪住了。
他才22。
他可不想英年早逝。
池奚皱眉。
他也不希望姐姐早死。
如果说要做终极反派大BOSS才能活得长久的话……那他也可以啊!不就是做坏事嘛?我从今日学起!
俗话说得好,“修桥补路无尸骸,杀人放火金腰带”,还有话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从今天起,他就要做个祸害。
“池哥?池哥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了?”
池奚闻声回神:“没什么,我就是想做个像温总这样的人。”
大家愣了一下:“是……这样厉害的人?这样有钱的人?还是……”
池奚:“做个坏人。”
大家震了震,一时间以为自己听错了。
“那您是想……”
“就从今天做起,每天做一件坏事,寿命长一天。”
“?”大家心说您确定自己没说反?
“那您是要杀个人、抢个劫……”
“这犯法。”池奚否决了。
“那您是要在商场上叱咤风云,一个决策弄垮三家公司?”
池奚一听,嗯,这很温既琛。
但是问题来了……
他的智商,好像,大概,应该,不足以支撑他完成这样复杂的流程。
池奚陷入了沉默。
大家这会儿也看出来了,这小少爷就说着玩儿呢。
真要说干坏事,他敢干什么啊?
问一下秦小姐有没有送上门,他都翻脸。
半晌,卷毛开口:“你真想干点坏事?”
池奚:“啊,你有主意?”
卷毛想了又想,斟酌了再斟酌,小心翼翼:“那要不……你在半夜两点的时候,在居民楼下跳广场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