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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一地鸡毛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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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瑖蹲下身体,轻轻抚摸着dusk毛茸茸的身体,dusk打着呼噜,用头轻轻蹭了蹭钟瑖的手。酒店的喧嚣和委屈求全,独坐空房的孤寂和烦闷,在猫咪的呼噜声中,慢慢消散。

钟瑖索性坐在地毯上,把dusk抱在怀里,享受着猫咪带给他的轻松惬意,不知不觉间,竟然靠着沙发睡着了。

一觉醒来,晨曦已经透过窗户静静地探了进来。钟瑖揉了揉眼睛,腿上的dusk见主人醒来,也乖巧地从他身上跳下来。钟瑖爬起来,活动了下睡得有些僵硬的身体,去洗了个澡,换了套行头。准备把换下来的衬衫扔进洗衣机的时候,发现领口袖口已经磨得肉眼可见的发毛,再穿出去,被人看见,就有些失态了。他弯腰随手把衬衫扔到了垃圾桶。直起身子,钟瑖呆了一下,回头又从垃圾桶里捡起了衬衫,果然是前女友送他的礼物,当初来上海,行李收拾得匆忙,没想到把这件衬衫也拿来了,这几天忙的晕头转向,穿衣都是匆匆忙忙,不知怎么穿了出去。看这件衬衫的状态,是不能穿了,扔了就扔了吧。

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其实人与人的关系和衣服一样,会不知不觉间磨损,时间到了,不管你心里是不是不舍得,总归是要舍弃的。

年轻时弥足珍贵的感情,因为不知道如何珍惜,莫名其妙就丢了,本来还以为能留个可供凭吊的念想,可不知何时,这段感情就烟消云散,只留下些只鳞片爪,还是模模糊糊的。

钟瑖扔了衬衫,给dusk开了一个罐头,奖励它昨晚对自己的安慰。dusk边吃边发出呜呜低鸣,显得非常快意。钟瑖又摸了摸dusk,试图用摩擦产生的微弱电力,再给自己补充点能量。

钟瑖在楼下便利店买了一份早餐,年轻的时候,他从来不吃早餐,无论读书还是上班,都是睡到马上要迟到的那一刻,匆匆爬起来,然后扛一下就到中午了。过了三十,身体机能下降,像这种前夜喝过酒的时候,如果再不吃早餐,他甚至都能听到胃壁摩擦的声音。

钟瑖在车上,趁着红灯的时候,见缝插针吃了早餐。在地下室停了车,钟瑖仰头把剩下的果汁仰头喝光。年轻的时候,钟瑖鄙视喝果汁的男人,觉得太装。到了这个年纪,矿泉水太寡淡,喝碳酸饮料会发胖,他又乳糖不耐不能喝奶,也只能喝点这种果汁。钟瑖听说以前的大老板,老婆亲手榨鲜果汁给他喝,老婆出国陪孩子读书后,专门交代家里的保姆,早晚给他榨一杯果汁。以前觉得矫情,现在想来,老板的老婆真是个精明的人,一杯鲜榨果汁,从榨到喝,就是一个小小的仪式,早晚喝一杯老婆现榨的果汁,慢慢就对老婆有了一丝浅浅的依赖。像老板这种不需要为衣食共同奋斗的夫妻,除了共同利益,也只能用这些浅浅淡淡的依赖感维持。一旦这些维持也没了,在这个冷冰冰利益至上的社会,很容易像那对抢公章的生意夫妻一样,一拍两散,一地鸡毛。

安迪。沃霍尔说过:每个人都能出名15分钟。在这15分钟内,他可能会占住许多人的眼球和思维。同样,某些人,也会在某些莫名其妙的时刻,突然占据你15分钟。

最近多梦,会梦到一些人,内容颇荒唐。其中有些人最近练习比较多,有些许久没见过。早上坐在床上,自己都觉得有意思,怎么会梦到他们。

也曾有人说梦到过我,当时还有些惴惴,现在想来,你梦到我,关我何事,我又不是巫山神女,能主动跑到你梦里行云布雨。

我是天边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转眼间消灭了踪影。

刚工作时,有位漂亮、任性的女同事,网名叫永恒。离开那家公司后,十多年没见。前段时间碰到,加微信,网名变成了多多。她姓钱,合起来就是钱多多。很实惠的网名,我微信上就有两个钱多多。

年轻时贪心,以为什么都不会变,身边的人会一直在身边,喜欢的事物会长长久久的喜欢下去。人到中年,才晓得,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别人会变,自己会变,环境会变,感受也会变。

种种变化,都不是我们能掌握的,而且,清风明月,近水远山,往往不敌铜钱四万。

恍惚彷徨中,似乎只有软妹币才永恒。

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里,最后能留在身边一直陪伴你的,不过是三五至亲。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不是偶然,是过客。

红泥炉半燃着丢在阳台,淋了一夜雨,裂了。

炭还没烧完,于是,又淘了一个铸铁火钵。

火钵不大,样子就像和尚化缘的钵盂被咬了一个口子,上面正好能架起一个一升的小铁壶。

以前用电壶煮水,水很快就开了,忙倒水泡茶,慢了水就凉了。茶很快就泡没味了,忙换茶,有时一晚上换三四次茶。一夜茶喝下来,手忙脚乱的,都忘了品茶的味道了。

用火钵,点个炉子就要半个多小时。机压的竹炭,本来就很难点,再加上我笨手笨脚,每次都被搞的两鬓苍苍十指黑,炉子才给面子似的烧起来,竹炭烧得再旺,也只是红彤彤,不冒火。有点像我的性子,心里再燥,面上也是蔫蔫的,不是不急,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点炉子的功夫,可以考虑喝什么茶。

炭火烧水慢,可以从从容容选茶,准备茶具。铁壶壁厚,散热慢,水凉的自然慢,可以坐稳了,定定心心喝茶。

有时候懒得一壶壶烧,就在煤气炉上煮一瓦罐白茶,然后热在火钵上,渴了,就用竹勺舀一勺倒在杯子里。罐子也是网上淘的,雅安的黑陶药罐。老婆说它样子像个夜壶。她形容的没错,可用这个罐子煮的白茶,非常甜糯,所以我也就不去计较它的长相了。瓦罐导热慢,用它煮茶,可以慢慢的欣赏什么是“蟹眼已过鱼眼生,飕飕欲作松风鸣”。电壶里,这个过程只是一瞬,瓦罐里,可以慢悠悠延续很久。慵懒地靠在厨房的墙上,看着水咕嘟咕嘟冒泡泡,我感觉很舒服。

一个中年男人,这么懒散,挺没出息的。

鄙视一下自己。

今天没煮白茶。烧水,泡普洱。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开始能从普洱的陈泥味中,品出甘甜。茶还是那个茶,味道应该还是那个味道,可能喝久了,唇舌适应了那闷闷的苦涩,自动过滤掉,压在苦下面的甜,才幽幽地泛了出来。

水烧开了,冒出来,滴在火钵上,刺啦一声,溅出一阵白烟,明早来看,书房甚至整个阁楼应该又会被罩上一层白灰,管他呢。丈母娘出去旅游了,只要在她老人家回来之前把屋子收拾干净就行了。

把铁壶移开,露出一钵火红的炭,清冷的空气弥漫出竹炭的焦香,熏出一缕暖意。我突然感到一阵久违的寂寞。从小性子就冷,不喜欢热闹,也不太会分享内心的感觉,久而久之,我就喜欢一个人呆着。

可今晚莫名想找个人来陪。如果是个男的,就歪在对面的懒人骨头上;如果是个女的,就偎在我怀里,不说话,就一杯接一杯地喝茶。

对一个已婚男人来说,这么想有点政治不正确。不过,万恶淫为首,论行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好人。

想想而已,又不犯法。

婚前,我可能会把楼下那位叫起来,那时,她或许会欣然上来陪我喝茶。现在,要是敢吵醒她的美梦,迎接我的只会是河东狮吼。

反过来,要是被吵醒的是我,估计也会不耐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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