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傻逼作者穿书真像 (第2/2页)
左边:
万红缀银地,唯卿胜朝梅。
哑口无言的顾云,抬头一见:
迎朝居。
左下角。
落笔:萧野。
“这谁写的啊?写的相当桀骜不驯,非常有个性…”下次别写了,污染眼睛。
顾云硬夸完后,耳边响起了16的声音。
『朝雪仙尊,仙龄二百岁,是天妒人怨的天之骄子,更是赫赫有名的雪情尊者,‘不知七情六欲’,‘不知人情世故’,‘不知情为何物’,以三不知闻名于世。
信奉‘太平盛世,唯善长存’。』
“16,这跟咱们现在的目的有关系吗?!”顾云问着停在空中的16。
顾云抛弃了一时的情情爱爱,几年下的努力接任务获得业绩,终于混上了守卫禁地的堂主,还被炎弦夸奖了一番。
至此他便脱离了宋御宴的控制,搬到了堂主的院子,以后也多了一份收入,不用靠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了。
想什么时候进来就什么时候进来。
16沉吟不语,顾云就开始了找话题。
“16既然都知道这些,那个落笔之人是谁呀?写的字是真的丑死了…”
『宝贝,你刚才还夸人家字有个性,现在呢。』
我去,把心里想法说出来了。
“额…这不是很有个性吗?很像考古中的甲骨文!”顾云狡辩道。
『是吗?』
“我的意思是我欣赏不来,所以我觉得很丑…”顾云赶忙加上一句话,挽回形象。
16知道却不拆穿,继续说道。
『当然跟咱们任务有点关系。』
“愿闻其详。”
『萧野是朝雪仙尊的儿子。』
顾云震惊:“没有七情六欲,哪来的儿子?!”
『人类还可以到福利院领养,萧野自是他从冰天雪地里捡来的‘狼崽子’。』
“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没错,因为这个才会有绝情草这种神奇的植物诞生。』
“我去,不愧是高危职业,捡到的基本不是什么义子,基本是以下犯上、欺师灭祖的玩意!”
顾云是个小说作者,涉猎颇广,什么类型的文他都会看一点点,跟风的类型也写过几本,只不过运气不佳,每本都会扑街。
差评不是认为他拖沓节奏,就是因为他写的不够甜,再离谱一点,就是因为刀了他们喜欢的反派惹他们泪流三天,最后将好评改成差评。
顾云觉得很无语,反派本来就是用来做boss给男主践踏踩在脚下,不可能留着过年用吧?!
在某一本扑街后,顾云开启了他的人生狗血模式,因为狗血惊奇的发现他不仅粉丝大涨,收入也开始日益增加。
因为礼物是那群黑粉寄的刀片…成千上万的刀片打赏,成为了他的日常收入。
他好像发现自己找到了自己的致富渠道,便在这条路上越发的不可收拾,读者们越是喜欢哪个角色,他越是先把角色刀了,引起读者的群愤。
在某年某月某天某晚凌晨,顾云被陌生男人闯入家中给真的用小刀,划破了胳膊,因失血过多而嗝屁。
后面才能绑定系统穿进小说里,只要走完剧情就可以复活回到现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