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科比竟是我大侄儿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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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你好,我听韦伯说是你让我们有着重聚的机会。”
“谢谢你。”
杰伦-罗斯很有礼貌,上来就跟林宇道谢。
杰米-金和雷-杰克逊也是赶紧有样学样,向林宇道谢。
“金克丝,你还得谢谢朱万。”
韦伯连忙提醒道。
林宇一脸懵逼,转动脑袋在训练场四处察看,他貌似听到了金克丝这个名字?
“克里斯,金克丝?”
韦伯笑着点头,“金克丝是杰伦的外号,我们平时都喊他金克丝。”
“他小时候就一直运气不怎么好,所以就有了这个外号。”
林宇看着杰伦-罗斯眼珠子都要爆出来了,你告诉我眼前这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壮汉是暴走萝莉?
暴走萝莉杰伦-罗斯?!
jinx,也就是金克丝,意思为厄运、霉运、不祥之人。
(非杜撰,杰伦-罗斯的外号确实就是金克丝,本书出现的任何外号都不是乱写的,都可以在BR上查到。)
这要是下次随机光环的时候,不随机到LOL金克丝的被动技能《罪恶快感》,林宇第一个表示不服。
看着眼前的大码金克丝,林宇恶趣味顿生。
“伙计,你跟我一起读。”
“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
杰伦-罗斯满脸问号,他听韦伯说这个年轻教练有点疯,但是也没想到能疯到这种程度,上来就让自己诗朗诵?
初来乍到的杰伦-罗斯不想给球队主帅留下坏印象,尬笑着跟林宇读了一遍。
“哎,对,要是再有感情一点就好了,下面学着我唱。”
“你就是个loser,总是要哭的样子……”
杰伦-罗斯真的要哭了,很羞耻地随着林宇唱了一遍,后背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很好!”
“我是个疯子,有医生开的证明。”
林宇能记住的金克丝台词就这么几句。
杰伦-罗斯实在是遭不住了,他确信林宇真的是疯子,不管有没有医生证明,他都确凿无疑是疯子。
“咳咳,教练,今晚我们要飞去洛杉矶打客场,不如先让他们休息休息吧。”
韦伯眼看着杰伦-罗斯一副要淌眼泪的表情,赶忙上来解围。
林宇一想也对,正好自己这边还得赶紧去搬家,他想着打完客场之后直接住进宽敞明亮的大HOUSE,而不是散发着腐臭味的地下室。
……
听闻林宇要搬家,除了大本之外,飞车、腿子哥和将军三人也非得要帮把手。
林宇干脆都没拒绝,他没车,正好飞车有车,能帮忙运点东西。
等到林宇带着四人来到了住处后,还没进门,四人就面面相觑起来,林宇住在这种地方?
等到林宇打开房门,开了昏暗发黄的灯,大本看到房内寒酸的摆设,竟然泪流满面起来。
气味很不好闻,不时还能听到虫子爬来爬去的声音。
房间内就只有一张铁皮床,看着像是二战时代的产物。
“教练,你一直都住在这里么?”
大本含泪问道。
他心里很难受,身体都已经微微颤抖起来。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林宇是富二代,否则怎么可能那么豪爽地送自己一块劳力士,而且刚才眼皮子都不眨给了两万美金!
他做梦都没想到林宇竟然一直住在地下室里,两万美金加上劳力士,足够在一套不错的公寓里住两三年了。
大本一瞬间感觉自己亏欠了林宇太多太多,恨不得上前抱住林宇大哭一场。
“你哭什么?真是怪了,怎么最近你们都那么爱哭?”
“昨天哈维至少掉了半斤眼泪,你大本也哭?”
飞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看到大本淌眼泪,不由吐槽道。
“教练,他……”大本嗫嚅想要解释。
林宇摆摆手,“别说了,本,我这不是要搬家了么?”
“该死的,我吹的牛皮破了,家里好像没有那么多劳力士。”
“都别傻站着了,免费的苦力们,赶紧干活吧?”
说是搬家,其实林宇的东西没多少,都不够大本一个人搬的,其他人要搬,全都被大本拒绝了。
“嘿,真是有意思,这么喜欢当免费苦力啊?”
“咱们黑人当了几百年农奴,马丁路德金的演讲白讲了。”
飞车的思想觉悟到底是高,不愧是欧神仙的干爹,什么事儿在他嘴里都能上升一个高度。
大本根本没搭理他,将林宇的所有行李背在背上,心中只想快点逃离这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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