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蔷薇往事 (第2/2页)
他想揭下别人的面具,最终自己揭下了面具。
第二天,他扶着岸边的一棵树,心情平静得如同树边的池塘。
那一刻,他想到了杀人。
他在一家出售消防器材的商店买了一把消防斧和一把救生刀,在一家CS模型商店购买了头套、鞋子、手套等作案工具。
记者都有着跟踪和侦查能力,他将车停在暗处,看见城管副队长醉醺醺地走出饭店。他开车跟上,副队长在路边撒尿时,他停下车,和副队长寒暄了几句,声称要送他一程。副队长认出这个记者采访过他,所以打着饱嗝上了车。喝醉的副队长在车上竟然睡着了,醒来时现自己身在一间黑暗的房子里,脖子上还戴着一条结实的狗链。
副队长的酒醒了一半,大喊大叫,使劲挣脱,狗链牢牢地套着脖子,上面还挂着把铜锁,另一端锁在一台旧车床上。
黑暗中,一个人手拿消防斧向他走过来。
副队长大惊,喊道:这是在哪儿,你是干啥的?
陈广冷冷地问道:畜生的特点是什么?
副队长看了一眼他手里的斧子,惊恐地说:我不知道。
陈广:没有人性,畜生的特点就是没有人性。
陈广拉亮灯,他要让副队长看清楚自己。
陈广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副队长摇头说道:你肯定是认错人了,我没见过你,咱俩无冤无仇。
陈广说:我是一个被你打过的母亲的孩子,现在我长大了,我永远都记得你的脸。
副队长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处境,他突然跪地求饶,拿出钱包并且在银行卡上写下密码,只求陈广饶他一命。
陈广说道:你觉得小商小贩没有尊严,可以将他们践踏在泥浆里,事实上,他们一直把头低下去,再低下去,一直低到卑微的地上,就这样生活,就这样生存。他们卑躬屈膝,可怜兮兮地笑,在寒风的街头冻得抖,在太阳底下汗如雨下,只为给一家人挣口饭吃,只是为了活下去。你听到外面刮的风了吗?你听过穿梭在树林间的风吗?那些怒吼的风,那些带来暴雨的风,那些在大地上像狮子一样激怒的风,闭上眼睛,仔细听吧,你这个聋子!那些平时在你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草,那些屁民,我要替他们,我要替那个卖红薯的老人,我要替我去世的母亲,杀了你,你这个畜生!
警方事后勘察了陈广的家,地面的血迹虽然被清洗过,但通过技术手段可以确定这里是第一凶杀现场。
篱笆前放着几只麻袋,里面装着蔷薇花瓣。每到晚秋时节,漫山遍野的野蔷薇花儿凋谢了,地面殷红如血,村民们踩着厚厚的深陷到脚脖子的蔷薇花瓣,浓郁的花香有时会使人弯下腰呕吐。美丽的蔷薇花成了垃圾,乡下人把村前屋后的花瓣堆起来,装进麻袋,像垃圾一样扔掉。
陈广的抛尸过程以及后面两起凶杀案和特案组分析的差不多,此案尘埃落定。
蔷薇杀手落网,虽然案件告破,但还有一个谜团未解。
陈广丢失的那支录音笔始终没有找到,他在审讯中称录音笔里有一些工作上的采访资料,但是特案组无人相信,他们认为那录音笔里应该隐藏着什么重要秘密。
焦书记履行承诺,向举报有功的那个花店女孩颁了赏金三十万元。此外,建设局领导和市政管理处也给予了卖花女孩两万元奖励。
特案组离开的时候,布丁和焦书记开车送他们去机场。在车上,他们谈论起这个案子。
布丁:蔷薇杀手也没三头六臂啊,咱们特案组也没派上用场,他就落网了。
焦书记:小布丁,你好好干,以后梁教授肯定会重用你。
布丁说:我什么时候成为正式的特案组警员?
梁教授转移话题:这个凶手落网是一种意外。
画龙:陈广什么时候宣判?
苏眉:已经移交给法院审理了,宣判后就是执行死刑。
包斩:其实,我觉得,他更像是主动投案自。
梁教授咳嗽了一下,说道:小包,人已经被抓住了,还说这些干吗?
包斩闭上了嘴,车上几个人百无聊赖。
布丁打开了收音机,播放的是一个点歌祝福的节目:人事局王局长您好,在您六十岁生日之际,您的大女儿市财务局主任王晓英、大女婿市交通局副局长李阁奎、二女儿计生局处长王晓霞、二女婿市中心医院副院长郭亮、小儿子工商局质检科科长王晓飞、儿媳妇市妇联主任张宁,还有您唯一的小孙子市实验小学副班长王小帅为您点播一歌,祝您生日快乐。下面请听点播歌曲:《好大一棵树》……大家静静地聆听着这歌,不远处的路口,卖甘蔗小贩正袖着手扯着嗓子向路人吆喝叫卖。
三个月后,布丁给特案组打电话说,那支录音笔找到了。
陈广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夜,他又主动交代了一件事。因为执行命令已下,所以交代什么都不可能争取宽大处理。他在临死前,告诉了警方一个地址。布丁带着一队警察去后现那是一片野地,地上散落着很多干枯的蔷薇花瓣,花瓣下面埋着一个密封的铁盒,里面放着一支录音笔。
梁教授问道:录音笔里的音频内容是什么?
布丁:录音中提到了一个女孩,我不知道应不应该把这些话放给她听。
音频内容如下:
你可能忘了,几年前,我母亲烫伤了,倒在街头。你骑着一辆满载鲜花的三轮车正好路过,你把所有的花儿都扔在地上,用三轮车把我母亲送到医院,当时我和姐姐只忙着照顾母亲,甚至没有来得及和你说声谢谢。
大学四年,我没有谈恋爱,我觉得,所有女孩都没有你漂亮。
我常常路过你的花店门口,只是为了看你一眼。
我看见你穿着白裙子低下头嗅一朵红色的花,看见你哼着歌曲在店里打扫卫生,看见你对顾客微笑,看见你给玫瑰花扎上缎带,看见你逗弄一只流浪猫,看见你在花店的玻璃门上写下EVOL,你无意中写下的那几个字母,或许你已经忘记了吧,那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但是,我一直记得。
那是一个蔷薇盛开的季节,我走过你的花店门口,你在玻璃门上写下EVOL,我们的目光相碰,同时看到了对方,但是没有同时忘记。也许,我只是你门前的一个过客。而你,已经如同蔷薇一样深深地扎根在我心里。
我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你也不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始终无法鼓起勇气推开门,走进你的店里。
我很内向,自卑得厉害,每次路过你的门前,我的心都怦怦直跳,看见你的身影,我就会呼吸急促,我觉得走近你,就像走近一座花园。很多次,我想推开你的门,就像其他顾客一样买一束花儿。
有时我会大胆地这样想,我走进你的店里,买一束玫瑰花。
你把花儿包装好,微笑着问我:是送给女朋友吧?
我把玫瑰花儿递给你,说:这是送给你的。
对我来说,你的鲜花店就像那天堂之门,我越接近,脚步就越慢,犹豫几次,我就会失去勇气,自己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即使下次鼓足勇气,到了门前我也感到自己再也无法前进了。那种内心的激烈斗争,不亚于一场世界大战,你能理解吗?
也许,蔷薇更适合我。
我可以给你一百朵关于蔷薇的回忆,但是没有勇气献给你一束玫瑰。
有一天,我看到你有了男朋友……我听到你们在抱怨没钱买房的事。
祝福你们,我只能这样。
你不知道,我哭了。
你不知道,我为你做了什么。
无论时光怎么流逝,岁月如何变迁,无论蔷薇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无论城市繁华流转,沧海巨变,无论我死了还是活着,你永远不会知道,在街道的拐角,在路灯下,在雨中,有一个孤单的男人这样爱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