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温被人偷家 (第2/2页)
“余先生,其实游艇租借其实都是小意思,想要离开附近海域到达白小姐的岛屿,我们需要通行证。
这几天我找了这里的人,花了一万块做了个假的。”
说着,森哥从自己兄弟的手中,接过了一本写满了外语的证书。
这个自然是真的,毕竟这是白松月拿给他的,不过按照计划,这个通行证在余温眼中必须是森哥花钱伪造的。
因为只有伪造证件,才最符合事情的发展,以及余温的认知。
得知森哥早就找人做好了假证,余温顿时在心里松了一口气,他知道现在必须要和森哥好好相处,于是主动示好道:
“辛苦森哥了,租借游艇的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保证几位兄弟在海上也过得舒舒服服!”
第二日中午,余温吃过午餐就出去了。
森哥看着自己手机里的内容,对着余温离开的背影露出了一个微笑。
事儿成了!
虽然对方没有用现金结账,但是给森哥和飞哥一人赠送了一套房产。
两边的人都去看过了,同样都是两室一厅两卫的跃层,总面积大约有一百四十平米。
虽然不在市中心,但是市场价格将近八百万。
如果用来出租,每个月的租金大约是五千左右,如果着急用钱还可以拿去卖掉,森哥对此简直满意得不得了。
至于余温回去之后何去何从...
关他什么事?
何况这次的事情,说白了也是余温不讲究。
白松月是什么人,当红女演员、编剧、词曲人,傅云书的表妹!
三万块就想让他们得罪这样的人,白日做梦呢?
再说了,如果动真格的,白松月是可以报警的!
绑架罪未遂,在龙国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就算情节较轻的,也会被判刑五年到十年。
而且无论哪种都要交罚款,交不起就会被没收财产。
搞不好,上半辈子白干,下半辈子完蛋。
森哥对自己的认知很清晰,自己是大混混,手底下的兄弟是小混混,平时他就是带着兄弟们看看场子、勉强养家糊口。
他又不是电影里的黑社会,违法犯罪的事儿怎么能做?
把余温介绍给董思雨,顶多也就是赚点‘牵线’钱,大家都是你情我愿的。
他们这样的人就连收钱揍人,都会完全避开要害、往肉多的地方打。
虽然动手的时候看起来凶了点,但是不仅不可能闹出人命,甚至连轻微骨折的都屈指可数,堪称‘职业打手’级别。
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规矩。
余温坑他,他现在坑回来,也算礼尚往来。
森哥吃饱喝足,就招呼着自己的兄弟们回房间。
现在白松月还没有出发,余温再积极又能如何?不还是得乖乖的在这里等着吗?
回到房间后,森哥招呼自己的兄弟们围在一起:
“这是月姐给的地图,月姐的房子前面的花园有喷泉,房子后面是游泳池,所以这里是后花园。
从后花园的小门,也就是这里出去之后往左拐,沿着院墙一直走就会到达森林边缘。
进入森林之后,跟着里面的大石头走出森林,然后往右走大概十分钟就会看到一个类似窑洞的酒窖,我们趁乱离开之后要去的就是那个酒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