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陈利害,书令苦劝莽公子 (第2/2页)
谢荻秋的妹妹嫁给了当时的崔尚书的儿子,请他看下姻亲的份上,安排差事;崔尚书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是八大名门之间,不宜再私相授受;转头却重用同是八大名门子弟的卢子元。
难怪谢荻秋不满。
卢诚之颔首,他并不知道父亲与谢荻秋还有这层恩怨。
“令尊当时年方弱冠,崔相爷对他爱护有加,与亲子侄无异。他三年内连升五级,引起不少人的嫉恨,以至于他成为众矢之的。好在令尊最后都化解了。”
黄宜风在吏部三十年,由始至终都只是书令史,他对众多贵胄子弟依靠门荫和世交,频频升迁很不满。
“最初向崔相爷举荐令尊的人是刘太傅,舅舅帮外甥,倒是天经地义;而谢少师却不肯举荐侄儿。这一加一减,谢荻秋落了下风,所以后来他反对妹妹崔少夫人与令叔的婚事。”
“也因为这件事,谢荻秋彻底得罪了令尊与崔相爷。只要知道萍萍是谢荻秋的女儿,令尊就会反对你们来往。”
卢诚之默然,父叔确实三令五申,不准他与隐园谢家的人有任何瓜葛。
黄宜风见他的神色,知道劝说成功了一半。
“令尊的态度,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洛阳王氏的子弟,因为王济昀父子出走江南,迁怒蓉蓉,如果他们知道萍萍就是谢蓉蓉,萍萍会很危险;再则,你是洛阳王氏预定的女婿,毁了萍萍既可以替王济昀报仇,又可确保你和王家的婚事顺利进行。”
卢诚之直冒冷汗:“黄世伯,您认为,我不该现在禀明家父?”
“萍萍的身份,不能泄露出去。世上讲理的人少,不明事理的人太多。在王家人眼中,萍萍抛弃王家公子,又抢王家的女婿,是可忍熟不可忍?监门卫、羽林军,王家两位将军,随便指使个人,萍萍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黄宜风命人萍萍来,对二人说道:“你们年轻,不知世道艰险。男女情事,最易遭人嫉妒,能低调就尽量低调,不要刻意去闹得满城皆知。”
卢诚之心情复杂地回到家中。他高兴可以与黄萍萍重拾旧好;又为自己不能把萍萍带到父母跟前而沮丧。
后天九月初六,是他叔叔卢子应的生日,他原想在这天把萍萍带到家里,与父母兄弟们分享他的幸福。
黄宜风的话敲醒了他。爱情可以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是两个家族的事:“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
尤其对豪门世家来说,婚姻考虑的首要条件,从来就不是两情相悦!
卢家的情形稍好。
他父母是先婚后爱,结婚后感情逐渐深厚;二叔与先前的二婶是姑表姐弟、亲上加亲,夫妻恩爱;与现在的二婶则是两族联姻,感情平平;三叔是自己相中三婶,两年后却爱上方小桃,夫妻时常吵闹。
三对夫妻,三种情形;有恩爱,有平淡,有怨偶。
父辈的三对婚姻中,他最羡慕父母之间的感情。无论父亲在外多忙,每晚都会回家;事无大小,总会和母亲商量。
他曾经以为父亲是个毫无生活情趣的人,不像三叔子应,美酒佳人相伴游终南、花街柳巷频出进。
直到某次他无意中瞧见父母花园约会,父亲拾起母亲掉下的发簪,亲手插上;又替母亲挽着拽地的长裙,取笑母亲“等会要我抱你回去,还是背你回去呢?”
叔叔的爱,很张扬,很奢华,一掷千金为爱妾购置项上明珠,毫无吝色;叔叔的爱,也很易碎,明珠早已换了钱替人还债,剩下的是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