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毛茸茸的,好像挺好摸的样子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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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宝芝同俞洲平合作猎杀野猪时,林老太去隔壁村找到了当年给她和黄翠花接生的产婆,产婆姓金,年纪比她大上差不多一轮,因接生经验丰富老道,闻名于附近几个村子。当年林老太高龄生子,生怕出现意外,特地请了她过来接生。
因为年纪大,心有余力不足,金婆婆早已金盆洗手,看到林老太来找她,摆摆手说道:“我已经干不动了。”
林老太忙道:“金大姐,我不是请你接生的,我是想来问你一点事。”说着,她掏出兜里两个滚圆的鸡蛋递过去。
金婆婆没有马上接过来,但因着她不是空手上门,上门礼还算看得过去,态度倒也不错,请她坐下,问:“什么事?”又摸了一下自己全白的头发,“先说好,我年纪大了,脑子不中用,以前的很多事都忘了。”
这话是实情也是托口,她一看林老太的样子,就知道她是想打听一些过去老远的事,常年给人接生的,总会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秘密,但有些秘密能说,有些秘密不能说,她心明着呢。
林老太点点头,寻了个地方把鸡蛋放下,无论问没问到她想知道的事,这上门礼既然带过来了,她就没打算拿回去,看了一圈屋子,就只有金婆婆在,她可以放心地说话。
“我是清水大队那边林铁柱的媳妇,我和我家老头子40岁那年得了个老来女,18年前的事了,正巧赶上和我二儿媳妇同一天生产,她生的也是女儿,当时,请的金大姐您过来接生,不知您还有印象吗?”
林老太尽量把情况说得明白,“那会是10月末,天气差不多和现在一样冷,我们在同一个炕上生孩子,两个孩子出生前后也就差一刻多钟。”
金婆婆待她说完,盯着她的脸瞧了片刻,突兀道:“清水大队有户林姓人家,听说把女儿当眼珠子宠,不用她做饭,也不用她去上工,那户人家就是你家?”
林老太忙点头,“您记起来了?”
金婆婆下垂的眼角弯起来,露出个骄傲的笑容,“十里八村也就出了你们这一家这样宠女儿的,我常跟人说,那好命的闺女,是我给接生的。”
金婆婆忍不住回忆往昔,那些年多风光啊,不管是大婆娘小媳妇,还是大老爷们,见了她都对她客客气气地打招呼,家里她说一不二,可自从她干不动了,儿子媳妇就不太爱听她的话了,老伴去世后更甚。要不是她当年聪明留着点傍身之资,现在说不得养老都没人养。
一瞬间,金婆婆有些伤感,眼神不知往哪里落,说:“我记得当年你生产时虽然有些艰难,但没真正伤到,你儿媳妇更不必说了,生产得很顺利,你有什么好打听的?”
人家说家丑不可外扬,她只要把话问出口,几乎相当于把家丑扬了出去,林老太犹豫一下下,咬着牙根艰涩道:“您还记得我闺女出生时有什么身体特征吗?我当时只听到生了个女儿,就昏睡过去了,没来得及察看。”顿了一下,又说:“或者说说我儿媳妇的女儿也一样。”
金婆婆见多识广,很快领悟到她话里的意思,没人会无缘无故来问这个问题,除非是发现了孩子不对头,哪里不对头?身世不对头。又特意提了儿媳妇,也就是说,使坏的人,很可能是那个儿媳妇,金婆婆眼睛不由得睁大了一点,说:“让我想想。”
家婆和儿媳妇同一天同一个时间生孩子,这种情况太少见了,金婆婆故记得的事情多一些。后头,听说清水大队出了个好命的闺女,她好奇打听了一下情况,想起来是自己曾经接生过的人家,于是,一遍遍同别人吹嘘那姑娘的好命有自己一份功劳,吹嘘多了,记忆就更深刻了。
须臾,金婆婆想起了一个细节:“你的闺女腰侧有个像月牙形的浅红色胎记,比小指头要小,我不确定这些年过去,那胎记消失了没有。”
她给婴儿清理身体时发现的,当时觉得那胎记挺好看,比那些长毛的黑色胎痣好看太多,就多看了两眼,不过这不是什么要紧事,她看林老太又昏睡了过去,故没说出来。
闻言,林老太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惨白的,她给小时候的林淑慧洗过无数次澡,身上有什么能不知道吗?林淑慧身上根本没有任何胎记。
林老太不记得她是怎么从金婆婆家离开的,又是怎么回到了清水村,回到了林家。她脑海里只有一句话,她错爱了别人家的女儿十几年,眼睁睁看自己的女儿受苦了十几年。
另一边,林宝芝尚不知林老太专门去打听了一番她出生当天的事,她和俞洲平顺利结果了那只野猪。
她木矛扎到了野猪眼睛偏一点点的位置,野猪暴怒地冲过来,细铁丝正好勒到了它的鼻孔位置,林宝芝眼疾手快用柴刀刀背把铁丝下压一些,铁丝直接勒进野猪张开的大嘴上。
惨叫声惊天动地,林宝芝耳鸣了好几分钟。
被铁丝勒去大半条命的野猪战斗力微不足道,不费吹灰之力,两人就收获了一只死得不能再死的野猪。
“怎么分?”林宝芝绕着野猪转圈圈,眼睛雪亮雪亮。
“平分。”俞洲平吐出两个字。
这分法公平得很,林宝芝没异议,主要是怎么运回去,运回去后怎么藏起来,又怎么卖出去,她一个人根本吃不了那么多,也不打算上交给林家公中,想了想,打算向俞洲平取取经,“你那半打算怎么处理?”
俞洲平看她苦恼地皱皱鼻子,同先前那冷静从容的形象相差甚大,有点好笑。看久了,他发现林宝芝也不是那么丑,五官立体有神,主要是她脸颊没肉,皮肤蜡黄,头发枯枯的,才显得干瘪瘪的难看。
还有,身上穿的那是什么啊?补丁就不说了,大家的衣服都有补丁,多少的区别而已,袖子手腕遮不住,衣长连屁股都没到,裤子露出脚脖子,鞋子露出一点脚指头,像个要饭的似的。
他不动声色地嫌弃了一番,收回目光,实话实说:“我留一点自己吃,其他的打算卖掉。”当初和家里说好,他要是执意到这边当知青,家里不会给他任何支持,他需要自食其力。这是他为自己选择付出的代价,没什么可说的,俞洲平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为了显示自己的决心,离家时,不单单是行李,钱和票也没有多带。
这里的生活比他想象中艰苦,他要置购许多双人份的东西,他用一份,裴真真用一份,虽然裴真真从来没有求过他,但她是他年少慕艾时放到心里的人,也是他崇拜又要好的结拜大哥的未婚妻,他不在了,他理应帮他照顾她。
以知青干活得的那点工分,养活自己一个人都难,于是,俞洲平开始频繁地进入这座大山,频繁地出入黑市。
林淑慧以为俞洲平进出黑市是为了换吃的,但其实吃食只是一部分,更多的是用的。
“卖掉?”林宝芝心里高兴,她赌对了,俞洲平这个知青果然知道销路,不枉她同他合作一场,展颜露出一个浅浅的友好笑容,用商量的口吻道:“你看看能不能把我的份一起卖了?我需要钱和少量生活用品票,红糖票。我让你5斤好肉当报酬,怎么样?”
俞洲平看着她没吭声。
林宝芝暂时摸不透这边的物价,原身长这么大,少有自己买东西的时候,镇上的供销社也只是几年前伙同好几个林家人去过一次,所知道的物价,都是从旁人嘴里听来的,不够详细。况且,私人卖和供销社卖的价肯定不一样,她不可能直接承诺给俞洲平多少钱,最合适的就是用肉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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