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人头案 (第2/2页)
宋慈在一旁没说话,不过心里他也在赞叹这位县令,不知道别的方面怎么样?他
至少对刑狱这块称得上是认真。
【升堂之后,县令尹照看见报案人提着两个人头。
顿时有些惊讶,赶紧向报案人张三问话。
张三进来的时候有些慌慌张张,听到县太爷的话,他立马一五一十的说了情况。
他说他今天回来的晚,刚回家就看见堂兄张二和自己的妻子秀秀通奸。
这绿帽子都当着面戴到头顶了,是个人都忍不了。
他自然和身为奸夫的堂兄厮打了起来。
可是,没想到,厮打过程中两人不小心死了。
他看见两人死了,不敢耽搁,直接把两人的头砍下来,立马就来报官了。
正说着这张三呜呜的哭了起来,他说,他不是故意杀他们两个的,确实是实实在在的意外。
说着说着他又说,这俩人也算死的罪有应得,本来就是奸夫淫妇。】
明朝的仵作老张回想起了大明律。
他记得里面有一条,亲夫捉奸可以不告而杀。
这条律法的意思也很明白,只不过捉奸要捉双。
捉到了成双的奸,那自然可以把他们杀了。
这么看来,这个张三做的没问题。
【大明律,亲夫捉奸可以不告而杀。
县令尹照自然是知道这条律法的。
不过这个张三说的一定是实情吗?
县令尹照有些怀疑,毕竟这所有都是张三的一面之词。
为了弄清楚事实真相,尹照仔细看了张三带来的两个人头。】
明朝
朱元璋听着这个案情,也瞬间想到了人头。
不得不说,这个尹照还不错。
他相信,如果是水平一般,庸庸碌碌的官员,肯定就听张三的一面之词,直接把案子了了。
反正这么做也是正常程序,谁都挑不出毛病。
不过他的直觉是这个案子绝对有问题。
出了这么一个案子,朱元璋也思考起了《大明律》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