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杀进野猪岭 (第2/2页)
第三天上午,在林子西侧边缘发现一具人骸骨。
此骸骨为男性,手里握着一把断了的已经半风华了的牛角梳子,张晓东知道这便是那个极其喜欢梳头把鬼子引进野猪林绝地的天义五当家的。
了不起!民族英雄!
默默地站立一会儿张晓东与战士们集体对这具骸骨敬礼。
部队继续向前。
没多久,众人走出了野猪岭。
刘山东子、一枝花及“老占山”并没藏在这里!
按照预想,如果他们真的在此藏身岭中应该有其密营,一路走来,人与密营都没看到,部队搜寻仔细,根本就没有疏漏掉一处地方,就算是一只鸟也被看得清清楚楚。
事实证明,张晓东的分析及第六感觉是错误的。
士气一下子有些低落。
刘山东子、一枝花、“老占山”不是傻子,相反却狡猾如狐,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么长时间或许早就逃出了合江地区,如果真逃了出去,中国这么大一时没地方去找他们!
张晓东之所以判定土匪们会藏在野猪岭,不仅因为这里是人类禁区,而且还因为这对夫妇和“老占山”的性格,正因为三人太过于狡猾,所以,才会做出常人不能做出的事情。
从搜寻结果看,张晓东高估了他们。
“师长,你看那是什么?”
正郁闷不堪时有名战士手向岭下一指。
岭下一百多米处有块突出的巨石。
巨石上有一只黑熊!
没错,就是黑熊,东北俗叫黑瞎子,眼前这家伙个头很大,足足有五六百斤,如小山一般,在大山里看见黑熊不稀奇,稀奇的是在这个季节能看到,按理说,它们不都躲起来冬眠了嘛。
今天天气出奇的好,没有一丝风,万里无云,气温很高,有种春天的感觉。
这头黑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眯着眼睛惬意无比。
“师长,你看它爪子里握着什么?”
这时那名战士又大喊起来。
大碴子!
这是东北俗称,就是大的玉米粒,那只大黑熊爪子里竟然握着一大把大碴子!大黑熊惬意无比,慵懒地晒着太阳,眯着一双原本不大的眼睛,时不时向嘴巴里塞几粒玉米粒。
“有情况!”
众人立马振奋起来。
在这里,按照常规不会出现大碴子,深山老林距离村屯好几百里,这个季节黑熊根本不可能跑出去,造成这个景象唯一原因是:这里不仅有人,而且还在这里贮存了玉米粒之类的粮食!
普通人不可能这样干。
土匪,只有土匪才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