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第2/2页)
巷子里永远有佝偻着背影的老太太,穿着一件旧布的花衣裳,配着她们过于苍老的面庞,瘦弱的爬满皱纹的手臂,白发苍苍,再也不会回到年轻时候的样子。
曾经同她们一起年轻过的人,大抵都已经死去。
有人摇摇晃晃的走着,有人还能高声叫卖,仿佛还能再活五百年的样子。
马莹挺开心的,一边买一边吃,手上还提着几个包子…
林芷也吃了包子,又买了一把烤鸭肠,细细的鸭肠被炙烤,撒上孜然,辣椒面,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她给沈珏喂了一根“他家这个,做了得有三十多年了,那大哥,还是我干爸看着长大的,之前是他爸爸在,不过老爷子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干不动了,他就才自己上了。”
“听说靠着这份独门绝技,挣了不少钱,房子好几套,可还是愿意住在这里。”
不忘记自己最初的家。
说到这里,林芷突然想起苏淮当初的那句,我们的家。
其实对于家的概念,林芷有些模糊了。
西城也算,东城也算,江家也算,纽约也算,柏林也算…
她的家和房子有好几处,可他们家的人永远都凑不齐了。
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苏淮了。
沈珏秒懂,就转移换题道“有些人就是这样的,比较念旧,有些人永远追求新鲜。”
狗七七看着林芷手里的鸭肠,鼻子噗呲噗呲的,哈喇子流了一地…
沈珏拿出纸巾给它擦嘴,摇着头掐着七七的嘴“还好你不是工作犬,否则你这个德性,可怎么得了…”
林芷给它也喂了一根,七七吃的可欢乐“七七只适合做宠物,它这智商,能把人耍的团团转。”
说罢又补充道“菠萝蜜的爸就是工作犬,也快退役了,爷爷说等退休了,接到家里来,好好给养老。”
七七吃完了,又摇着尾巴继续,仿佛在说:再给点儿啊,妈妈…
沈珏擦干净了它的嘴,捏着它的肚子“工作犬也很不容易,不比平常的狗,七七,你别晃了,你看你最近胖的,这都是陆白喂的吧…”
林芷正吃着鸭肠,直接噗嗤一笑“它太受宠了,谁都喂几口,于是…”
几个人嘻嘻哈哈的聊着,还买了几个新鲜的甜瓜,一路踱步到巷子的尽头。
灰白色交错的巷子尽头,是一条很是宽大的湖。
与南大的湖不同,它更为广阔,上面也有一些船。
不太宽大甲板上有一条晃着尾巴的狗,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它似乎很小。
两排高大的绿色白杨在宽阔的道路两边迎着微风低声欢笑,不远处就是游船有些低沉的长长鸣笛。
似是哀鸣。
这条路是人行道,所以没有车,只有寥寥的几个人,和几辆自行车。
青春的少年少女骑着自行车欢笑着走过。
绿茵环绕的热烈夏天,那种叶子的成熟深绿,不同于春日的萌芽翠绿。
许多年前的鲜花的弥漫的醉人春色里,江九州就是吃完饭出来漫无目的的散步时,然后在这个湖边再次与苏淮相遇的。
时间过了快三十年,当他再次看见苏淮的时候,两个人都已经进入了中年期。
他愣了一下,然后表情从惊讶转变成欣喜,对着苏淮说:我找了你很久…
那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眼就能认出来,这个人,就是当初救他的那个少年。
就是他苦苦找寻多年,却始终找不到的人。
多年过去,他只是年纪变大了,开始苍老,他身形还没有变,眉目也没有变。
即将要做外公的苏淮,已经不再是那个十七岁的少年,他看着年华不再的江九州,看着他欣喜的带着眼泪的眼睛,看着他紧紧的拉着自己的那双手。
他的旁边,是孩提时代的江翀,那一年,江翀不过五岁,手里拉着一条威武雄壮的德牧。
江九州自然是没有放苏淮走,他拉着苏淮,聊了许久,苏淮也都是认真的回应。
江翀永远记得那个画面,也永远记得,江九州带着眼泪花的对他说:来,小翀,叫爷爷。
江翀童真的且认真的对着苏淮,叫了一声:爷爷。
在家里体育场跑道上,和张扬一起跑步跑到挥汗如雨的江城南,想到这里,只觉得,苏淮死的那么早,真是太可惜了。
在他与苏淮从相识到苏淮死去的,那仅仅十三年的光阴里,他觉得,苏淮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他聪明,善良,松弛有度,永远高风亮节。
他明明可以借着江九州欠他的人命情,去求得一些东西,可是他完全没有。
他所拥有的,都是靠着自己的努力得来的。
他一生唯二对江九州有所求的,只有林芷被认为养女的那一次。
以及他含恨而终,遗憾连连,放下了一生守护的人格与尊严,去最后求江九州,也是为了保全自己吃尽苦头的孙女和女儿。
…
江九州一边吃着李子,一边喝茶,满脑子都是苏淮和霍兰陵。
沈珏和林芷一路走着,七七也一路溜溜哒哒。
林芷看向微风不燥,波澜不惊的广阔青绿色的湖面“我六岁来到东城的时候,再次到江家做客,后来,就总是很喜欢走那个巷子各种买吃的,再走这一条路。”
格外安静,安静的像梦里的温柔微风。
沈珏放开她的手,揽上她的腰上“我以前和我妈,也来过许多趟,可惜始终没有遇见你。”
世界之大,我们始终擦肩而过,始终不曾相遇。
那一日,在江九州的再三邀请下,苏淮终于同意去江家做客。
江空明面对着这个始终活在自己父亲嘴里二十多年的,素未谋面的叔叔,充满了敬意,就灿烂的笑着问候道:苏叔叔好,我是江空明。
在江家,被众人视为座上宾的苏淮,看着人家家里这么热热闹闹的,他也很高兴。
心想,我现在也是有孙女的人了,我的孙女,以后也有一大家子人,真好。
后来,当他面对着吃尽苦头受尽羞辱的苏子衿和林芷,红了红眼睛,回头看向让自己爱了那么多年的西城,叹了一口气,然后坐上了车,他再也没有回头。
…
江城南跑完步,刚洗好澡,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下了楼,就看着江空明和孟繁星一路有说有笑的走进来,便主动道“爸,妈。”
江空明从那些充满惊喜的回忆里抽身,看着已经三十岁的君子如竹般的江城南,只觉得时间过得可真是快,二十五年前,自己初见苏淮的时候,也不过是江城南现在这般差不多的年纪而已。
孟繁星也张望了一下,没看见林芷,就问道“小芷他们人呢?”
话音刚落,只见沈珏林芷牵着七七,从背后主动问候道“干爸,干妈。”
江空明和孟繁星同时回头,只见沈珏林芷站在白杨树遮盖的宽大阴影里。
同样的一身纯白,恍若那一年,苏子衿和苏于归在这里初见时候的样子。
说是初见,其实就是重逢。
地面上有许多星星点点的斑驳的微光,它们燃烧了那些绵长的光亮。
一束微光,可以照亮一颗死亡的心。
死亡的心,还怎么形容,就是你活着,但是大半颗心已经死去。
那大半颗心里,住着你已经彻底崩溃的,又或者永恒崩溃的情绪。
你面对未来,只觉得遥遥无期,并且大雾迷茫。
那样的迷茫持续了多久呢,大抵是持续了五年。
五年是多久,是从十七岁到二十二岁。
从未成年到成年,从尽是青涩到微微成熟一些。
你脱离了最初愁绪羁绊的广阔土地,去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
那样陌生的浮华城市是你曾经充满期待的美好未来,可是未来的光影斑驳里,却没有了最初与你共同期盼未来的人。
陌生的城市里到处都是陌生的人,他们带着各色的面孔与你擦肩而过,你凝望着天与地,只觉得天地苍凉如此。
那种苍凉,像故乡山上那些密密麻麻的爬山虎,爬满了你刚刚十八岁的心。
手机上的账户里,是你似乎永远没有见过的,那么多的钱。
你曾无数次想要脱离贫穷,脱离最初成长的土地与环境,去改变自己,改变未来。
后来,你脱离了那记载着你成长与青春的浩瀚土地,远赴千里之外,拿起了新的课本,走进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
身后是一棵高大的枣树,果子已经成熟,红与绿交错的颜色,就像你曾经悲哀与欣喜反复去交错的人生。
每一日都有新的黎明,可是世界上再也没有了与你一起等待黎明的人。
杨好的脑海里浮想联翩,南筝吃着紫色的葡萄,笑着看向她说“好好,你看这个好看吗?”
手机页面上是品牌童装的婴儿服。
南筝近日,根本不敢离开杨好,一直在家里寸步不离的守着她,于是,也没有出去逛街。
杨好微微点了点头“妈,好看。”
南筝手指一动,头也一动“那我买了哈,让他们送到家里来。”
杨好微微一笑“谢谢妈。”
南筝微微一笑“这么客气,这是妈应该做的,对了,你还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
石榴树上的果子渐渐圆润,开的早的荷花,只剩下大颗的青绿色莲蓬了。
那些充满期待的人生里,有希望也有失望。
就像我们,始终都有悲与喜,也有甜与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