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戴上戒指 (第2/2页)
为了感谢老师的培养,汪春兰也不会这么快放弃现在的工作。
另外,这份工作让家里人都有面子,娘家人就不用说了,都到哪里都是风光的,公公婆婆对她也是客客气气的。
至于苏长征,他毕业后选择了留学,去了美丽国。
哈里斯听到汪春兰的拒绝,叹息道:“好吧,我聘请一个经理人来管理吧。”
关于服装厂开分厂的事情,汪春兰打算全部交给凤哥来做,因为他这人重义气,比马利国多了一些稳重。
凤哥一点儿也不含糊,和家中妻儿交代一番,就带着十几个心腹去了北门县。
为什么带那么多人,有句话叫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规矩,这些规矩就是地头蛇定的。
和这些地头蛇能打好交道更好,那些不好打交道的就得用最原始的方式解决,所以多带些人有备无患。
而且厂子一旦建起来,跟着他过来的这些有想留在这的人都能在厂里当个领导干干,也算是他对兄弟们的照顾。
汪春兰这段时间觉得单位里的人看的目光怪怪的,她找了一个关系不错的大姐问了问,知道了有人传她和一个外国人谈感情的谣言。
面对大姐好奇的眼神,汪春兰解释说那是她的大学同学,刚从国外回来准备投资的,过来问问她的建议。
“而且我已经结婚了。”汪春兰把苏红军很久以前给她做的素银戒指找出来,戴到了左手无名指上。
经常和外国人打交道的外交部成员当然明白这个戒指的含义。
祝正刚看到戒指,忍不住想破口大骂。
明明男人都死了,还戴这种戒指,想守寡一辈子吗?晦气!
还有这个汪春兰穿衣服,大夏天的从不穿裙子,天天都是衬衫加长裤,鞋子都是包脚的,也不嫌热,不知道是不是身上有啥毛病,穿成这样。
现在男同志都开始流行烫发了,她一个女同志还是一个单马尾发型常年不变。
看看人家明大姐都快五十了还敢烫一个大波浪,打扮得跟小年轻一样。哪像她那么土里土气,单位里随便哪个女人穿的都比她时髦。
这样的女人如果真娶回家说不定很快就看腻了,一点儿新鲜感都没有。
不会跳舞,也从来不参加什么才艺表演,除了语言有天赋,长得漂亮,其它的太平淡了。平淡的像杯白开水,越品越无味。
看不到希望的祝正刚把汪春兰从上到下吐槽了一遍,觉得如果真得到了她也就那么一回事,很快他把目光投到其他女翻译身上,开始献起殷勤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