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有舌如剑多情僧 (第2/2页)
那么,看\/听过前文书的朋友,您应该还记得,这位荆鸿师父,在五岁那一年,为了救他父亲,就曾当堂把隰州知府李天翔给驳斥的哑口无言,当着众百姓的面儿闹了个烧鸡大窝脖儿。
可以说,荆鸿那是大宋公堂辩论的职业选手,那是专业人员。
再说堂上的包大人,一看荆鸿小师父拦住了王朝马汉,阻止了行刑,脸蛋子就是一沉,嗯哼,荆鸿师父,你这是何意?
荆鸿单手打问讯,弥陀佛,大人,小僧愿为房书安,辩白几句,不知大人可否允准?
那么说包大人就想杀了房书安吗?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此刻啊,包大人心里也是感伤不已,但是,身为大宋朝执法护法的官员,自己属下犯了罪,他更是不能徇私啊。否则传将出去,那自个儿还有何面目再见当今圣上?
可是,此时一听,荆鸿师父要为房书安辩解,包大人心头就是一动,咝......嗯,不妨让他讲说一番。
从这儿啊,您就能看得出,即使是铁面无私包青天,他心里头,也存了一份侥幸,他也期盼着,这荆鸿师父能说出一番道理来,如此房书安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但是要像蒋平跟花二郎似的,只是一个劲儿的说房书安有功,甘世英有罪,那没用。
想到这里,包大人喝令一声,来啊,把房书安先行带回,荆鸿小师父,有话请讲当面。
荆鸿单掌执礼,微微一躬身儿,如此,谢过大人。大人,小僧以为,大人方才所说,固然有理,但是,理不周全。虽是按律执法,然而,法有疏漏。因此,大人对本案之判决,小僧不能认同。
围观的老少英雄这么一听,就觉着这位小师父是出手不凡,你看看,这荆鸿是剑走偏锋,他没有直接说房书安无罪,或者有功,而是绕过这个问题,直接从律法本身向包大人提出质疑。
包大人闻听,眉头就是一皱:噢?本府断案多年,不论重判轻罚,皆力求理能全,法可申,要犯案之人心服口服,你说本府理不周全,法有疏漏,可有凭据?
自然有!大人,我辈江湖中人,行侠仗义,为人处世,虽不能说处处依法,但是蒙老师多方教导,也知道大义所在。小僧跟这位房书安,虽然相处不久,但是也颇感其能明事理,可辨是非。大人您一向有青天的名声,那么,请恕小僧斗胆,向您讨教几个问题!
公堂之上,只讲对错,何来请教?有话但讲无妨!
请问大人,有一农户,春种之时,因无钱购买种子和耕牛,因此向官府借贷,哪知当年天气大旱,到了秋季是颗粒无收。但是,官府派人上门催收债务,农户实在无力偿还,最后服毒而死。在本案中,官府所放债务利息很高。请问大人,这个可怜的农户之死,是否是官府所为?
小师父,你何以知道此事?
当时碰巧小僧路过,想要讨碗水喝,无意中救下了这个农户。
那么接下来发生何事?
小僧见那催债的吏员蛮横无礼,便出手教训了他们,而后替这位农户偿还了本息。请问大人,倘若农户当真服毒而死,那么依照本朝律法,是否可以处死逼债的官府吏员呢?
呃,这个......
大人,小僧再问一事,有一女子,双亲早逝,由兄嫂养大,待她成人之后,兄嫂想要取回养育她所费的金钱,便将这女子卖到青楼,女子不从,悬梁自尽。大人,倘若有那不平之人,一纸诉状告到公堂,请问是否可以判其兄嫂杀人之罪?
这个......想必那一女子,也是小师父出手相救?
正是!
小师父,你所举案件虽可打动人心,但似乎与本案无关。
大人,事虽无关,其理相同。大人依法断案,铁面无私,小僧当年深山学艺,也多有耳闻。但是,大人,律法之外,有多少疏漏之处,可让恶人无法无天,可让无辜饱受欺凌?方才两起事件,恶人分明是害人致死,但是,即便包大人亲自审问,也无法定他们的死罪,敢问大人,这是何故?
这个.....
大人,正因律法不周,总有它无法兼顾之处。世间才有如此多的不公,才有如此之多惨绝人寰之事,才有如此之多的间接杀人,律法虽一直都在,却始终无能为力。所以,有时候,只能借助侠义道的力量。大人,从这一点来看,房书安斩杀甘世英,便是在律法无能为力之时的无奈之举,也是对律法不周的补充。大人,倘若您执意要定房书安的死罪,那么,那个催债的官吏,卖掉妹子的兄嫂,也该一并定罪才是。小僧言尽于此,阿弥陀佛!
说完了这番话,荆鸿一施礼,退在一旁。大堂内外,鸦雀无声!
这时候再看包大人,愣在那儿了,荆鸿说的这个问题,直击他的内心,你别看包大人办案多年,却几乎从来没考虑过,律法本身能有问题,这叫沾事则迷,或叫人在事中迷。
老少英雄听了这半天,也明白过来了,噢,对对对,不是房书安有问题,是律法本身有问题,它不全乎啊。对,说对了,嗯,小师父说得好!厉害!人们是议论纷纷。
你看,这话不在多,关键在于得说到点子上,一语中的。
红笔师爷公孙策和蒋四爷,在旁边一瞧,见包大人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心说今儿破天荒头一次,包大人竟被人给当堂问住了,真是铁树开花,今古奇观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