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挖春笋 (第2/2页)
在吃货的眼里,二者相差还是很大的。
冬笋是所有人公认的笋中皇后,相对于春笋,其肉质更为细嫩,营养更丰富,味道也更鲜美,素有“蔬食第一品“之美誉。
“冬笋的味道是真的绝,每年冬天,我都会去山上挖一些回家,放腊肉炒一盘,味道绝绝子,下酒再适合不过了。”
“可惜的是,现在已经是春天了,不然我都想让主播挖一些,在直播间带货,肯定很多人买。”
“春笋我也不嫌弃,主播,上链接,挂小黄车吧,我拍。”
“+1,这竹笋太漂亮了。”
“主播身在宝山啊,这一路过去,怕是能挖一麻袋竹笋。”
...
林毅和沈悦很快,也发现了问题。
本来是打算挖一些笋回家打打牙祭,结果发现,这竹笋数量有些多。
石拱桥旁边的道路,沿着小溪,旁边连绵不绝,都是茂密的竹林,竹笋的数量不要太多。
而且不用担心挖完,春笋长的很快,是世界上长得最快的植物,没有之一。
过几天便是雨季了,还会有更多的春笋冒出头来。
不过也就这半个月有了,等雨季到来,竹笋长的很快,很快便长成了嫩竹,不能吃了。
“家里之前挖了多少冬笋啊?”林毅好奇的询问沈悦。
冬笋和春笋不一样,春笋冒尖的时候,很好寻找,而冬笋那个时候,还深埋在泥土里,有的时候,甚至没有冒头,需要经过一番仔细寻找才可以找到,没有挖过竹笋的小白,可能到竹林里转悠一圈,结果出去的时候,还空着手,根本找不到。
但春笋不一会,基本上都已经破土半截了,都不用寻找,小糯米都可以轻松找到。
不过要是在那种竹叶堆积很厚的竹林里,还是要稍微寻找一些的,比如说用脚去试探。
脚碰到竹笋,踩到不平的地方,那基本上便有了。
“毅哥,我们家,去年挖了得有几十斤冬笋,除了自家吃,制作笋干外,还拿了一些送朋友呢。”沈悦告诉林毅。
两人男女搭配,一边挖笋,一边聊天。
到也轻松自在。
不知不觉,他们带来的背篓,很快就装满了。
竹笋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挖了这个,还有下一个,子子孙孙无穷无尽。
“好多啊,不挖了,回头给村里人说一下,看看他们有没有想要吃竹笋的,也可以来挖一些。”沈悦开口道。
林毅点了点头,他们挖的这些,已经足够吃好几顿了。
再挖多也没有必要。
倒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告诉村民们。
他们只挖了一小段路。
林毅把竹篓往石拱桥路边的草丛一放,砍了一些草,放在上面作为遮掩。
“没想到这么快就挖好竹笋了,正好,我们接下来可以从容的去参观古村落,而不是背着个竹篓满山走了。”林毅把小锄头,柴刀等东西,全部都留在了石拱桥旁。
轻装出发,玩的也更尽兴一些。
“这根棍子我们带上吧。”沈悦从旁边找了一根棍子。
带棍子,自然是防备山里的动物用的。
古村落太久没有人住了,荒废久了,难免会有一些山里的动物,把这些无人居住的房子,当做自家。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所以,带一根棍子有备无患一些。
林毅接过沈悦手里的棍子,随手朝路边的草丛挥去,这一招叫做打草惊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