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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附骨之疽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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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攻城的人好撤,冲车,投石机,一时半会儿却撤不回来。

左贤王波尔多还没有失智到放弃那些攻城器械。

其深知,自家如果丢弃了那些攻城器械,临戎城守军,趁自己带兵打石桥的时候,烧毁了这些器械,那他再想回头攻城,怕是不那么容易了。

“将军!匈奴退了!”

“天佑大汉!”

“天佑临戎!”

………

临戎城墙,个个浑身是血的汉军,一见匈奴不知什么原因,开始退兵了,自然是高兴不已,只有董进闻言,手搭凉棚,举目眺望,神色复杂。

运输攻城器械,时间可是不短,心急报仇的左贤王波尔多如何能等?

他连聚集手下部曲的时间都等不了。

其说是下令聚集营中全部兵马,实则根本没等那些兵马到齐,自己带着亲兵部曲约五千人,直奔北河石桥而来。

左贤王波尔多来来回回这么一折腾,少说都有小半个时辰了,若不是任平执意等他,对方来石桥便也只能是扑了一场空。

“将军!”

一见远方,烟尘滚滚,马蹄阵阵,缠着绷带的罗愣娃立马便坐不住了。

“老实养伤!二姐,现在本将军麾下伤兵皆有你统帅,没有你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移半步,尤其是你,罗愣娃!”

“诺!”

二姐一见罗愣娃的莽撞劲儿上来了,正不知道该怎么办呢,任平的军令便适时下达了。

其素手一挥,四五个受了轻伤,刚刚被二姐诊治完的士卒,立刻便生拉硬拽的将罗愣娃摁到了二姐面前。

有任平的命令,罗愣娃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情愿,但却不敢嘴上说什么,只能是以动作表达自己的不满。

这些伤兵,可不惯着自家营长的臭脾气,营长和“神医”之间,孰轻孰重,他们还分得清。

“竖起大纛!把那个匈奴主将的脑袋,给我挂在大纛上!”

“诺!”

原本一众汉军士卒,见来了大量匈奴骑兵,心里还有些惊慌,但看到自家主帅,气定神闲,勒马位于队伍最前方,自然便放下心来,专心听令御敌。

任平真的很贴心,他怕匈奴的主将看不见自己,还特意命人把他的大纛竖了起来。

河对岸的匈奴左贤王波尔多,眼见于此,肺都要气炸了,其再是老眼昏花,也认得自家儿子的脑袋啊!

五千人打几百人,再加上杀子之仇,左贤王波尔多哪里还会多作什么考虑,其想都没想,直接长鞭一挥,就让手下人过石桥。

按照左贤王波尔多的作战思路,部曲一过石桥,直接散开,对汉军先游射,消耗的差不多了,再冲锋,要不了几回合,便可战而胜之。

“哈哈哈……”

任平一见匈奴人,到了北河边,连停都没停,直接变阵过桥,不由得仰天长啸。

直到此时,他方才明白,什么叫作“不是自己太优秀,全靠同行的衬托”。

“杀!”

匈奴的骑兵,刚过桥不到几十人,任平便没有丝毫犹豫,挥舞手中长矛,下令冲锋。

左贤王波尔多不愧和卡儿诺是父子,他们面对这场景,反应都一样,皆有些懵了。

其真是想不通,对方数百人,如何敢冲自家五千骑兵的。

便是当年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大汉双壁,冠军侯霍去病,也不会如此打仗啊!

“放箭!”

同样是下令放箭,左贤王波尔多的部曲执行起来的效果,便不如他儿子卡儿诺。

卡儿诺射罗愣娃是以逸待劳,左贤王波尔多却是事先毫无准备。

他的前部还在过石桥,后部距离太远,抛射也射不到。

左贤王所在的中部,倒是勉强距离够,但却看不见目标,掌握不好射出箭矢的距离,只能盲目瞎射。

唯有已经渡河的几十名匈奴骑兵,可以正常射击。

但就凭这几十人,想要对五百名身披铁甲,青铜甲的玄铠骑兵,造成有效伤害,那不是痴人说梦么?

论人数,左贤王波尔多带来的差不多是其子部曲两倍,但是论质量,却是大大不如。

匈奴的一个王,要是都能把自己麾下七八千人的箭袋,都装满铁箭,也不至于让大汉一有了战马,就被打得哭爹喊娘了。

左贤王麾下,满箭袋铁箭的,就只有五千人,他儿子带走了三千,死了一千多,剩下二千左右,暂时还没归队。

他自己这里满打满算只有两千铁箭袋,还都是护卫左贤王波尔多的中军。

如果就凭骨头箭,青铜箭便能射杀玄铠骑兵,当初飞将军李广,也不可能随便夺了一匹马,便可跑回大汉,并在营帐中一抖披风,掉下来十几支箭矢了。

匈奴士卒也不是傻子,过了桥的几十个人,对着任平的部曲连射了两轮,发现一点作用都没有,当即便纵马分散开来,不在桥头挡路了。

他们想跟任平玩游射,任平根本对他们不理不睬,其率军直冲石桥,一旦和匈奴骑兵陷入近距离搏杀,他就随便让对方射。

其麾下最次都穿了青铜甲,面对箭矢,任平不信,自己的玄铠骑兵,还抗不过穿着“毛皮大衣”的匈奴轻骑了?

比力气,任平不如罗愣娃,但是论马术,他虽然也一般,但有双马蹬的加持,玩个徒手急停,还是没问题的。

一矛扎死一个刚刚过桥的匈奴骑兵后,任平直接弃矛抽剑。

他的家传佩剑,乃是由精铁锻造多次的八面汉剑。

八面汉剑,本来用青铜锻造,就以坚固,结实着称,只不过因为青铜材质所限,锋利度不足,说是剑,其实更像锏,材质换成铁的,瞬间解决了锋利度不足的问题,只不过因为打八面汉剑太费铁,汉代冶炼铁矿石,又颇为费力,后面就逐渐将这种样式给淘汰了。

既锋利又力量感十足,手握这等“神兵利器”,任平坐在马上,和那些匈奴骑兵对砍,就和砍黄瓜没啥两样。

其本身又着了上等皮甲,面对匈奴骑兵的兵刃,能躲就躲一下,实在躲不了的,以手中佩剑磕碰,减弱对方的力道,再避开要害,直接硬接便完事了。

匈奴骑兵也不用什么锤,锏等重兵器,想要靠他们手中的破刀,破自家至少刷了十一道大漆的皮甲防御,纵然是在梦里,都没有可能。

任平纵马上桥,短时间内,一连砍翻,刺死五六个匈奴骑兵后,再无匈奴骑兵,敢阻挠在他的面前了。

所有匈奴骑兵,见了他都绕着走,宁可选择投河,也不和其对战。

论给匈奴士卒带来的心里冲击力,任平此战,比罗愣娃还要大,之所以如此,只因为手持家传宝剑的他,杀敌实在是太快了。

并且任平的攻击,没啥太大技巧,基本上就是简单的互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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