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迷新情引旧爱 (第2/2页)
男人名唤于光,福建厦门人,他家里有很多亲人都在美国,台湾。他与堂兄两人来到沈市开办陶瓷厂。
目前早已经度过了创业的艰难时期,陶瓷厂已经小有规模。兄弟二人也算是小有身家的人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孟非飞就已经认定,自己要嫁给一个富裕的男人。在这富裕的基础上还要有点颜值,肚子里还要有点墨水。
如果有墨水,那么颜值可以暂不优先考虑。反正首要条件就是要有钱,有了钱,其他的都是锦上添花。
任谁也不能把话说的这么明显是不是?明明是喜欢人家的钱,却说是喜欢上了人家的人品。
有时候就是这样,你越是要隐藏起来的,反而越让人看得清清楚楚。
周围的人,谁不知道孟非飞的那点心思。孟非飞也是单纯,说到底没有人家小金子精明。小金子属于闷声发大财,不显山不露水的,悄悄咪咪的,把自己给经营的明明白白。
这一点孟非飞就是傻。跟皇帝的新衣里面的那个皇帝一样。不同的是,那个孩子,一直没有出现。
与于光的相识是他人介绍,两人也可以算是一见钟情,一个钟人,一个钟金。人与金当然也是一种情感。
孟非飞被于光豪横的大手,抓住了大动脉;于光被孟非飞迷人的外表,卡住了腰间盘。两人不谋而合,各取所需,很快就在一起了。
话说他们之间,也算度过了一些欢快的时光。一起出入五星级酒店,坐着头等舱全国飞行,到了厦门,香港等等城市。这些对于孟非飞来说,都是那么遥远的地方。
钱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弱化人类太多的痛苦;它可以让你的眼睛越来越模糊。而模糊从某种程度、阶段性上来说,的确是可以让人觉得幸福。
与于光在一起的日子,就是这样的模糊。多年以后在孟非飞的脑海里,那些繁华如流水的日子,比她昨晚的梦还不真实。
那些在她的衣帽间里停放着的,早已经不再流行的服装、包包、鞋子,也无从见证那几年的幻乐。
可是她就是舍不得扔掉,她就是带着这些个包包,鞋子…在沈市流浪。
文化馆给了她一间半的宿舍,走进去有大半间停放的包包鞋子…每一件都是于光带着她购买的。
那时候她穿着各种名牌服装,进出各种名牌专柜。她像一个公主一样,走在那华丽的大理石地面上。
大理石地面映照着她妖娆妩媚的身姿,那些闪着光的日子,就像是于光的金卡一样闪耀。
这样的生活,本来可以一直进行下去,直到…其实谁也不知道能到什么时候。
只是孟非飞没想过结束的会是这样的突然,不,应该是漫长。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了用了多少的时间,去结束那些华丽的生活。
那样的日子,难道真的一去不复返了吗?孟非飞毫无头绪。她也不想让自己有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
人们对于过去的某段特殊的生活,不属于常态的生活,正确的做法就是彻底的做个告别,带着安心、祝福上路。彼此挥手,再见相逢一笑。
而对于见证那些时光的物件,有心就留下一二,作为纪念,倒也无妨。只是不妥留下太多太多,以至于把你当下的生活,都挤的满满当当。
所谓轻装上阵罢了,其实是非常简单的道理,但每个人的感悟却是千差万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