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叶锦岚的身世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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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而过,马上到年底,面临着期中考试,可能是受到上次小摸底的排名刺激,这一次不用鞭策,大家格外重视,晚自习过后,很多人都逗留在教室中继续磨枪。
经过一段时间的纠结困顿,陈星辰已经放弃了挣扎,一本上不了,可以上二本,反正在祖国广阔的西北西南省份,四百上下就能妥妥的上一所不错的大学,总分七百五,一半一半,陈星辰还是有一定把握的,再说,万一家里运作得当,给搞个新疆名额,那还努力啥?
最近几天,在成冰的努力挑唆下,他跟银联姐姐的关系突飞猛进,小伙子搞了一辆自行车,天天下晚自习以后护送银联姐姐回家。
两人还知道低调,一切都在偷偷摸摸中进行。
银联姐姐随便找了个理由,抛弃了一同回家的小伙伴,磨蹭到大家都走的差不多了,两个人在学校外边的黑暗角落中汇合后,欢天喜地的离开。
童云开也感受到压力,本着汲取一点算一点的原则,晚自习以后,跟着大部队一起待在教室,干熬。
前排座位上,张杰锐正在跟叶锦岚讨论问题,教室布局很老套,1-2-1布置,中间两排桌子挨在一起,每隔一个月四排位置平行移动一次,这个月,张杰锐正好跟叶锦岚挨着。
张杰锐应该是喜欢叶锦岚的,能感觉到,他这一个月尤其兴奋,动不动就拉着叶锦岚讨论问题。
青春期男生,表达喜欢的方式很直男,喜欢你就要欺负你或者辩倒你,温柔这种东西,根本不存在!
叶锦岚谈不上多漂亮,短发,娃娃脸,皮肤白皙,可惜眼睛不好看,可能是近视的原因,眼小并且有些外凸,不过,这并不影响她在班里的人气。
叶锦岚极其聪明,她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女生,热情饱满,兴趣广泛,对各类新鲜事物和思想理念的接受度都很高,所以在一干学生中显得很有个性。
教生物的老师,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叫做孙圣凯,孙老师也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物,别的不说,单凭刚刚结婚一年就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的行为,在整个实验中学的传统教师队伍中都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孙老师上课,一堂课45分钟,至少拿出10分钟时间来针砭时弊,大讲外面的世界有多精彩,他经常挂在嘴边上的结束语就是,将来不管你们高考成绩怎么样,记住一点,学校好不好只是一方面,一定要选一个南方城市!这个世界是有两面性的,存在各种各样的真相,在座的大家,不是每个人都能活得精彩纷呈,但是我希望你们中的任何一个,将来不要活成傻瓜!
孙老师广受学生欢迎,而他最狂热的崇拜者,就是叶锦岚,遗憾的是,对于实验中学来讲,孙老师注定只是一个过客,教完这个学期,他就要辞职离开,回到心心念的南方大都市。
老师对一个学生的影响,是深刻而深远的。
比如童云开,初中三年,老夫子的言行举止就像一把无形刻刀,无声无息的改变和塑造着他的性格。
比如叶锦岚,一个学期的师生缘分,孙圣凯却对她的人生规划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此之前,她没什么特别钟意的大学,现在,她的目标很明确,非上海的大学不考!
复旦、华东理工、上海大学,攻守兼备,层次分明,反正不管怎样,必去上海!以她的成绩,总不能连上海大学都考不上!
那个年代,谈论理想,还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私下里,同学之间会经常讨论这些东西,心仪的大学是哪所啊,将来打算选什么专业啊做什么工作啊等等。
不知道是不是受孙圣凯的影响,同学之中,明确要投奔上海的,居然有不少!
这其中,着名人物,除了叶锦岚,还有张杰锐,张杰锐的心仪院校,是上海交大!
所以,他觉得跟叶锦岚算是志同道合。
张杰锐的同桌是祝晓年。
一个学期下来,同学之间彼此已经熟悉,关系变得亲密的同时,各种各样的小矛盾也凸显出来。
祝晓年从小被父母和三个姐姐宠爱,虽然是男生,但是比较娇气,再加上喜欢文学,小心思比较多,不知道什么原因,他对张杰锐很反感,话里话外都透露着各种小情绪。
可惜张杰锐大大咧咧,根本感受不到那些五花八门的小情绪,搞的祝晓年大有秀才遇到兵的感觉。
此时,看到张杰锐眉飞色舞得意洋洋的跟叶锦岚凑在一起讨论问题,祝晓年没来由的觉得很烦躁。
忍了一会儿之后,起身对后桌的童云开说道:“云开,我有点儿头疼,先回宿舍了,你一会儿跟恩华一起走吧!”
祝晓年是张恩华的忠实小弟,有事儿没事儿随时伴其左右那种,在祝晓年看来,能成为张恩华最要好的朋友,除了能促进自己的学习成绩,本身就是一件挺荣耀的事情。
童云开抬头看了祝晓年一眼,随口答应道。
他没祝晓年这种没来由的奴性崇拜,也不喜欢他这娘们唧唧的性格,但是跟他的关系还算融洽,从不刻意疏远或者亲近。在宿舍,每次祝晓年就像看不到他一样大大方方跟张恩华分享他姐姐们送来的零食的时候,也没有被冷落和疏远的难堪,而是觉得很自然。
祝晓年将凳子放回书桌下面,故意弄出了一些声响,然而这种小动作对张杰锐毫无杀伤,他压根儿感受不到来自同桌的恶意,此时,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叶锦岚身上。
看到叶锦岚白里透红的脸颊旁边飘荡的刘海儿,张杰锐莫名其妙的冲那缕刘海儿吹了一口气。
叶锦岚一下子恼了,瞪了张杰锐一眼,没好气的呵斥道:“你神经病啊!”
“怎么了?莫名其妙的!”张杰锐也恼了,没心没肺的要跟叶锦岚开吵。
叶锦岚不搭理他,板着脸收拾收拾,起身离开教室。
张杰锐懊恼的吐了一口唾沫,咕咕哝哝的低声骂了一句。
他吐唾沫不是想表达什么情绪,而是习惯使然,嘴里就跟有什么脏东西一样,不吐不快,说实话,没什么脏污,就是一些唾沫星子,挺招人讨厌的小毛病。
童云开没注意这些小争斗,他正头昏脑涨的跟一道数学题不懈斗争。
目光呆滞的转了一会儿笔,看了看墙上的钟表,九点十五,宿舍十点关门,按照惯例,张恩华一般九点四十五往回走。
今天状态实在是不好,他不想在这里消磨时间,也没跟张恩华打招呼,起身来到教室后排,这里空空荡荡空气新鲜。
拿起陈星辰挂在书桌下面的篮球,童云开蹑手蹑脚的离开了教室。
篮球场上空无一人,童云开一个人运球、投篮,一会儿功夫就活动开,混沌的大脑就像开了一道天窗,新鲜而冷冽的空气涌进来,将混沌涤荡一空。
操场旁边,隔着一条马路就是学校食堂,此时食堂黑咕隆咚,他自然不会注意到门口还蹲着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叶锦岚。
叶锦岚心里烦躁,不想这么早回宿舍,她就想找个没人的地方一个人待会儿,操场上晃荡的人很多,溜达了半圈,她来到了食堂门口,没想到刚坐下,就看到童云开运着球跑了出来。
一个急停,一个虚晃,一个胯下运球,一个快速转身过人,虽然只有自己,但是玩的格外认真,仿佛前面真的挡着一个人一样。
躲在暗处的叶锦岚看到这一幕,莫名觉得很好玩儿,津津有味的看了一会儿,感觉有点儿冷,正准备鼓起勇气过去说说话。
这时,操场另外一边,又过来了两个人。
叶锦岚连忙停了下来。
这两个人,是赵春雨和邵年华。
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有些是无意识的行为。
叶锦岚跟邵年华的关系很微妙,两人多少有点儿暗自较劲,叶锦岚的性格,多少有点儿男孩子气,做人做事真诚直接,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她觉得邵年华有点儿虚伪,而邵年华看似柔和,实际上很要强,绵里藏针,有潘超压着,做不了班里的第一,总要做女生当中的第一!
赵春雨酷爱文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艺女,她这个文艺不同于祝晓年的文艺,祝晓年的文艺是浮在表面上的做作,赵春雨的文艺是深入骨子里的修养。
赵春雨跟两人的关系都不错,之所以跟邵年华走的近一点,一方面是邵年华刻意为之,另一方面是因为两个人一个宿舍。
赵春雨清楚两人的小矛盾,也知道邵年华的小心思,但是她总能淡然处之,名如其人,春雨润无声。
今天两人从教室出来的比较早,在操场上溜达了一圈,正准备回宿舍,看到了篮球场上的童云开,赵春雨跟邵年华一商量,两人便兴致勃勃的走了过来。
童云开投了一个底角三分,哐一声,砸在了篮筐的边缘,篮球蹦蹦跳跳的冲赵春雨跑了过去。
童云开正准备去捡,一抬头就看到两个不速之客。
赵春雨抱住篮球,往前跑了几步,蹦起来胳膊一甩,冲着篮筐使劲扔了出去。
三不沾!非常不靠谱的三不沾!
童云开不等篮球落地,抓起来一个标准的三步上篮,动作娴熟,空心入网!
童云开抓住篮球,笑着看着拍打着双手一晃一晃走过来的赵春雨。
“打篮球好玩吗?”赵春雨眼睛眯成两道月牙,看着童云开笑眯眯的问道。
“还行,要不你再投一个?”童云开稍显局促,边说边将篮球递向赵春雨。
赵春雨倒是落落大方,接过篮球,莞尔一笑:“我走近一点再投吧!”
邵年华也跟过来,两个女生笑嘻嘻的开始投篮,童云开反而成了捡球的球童。
食堂门口,阴影里的叶锦岚见到这一幕,悄悄从另一个方向离开。
“马上考试了你怎么还天天打篮球?”邵年华抽空跟童云开聊天。
童云开并不是一个性格孤僻的人,他跟大多数男生都很熟,能玩到一起,但是跟班里女生的关系明显要疏远很多。
一学期下来,跟不少女生甚至都没怎么说过话。
说实话,这种情况,在男生中有不少,童云开并不是特例,张恩华也不怎么跟女生讲话。
但是女生对童云开的好奇心明显要强于张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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