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姜珵见他暗沉的眉宇间隐现痛意,知他是又想起皇婶了,暗自叹息,刚想岔开话题,殿门外传来正平的声音。
“殿下,奴才有要事相告。”
平日里叔侄俩在乾清宫里议事,下人都十分有眼色的不会来打搅,除非是十万火急之事。
姜绍钧回过神来,与姜珵对视一眼,朝外道:“进来。”
正平应声推门而入,脸上的神情有些微妙,脚下的步子却迈得十分快。
他俯身在姜绍钧耳边,轻声说了几句,姜珵便眼睁睁见着皇叔的面色骤变,猛然起身,抛下一句“陛下,孤出京一段时日。”便急匆匆离去了。
姜珵愣愣地望着他全然没了往日深沉稳重的背影,知晓这世上唯有那一人的消息,能这般牵动他的心神。
漠北的风沙凌冽,与京城春暖花开的温软不同,裹夹着细碎的砂石尘土,带着边关独有的潇肃。
一队铁骑在百姓的翘首以盼中从关外驶进城中,最末尾挂着几个鞑子的人头,围观的人群中认出那是前不久才欺压了自己女儿的畜生人头,痛哭出声。
卫勇望着那些因大仇得报而喜极而泣的百姓,又将视线移到侧前方那道巍峨高壮的身影上,微不可查地叹息了一声。
其实这些鞑子掠边之事国公爷完全可以让手下将领去处置,但自国公爷来了北境后,便事事亲力亲为,一日下来不将自己累倒在地,不会轻易善罢甘休。
卫渊眉目凌然,带着关外的血腥杀伐之气,侧脸轮廓英挺分明,神色中沉淀了历经世事的沉稳,如一把入鞘的宝刀,收敛了那些灼人又锋锐的利芒。
两载光阴,卫勇觉得国公爷变了许多,当年他是亲眼见着骤失爱妾的国公爷是如何痛不欲生、几欲泣血,如行尸走肉般赶赴边关,又如自虐般在战场上不要命地拼杀。但如今再度失去那人的国公爷,行事却沉稳有加,仿佛那些刻骨铭心又令人心惊动魄的一切都未曾发生,像是那揭起一场洪流般的风波又如天上仙子般飘然离去的人从未曾出现一般。
自那人在众目睽睽下消失在天地间后,国公爷疯一般地带着京卫将京城及京城周边搜遍,几乎掘地三尺,却无人发现她一星半点的踪迹。卫勇眼睁睁看着国公爷双目泛红,日渐消瘦,就在他都担心下一刻国公爷便要倒下时,国公爷忽而停止了一切寻找的动作,并向圣上请旨,领兵回了北域戍边。
在北地呆了将近两年的时光,国公爷表现得毫无异状,除了在军中事务上呕心沥血、每每都将自己累倒。卫勇几乎以为他已经将她忘却了,直到五日前——一位来自北境之外的“巫族”入了军营。
北境之外有一群名为“巫族”的能人异士,据传有预知世事、卜卦问吉之能,并且能与天地鬼神交感,可上天入地无所不去。
卫勇初初听闻这个传言时觉得不过是些愚民以讹传讹罢了,不过国公爷却极为重视,将手下的兵士分成数个小队,一直在分批前往北境之外寻找传说中的“巫族”。
-核心故事:讲述洛尘历经惊天动地的大战,从普通修炼者成长为超越无上道祖的万界至尊,平定乱世、重塑万界秩序的传奇历程。最终,洛尘以无上之姿守护万界,混元天宗成为守护众生的永恒丰碑,其传奇故事激励后世修炼者。-主要人物-洛尘:从籍籍无名成长为万界至尊,掌控生死轮回与万界生灭,以无上实力和智慧平定万界,建立新秩序。-洛鸿......
是的,我有自残的行为,我知道“自残“自残”这个词也是初中。但我这个行为的开始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小到我记不清是几岁了,应该是上了小学的。只知道我想做的事总是做不了,我不想做的事总是被强迫着做,我做过的事情,做过的妈妈不愿意我做的事,得到的永远就是被骂挨打,家里的筷子必须是铁的,可以在吃饭的时候打我的头;他们的皮带必须......
摆烂歌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都市言情小说,摆烂歌王-壹夜看尽长安花-小说旗免费提供摆烂歌王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原本平静的青青草原被一群不速之客占领。 草原扛把子习青甩了甩大尾巴:“终于等到报仇的机会了。” 他化作狼形接近仇人,刚走出两步就遇上死对头独眼狼,奄奄一息时被仇人捡了回去当狗养,还取了个娘唧唧的名字——小崽儿。 那人干啥啥不行,躺平第一名,习青要下死手时,却突然发现这人不是他要找的仇人。 习青变回人形,威胁道:“你带我进京,我要报仇。” 沈岚吃惊:“原来你不是狗?” 习青:“……” 沈岚反应过来,指了指自己的轮椅,“本王没几年好活了,放过本王吧。” 说完当场给习青表演了一手吐血。 习青虽远离市井,但也听人类说过,要想找人办事,要么给钱,要么给权,要么……色诱。 习青一没钱,二没权。 他想了会儿,把裤子一褪,冷冷道:“三次。” 沈岚:“你是不是误会了,本王不是那种人,况且本王不举,别说三次了,就是一次……” 习青:“我族中有一秘术,习之便可——” 沈岚义正言辞打断他的话,“那都无所谓,主要是本王想帮你报仇。” 攻扮猪吃猪,因为受不咋聪明。...
第一卷分家记 雉水县高庄村住着李高地一家人。李高地有李满囤、李满仓、李满园三个儿子。儿子们大了,李高地为了孙子的前途,决定分家。结果分家后,李高地忽然发现事情似乎和他想的不一样––三个儿子各自奔着自己的前程,呼啸而去。 第二卷童养媳 红枣终于如愿进了城,就是进城的方式有些尴尬——她成了谢家的童养媳。从此她多出一双爹娘不算,还有了一个小丈夫谢尚。 第三卷觅封侯 谢尚连中六元之后,红枣跟着进了京,成了京里罕有的大脚命妇,引来无数侧目。...
唐宙暗恋谢时新很多年,因为喜欢,不顾家人反对去谢时新的公司工作,却在谢时新的公司里,受了许多欺负,吃了许多的苦。 自知和谢时新没希望了之后,他发明了一种能忘记谢时新的药。 这个药服下后,需要找一个Alpha,在他的特殊时期标记他,才能见效。 唐宙花了大价钱,找了个靠谱的机构,找了个靠谱的Alpha。 但没想到,第二天在家里醒来,这个中介口中靠谱的Alpha,赖在他家不走了。 也行吧,这个人的信息素唐宙好喜欢,那就先养着吧,必要的时候还能用一用。 后来,某天。 唐宙半夜突然情况特殊,迷迷糊糊的,硬是被抓起来标记。 他似乎听到谢时新说。 “你什么时候才能把他忘了?” “这里能不能给我一个位置?” “能不能也喜欢我?” —— 谢时新因家事出去避几天。 第一天才入住,房间就来了个莫名其妙的东西。 这个人自言自语,乱七八糟,还哭,好烦。 不过他好香。 后来知道了许多真相后,当事人表示,非常后悔。 (还是觉得这个文案好,又改回来啦,硬要当作已经发生过哈哈哈) 【人设】小迷糊的学霸受x总在吃自己醋的攻 【一些】有私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