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调解方案 (第2/2页)
李想自然不会被秦会长迷惑,当然还是要把球给踢回去。
在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情况下,李想希望自己能够做得更好。
如果李想直接和吴征明去说这个数额,那很大概率吴征明那边最终也会同意。
这部分的服务内容最主要突出的就是,协助商会履行他本身的职能和开展日常工作业务。同时,开讲座、发律师函等,这些都是比较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内容。
所以,李想在涉及的时候,主要是就各个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经常涉及的劳动用工问题提供咨询,至于实际的涉诉案件,李想可以按照优惠的价格收取律师费。
李想起草了一份《法律服务报价方案》,除了价格部分空着之外,具体的服务内容他准备这样设计:
包括:协助商会制订、修改商会章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根据商会需要,就商会所涉及的日常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商会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根据商会的需要,参与商会重大法律事务问题的讨论;以商会名义开展专题法律讲座,每年度不少于2次;应商会要求,就商会的重大法律权利主张,以商会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向相关方发律师函(每年度律师函以3份为限,超出部分另行协商)。
于是,李想决定自己得提前做一点准备。
目前市面上的商会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主要都涉及对两个主体的服务,一个是为商会本身提供服务(为主),另一个是为商会的会员单位(为辅)提供服务。
第一部分:为商会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秦会长,您也知道,一审判的数额是260万,现在调解的金额差距这么大,我这边还真不好和客户开这个口啊。您看,您这边能不能再加一点,我好跟客户去谈,不然我怕您花时间争取了这么久,到时候双方没能调解的话,大家的时间都浪费了。”李想说道。
李想听到秦知牧的话,已经明白秦会长知道自己用的是什么样的套路。但是,没关系。
接起电话。
包括:为会员单位提供经营管理、劳动事务等日常法律问题的咨询;在专题讲座前,收集会员单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重点培训和讲解;接受商会会员单位委托,以优惠的价格标准,代理商会会员单位涉及的各类案件(需另订委托代理合同,收取费用)。
“李想律师,你好。怎么样?你的客户那边有没有报什么新的调解方案?”秦会长的声音从电话对面传来。
这个秦会长,明明是说自己去找客户问方案,这时候还来试探自己。
第二部分:为商会会员单位(企业)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李律师,我客户给到我的调解方案是195万,您看,这个调解的方案已经很有诚意了。”秦会长说道。
起草完成之后,如果有需要,甚至李想可以当场填好价格,然后提供给客户。
“秦会长,您好!”李想说道。
正在这时候,李想的电话声响起。
秦知牧是老经验,自然知道李想背后的套路,所以他的想法就是,我不可能在第一次电话里面就给你加价,你先和客户沟通再说。
自己多沟通一下,应该能够争取的数额肯定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