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一本奇怪的书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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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枫市佣兵工会三楼,身穿一身红色魔法师长袍,眉毛胡须也是皆红的安德森坐在简朴的黑白混色的石椅上,远远望向东南方向。
曾经安德森也是坐木头椅子的,但是他生气就控制不住自己,身体开始着火,导致已经烧了不知道多少把木头椅子,后来索性换成了白色的石椅,现在也已经有被他熏黑的趋势。
他深沉地望向东南,端起杯子一口气将茶全部喝掉,接着拿起笔刷刷刷不知道在写着什么,时而紧蹙眉头时而面带微笑。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轻柔的敲门声,安德森放下纸笔,停止了思索,说了声“请进”。
门外一个身穿火红色盔甲,斜跨红色长剑的男子缓慢地推门而入,向着安德森单膝行礼说道:“大人,有帝国特设专利局圣隆德镇分局的一封信。”
“奥森帝国专利局的信?”,安德鲁疑惑的声音传出,他并不记得最近一段日子跟专利局打过交道,甚至往前推几年他记得同样没有和这个专利局有什么勾连。
随即安德鲁伸手要过了信,逐渐将信展开,红盔男子缓步离开了房间将门带上。
映入安德森眼帘的几个大字是专利转让协议,长篇大论安德森选择性地略过,他看的重点就是圣隆德镇岚风转让给自己一半的活字印刷术专利所有权,底下是专利局对该专利的评价:实用价值极高,普适度极高,经济性极高等等,所有的评价都是极高,侧面展示出这项专利的价值很大。
安德森看到圣隆德镇就想到了应该是那个有趣的小子,那件事才发生了没几天,他又不是天天烧人所以印象还是蛮深刻的。那个小子在他回忆中真是人小鬼大、演技一绝,他的目的地没记错话就是圣隆德镇。
甚至安德森还记得那个小子抓了好几把他用火系魔法烧完人留下的骨灰,他没有阻止,觉得这么小的年纪就善于利用周围的一切资源算是个不错的人才。
本以为这件事告一段落了,没想到这个小子没过几天就转赠给了自己一个颇具经济价值的专利,虽然只有一半的持有权,但也算得上是宝贵了。
这个专利卖出去能够获得大量的金币,金币对安德森没有什么用处,但是通过金币兑换的魔根对安德森可是有非常大的帮助。
魔根是所有已知众神指定的超凡力量者交易的唯一货币,是一根细长的散发出七彩光泽的透明晶体,100枚金币才能兑换一魔根,比铜币银币金币的十进制差别大得多,这也从侧面彰显出超凡者和普通人之间的鸿沟。
像安德森这种级别的强者,只在乎自己有多少魔根,不会在意自己有多少金币,因为金币都会被他们立马转换成魔根。
而等级较低的超凡者和普通人打交道比较多,与普通人差距也不是太明显,还要为自己吃饱穿暖而奔波,所以他们魔根的数量极少,金币数量较多。就是拿金币去兑换一两根魔根,都要考虑很久才能下决定。
安德森暂时倒是没有把这个专利卖出去或者交换出去的打算,最近又没有什么成型的拍卖会,他也不是很缺钱,就先放着等需要的时候再用。
专利转让的事情,让他对岚风这个小子的评价又高了一分,觉得他比自己想象的可能更加有趣。
“希望他具备一些天赋吧,要不然普通人再怎么折腾也不会有什么大成就”,安德森放下信纸,重新望向窗外的东南方向。
岚风带着薇薇安进入了正在装修的三味书屋,这里早已被搬空,装潢按照岚风的构想在一点点被实现。岚风个人还是喜欢极简风格,美观大气简约是书屋内部给人的第一印象。
再往里走,岚风穿过一扇门进入到了后面的印刷室。一本本来自华赛德家族的藏书被印刷出来,工人们各司其职显得井然有序。
按照这个进度,再有一个月左右差不多都能印刷出来。还好这边的文字和英文字母挺相似,如果是汉字的话可能花费的时间还要久一些。不过如果他们会阅读汉字,岚风费时费力也会把他印出来,骨子里中华文化的自信他可是一点都没丢。
再往里走,穿过了另一扇门,来到了报纸印刷室。岚风设计的第一期报纸正在一张又一张地从简易的机器中吐出来,岚风拿起刚“出炉”的一张报纸打开一看。
报纸上面最大最醒目的标题写着:“震惊!格兰帝国君主在一女子面前跌倒,他的脸竟然直接贴到了女子的······”。
紧接着下面还有一些字体加粗加深的小标题,“夜枫市惊现采花贼,凶手竟是·····”,“维亚帝国都城午夜的白衣女子,她背后的故事原来·····”,“一男子与狗当街竟然做出无法描述的事情····”等等,岚风起的这些标题极具某c浏览器的风格。
这报纸只要被人看一眼,他的目光绝对就不会离开了,这是岚风在地球无数人身上总结出的经验。开玩笑,书籍在这个世界都没有普及,报纸自然更不存在。这么多人每天连点正经的娱乐活动都没有,连吐个槽扯个八卦都不知道一起说什么。
这报纸一出不用多想岚风就知道会卖疯的,尤其是他给出的定价是非常非常廉价的2枚铜币。一份报纸生产成本是1枚铜币,也就是说岚风只赚了1枚铜币。
岚风之前有想过对标贵族阶层,将定价放的高一些,把这个做成贵族阶层身份的标配,主打轻奢文化。
这个想法主要来自于地球当时清政府时期皇宫里面的裹小脚文化,由上而下的传播,最终使得所有女性以裹小脚为荣,由此产生了畸形审美。
但是转念一想,岚风发现对标贵族在这个世界是行不通的。裹小脚基本零成本就能实现,而报纸可是要实打实的让他们付钱。尤其这个世界穷人太穷,如果价格定得太高影响到他们的生活他们绝对不会买。
纵然他们有学习贵族老爷的行为,渴望成为贵族老爷的梦想。但是如果报纸的价格超过他们的预期,想必他们还是会把吃饱穿暖放在第一位,岚风的报纸想从下到上风靡全国就会有些困难。
所以岚风决定定价能有多低就有多低,重点是让所有人都买得起。就像地球的某矿泉水老板,卖矿泉水最后成为了首富。矿泉水也就一两块钱不是特别昂贵,就是因为需求的量大,薄利多销,积少成多造就了庞大的商业帝国。
不要小看这一份报纸,什么数字乘以几十亿都是大的,什么数字除以几十亿都是小的。
岚风对销量可是很自信的,一是便宜,二是在目前这个世界报纸确实是刚需。地球在手机,在短视频,在电视电脑普及之前,报纸基本是家家的标配,是了解外界的最重要的信息渠道。
放下报纸,岚风拉着薇薇安准备出三味书店坐马车回家。这个马车岚风不得不再次吐槽,三味书屋离家族非常近根本就不需要马车。
这都是家族那几个长老搞出来的,岚风当然明白他们的意思,自己现在如日中天甚至有望争夺家族族长的位置,他们害怕自己掺和进来。所以方方面面他们做的让岚风挑不出一点毛病,他们生怕岚风找个由头不弄这个书屋返回家族。
岚风也懒得理会他们,自己的梦想是跨越星际回到自己的家乡,就这点蝇头小利想栓自己一辈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可能有些人被眼前这点权力和金钱迷住了双眼,但绝对不是岚风。
就在岚风路过第一条活字印刷生产线的时候,他身旁书架上的一本书因为工人无意地碰撞掉到了地上。
岚风捡起书准备放回书架,然后突然又不想放了,反正晚上无聊还能拿出来看一看,之前拿过去的几本书都已经被看完了。
随后岚风拉着薇薇安的手坐着马车回到了家族,薇薇安在向岚风告别临走前竟然俏皮胆大地亲了岚风的侧脸,搞得岚风脸色有些羞红。
“薇薇安不应该是这样啊,她是很害羞的一个女孩子,这几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岚风百思不得其解,突然他想到前几天薇薇安陪着他去家族图书馆的时候,薇薇安好像也抽出一本书拿回去看了,那本书的书名岚风隐隐约约记得好像叫什么《把握爱情的秘诀》。
“真服了,到哪都有这样的书,这些毒教材对青少年的荼毒匪浅啊!”,虽然嘴上说着嫌弃的话,岚风摸着侧脸还是忍不住笑了一下。
当最后一缕光明被黑暗覆盖,岚风点亮了夜明珠翻阅起了拿回来的那本书,书名叫做《格林顿,隆德镇最后一位圣骑士》。
写这本书的作者没有留下名字,在署名的位置上有画着一棵树,而且树的颜色是绿色的,岚风猜想到可能是用了绿色的汁液填涂的。
因为没有名字,岚风就将这本书的作者自顾自地称为树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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