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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内娱记仇侠(求追读) (第2/2页)

更重要的是,对方的神通广大超乎他的想象。

对方只花了这么短的时间,居然就查到了他本人的头上来了。

这种堪称惊悚的效率,让他整个人都毛骨悚然了起来。

这跟撞鬼了有什么区别?

他情急之下,想要打电话给“甲方”林月凯的时候,确实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了。

一时间,他整个人都慌了神了。

......

......

这一次,景琛是发了狠劲,砸下了大价钱,就是为了搞出这个人的信息。

而鼹鼠的那个同村表哥,也不是简单的人物。

在上一次查那个威亚师的时候他还不觉得。

这一次,景琛真有种错觉,鼹鼠这个同村表哥是不是哪里冒出来的退休特工什么的,怎么能够如此有高效牛逼。

他在明面上,通过渣浪平台找到了那个造谣者的Ip地址和注册信息。

暗地里则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买通了林月凯的某个助理,从源头上套到了郑晓兴的信息。

然后倒果为因,直接把各个渠道上查找出来的信息结合起来,成了能够用在起诉上的合理信息。

在这件“谣言事件”的热度渐渐消散之际,景琛这一方一纸诉状,将这个郑晓兴告上了法庭。

与此同时,以寰宇世纪娱乐也在这个时候,像是警匪片里那些大战完结后才跑出来洗地的差人一样。

对之前网上好几个在那次“谣言事件”中跳的最欢的几个营销号、甚至还有某些艺人的“大粉”提出了起诉。

这一下子,已经以为这件事情就此告一段落的吃瓜群众们,顿时再次炸开了锅。

【卧槽!事情都过了半个月了,我以为早就结束事儿居然还有续集?这是连续剧吗?】

【天啊!第一次看到这么刚的艺人!以往艺人被造谣,通常都是息事宁人的吧?这么做真的好吗?】

【啧,怎么感觉有点Low啊,粉丝吵架,正主下场来告?】

【嘿!怎么有些人的三观这么歪的啊?明星就该活受罪吗?明星被人家侵犯了权益就不能维权了吗?好人就该别人用枪指着?】

随着不少吃瓜群众开始扒那些被提告的账号,随即发现除了部分营销号外,还有不少被扒了“粉籍”的个人账号。

包括且不限于像是魏明浩、沈毅、王明志之流的粉丝。

共同特点就是有点儿流量,又总是差那么一口气。

主打的就是一个半红不紫。

尤其是魏明浩的一个大粉在某个粉丝群的发言还被有心人截图发了出来,大意就是呼吁粉丝们去给景琛的评论区底下、超话广场各种刷恶评,甚至还列出了起码有十几种话术模板。

【这个时候才发现,半个月前那个诬告事件,居然有这么些人对景琛落井下石呢!】

【饭圈真的好恶臭啊!】

【魏明浩的粉丝没有羞耻心的吗?之前闹了一波后,发现论演技比不过人家景琛、论颜值被爆杀,就连路人缘都比不过也不自省。

以前碰瓷景琛也就算了,这会还恶意造谣人家。

用景琛本人的话来说,那就是恶心!太让人恶心了!】

【就是就是!在以前的综艺里,魏明浩还装着和景琛哥俩好呢!这背后捅起刀子来可是一套一套的!】

【弱弱地说上一句,粉丝行为不上升正主!】

【笑死!粉丝做公益的时候功劳全归偶像,现在粉丝搞事了,就不能上升正主了是吧!

而且看清楚,那截图是大粉在号召粉丝群的人冲塔!可不是什么个人行为!】

当然,讨论那些被提起诉讼的各种营销号、黑粉账号的只是一小部分。

真正让大众吃惊的,是景琛工作室账号在声明中罗列出来整件事情的“操刀手”的信息。

那个编撰出整件事情起源的那篇小作文的“雪儿”,居然是一个年过三十的中年男子“郑某某”。

【卧槽!琛哥真男人!有仇当场就报了!】

【这种专门在网上诬陷造黄谣的人该死!就该抓去判刑!】

【估计有点难度,好像名誉案的惩罚力度都很轻,到时候可能赔偿金都还没有律师费、公证费花的多。】

【哎!这才叫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现在网上造谣的成本实在是太低了,这一次要不是景琛较真,这人拍拍屁股可能就没事了。】

【你们的眼睛都没用的,仔细看,景琛的工作室公布出来的起诉信息上写着呢,人家起诉的是诬陷罪。

这玩意儿可是要入刑的!定罪了起码得判个三年以下。】

【卧槽!有没有发现,人家景琛有仇那是真记下!而且反手就给报了!

第一次看到有明星起诉这么多黑粉账号,也第一次见着明星艺人把造谣生事的往刑事案上面告!有点吃力不讨好啊!】

【“记仇”也没什么不好的,就是得有这种宁愿吃力不讨好的人,才能警醒那些以为网络上是法外之地的人!我愿称景琛为内娱记仇侠!】

在还处于对景琛有着“补偿心理”的路人网友眼里,些许诸如“较真”、“吃力不讨好”之类的另类声音,都被淹没在了高呼“琛哥牛逼”!“记仇侠威武”的声音浪潮中去了。

然而,更出乎大家预料的事情却是还在接连发生。

那个已经被无数人快要遗忘掉的那个“受害者雪儿”的账号,突然在景琛工作室公布了起诉信息的同一天,破天荒地更新了动态了。

@雪儿:在这里,我要对景琛先生说一声对不起。

是我的无端构陷,才让景琛先生陷入了这一场无妄的非议当中。

都是收钱办事,有怪莫怪。

我犯下的错,自会有法律审判,我认。

除了给景琛先生道歉之外,我在这里有一句话不吐不快。

我的“甲方”在事情发生了之后,拉黑我的联系方式,努力跟我撇清关系,就跟整件事情不是他们策划好的一样。

这种甩锅的态度,让我感到极端的愤怒。

在这里,我想要对杰斯凯娱乐的林月凯先生说一声,你还欠着我的尾款没有结呢!!!!

......

......

这简简单单的一条博文,就像是往网上扔了一颗炸弹。

平地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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