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五年前阿森请丁言臻吃的那把鼩鼱肉串老板到底收了多少钱?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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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变成人的话再变回去的时候是穿衣服的还是没穿衣服?
丁言臻昏迷中被这个问题折磨地百思不得其解,但他迷迷糊糊醒来时已经得到答案了,蛇是可以穿着衣服的。
那条两米多高比他环抱还粗的紫鳞蛇已经消失了,他躺在一开始临时工护士让他躺平的那张沙发上,身上盖着护士刚才披着的那件粗呢外套,还有三天才到八月,七月的尾巴并不冷,即使此刻是凌晨,即使大厅里没开空调也不冷。护士依然穿着她那件大三个码的护士服坐在服务台里三张座椅中的中间那张上对着显示屏打字。
她手下那把薄膜键盘随着她手指的敲击发出的咔哒咔哒声还怪好听的。
因为自己就是做文字工作的,丁言臻尤其喜欢听别人打字,尤其是早些年和森应卿做同桌那会儿。阿森写诗那是一绝,可惜这个年代已经没什么人欣赏诗歌这门最简单的艺术了,大家都更喜欢那种被涂抹了无数层,改了又改的油画或巧夺天工的双面绣艺。那时候世界很干净,不像现在有这么多“漏煤油”事件的窟窿眼要他们这种文字工作者去堵。丁言臻没什么采访要跑,最多按照惯例每个月去Green tree总部点个卯,从办事员那里套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消息,往往办事员愿意给true News透露消息时离事件真正发生时间都过去三个月到半年了,有的甚至是拿几年前杜撰的事出来凑数,所以丁言臻这份工作可以说一点意思都没有,唯一的好处就是对着显示器发呆的时间特别多。
不知道别的同事用这种多余的时间来干嘛,反正阿森干的事他一清二楚,阿森在写诗,偶尔也给一些歌手写歌词。他的诗风极其风雅,风雅到了骨子里去,别说R国人模仿不来,q国也断无这号诗人,说是外国风格也不像,如果不是他独创的那估计沿袭的是一种几百年前鲜有人知晓的格调吧。和无论发表不发表标题下一行都永远署着他“森应卿”名字的诗歌作品不同,他的歌词作品都极其烂俗,就差把F开头那个字母循环挂在嘴边了。写这种东西他从不署名,他连影子写手都算不上。丁言臻曾讥笑着问他这算什么,他说算枪手,影子写手是人家主角自己能写但懒得写才找的人,枪手不是,枪手就是人家自己写不了,花钱买替写。
“那你也愿意干?”丁言臻问他,“钱很多?”
“歌词这么短,哪能收很多钱?一首歌不到1000d。”
丁言臻是后来转做的专职调查记者,那时候他和阿森在true News做着同职同薪的工作,编辑兼记者。森应卿编辑工作多一些,丁言臻记者工作多,他们那时日薪是320d,所以1000d约等于阿森三天日薪,确实不算太多。
“这么便宜,值得你天天写脏话吗?我还以为你的打字机只打高雅艺术呢。”丁言臻故意戏称阿森那把宝贝键盘为“打字机”。
“只要我的名字不署在这种歌词上,有什么不行的?你可以当这是我的发泄活动,一个天天吟诵高雅诗歌的人的另一面一定是个有很多脏话想听的人,哈哈哈哈你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我不想问,姑且当你说的是真理,但真理的后半句也是‘是个有很多脏话想听的人’,但你是个有很多脏话想写的人,这不直接证明你说的不是真理了?”
“拜托,我说真理和我以自己举例来论证这句真理是同一件事吗?”
“大概……可能……也许……其实我也不知道。”
“我做这种事自然也有我除了钱以外想要的东西。”阿森缓缓地说,“就跟那种在网上随便发表黄色小说给所有人免费看的作者似的,你说这是为了钱和名嘛?显然不是。我太理解这种人的心理了,单纯就是图发泄,总不至于是就想要写点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让世人见识见识吧?哈哈哈哈哈。”
阿森笑得特别猥琐。
“我看你写的歌词前觉得你可能就是想发泄,看过后我还真觉得你就是真想留下点什么惊世骇俗的作品。”
“什么?不会吧?想留下作品再怎么我也得争取署名权吧?我只是个枪手,并且我也很喜欢枪手这个工作,一篇歌词1000多,够我吃一个月泡面的。”
“你这么面黄肌瘦原来是泡面撑饱了。”
“可别这样瞎联想,我前天才邀请你一起去吃烤串你忘了?鼩鼱肉串。”
“什么鼩鼱肉串,那分明是老鼠肉。”
“我觉得那是鼩鼱肉串,老板也说那是鼩鼱肉串,标价也按鼩鼱肉串的价格标那就够了,随你怎么想,你硬说那是乙鼠肉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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