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压轴出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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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舞台上激情四射、火力全开的崔建,廖鸿儒敬佩的点了点头,不愧是内地摇滚圈的扛把子,这唱功这舞台效果真是绝了。
再看身旁的王霏,跟着音乐,摇头摆尾,搔首弄姿,这哪还是平日里稳重高冷的天后,这分明就是在酒吧里放飞自我的小太妹嘛!
当然,不单是王霏是这种状态,体育馆内的所有歌迷也基本上都是这种状况。
这就是摇滚的魅力,它能让人释放压抑的情绪,给人以力量,鼓舞人心,,让人热血沸腾。
摇滚音乐的魅力还在于它有能融合世界上所有的音乐,还不被其它音乐所同化的特质。
摇滚既是传统的,又是反叛的,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智的,既是正常的,又是荒谬的,总之它千变万化,但本质依然是逃避现实!
摇滚乐因为深入刻画了当代人类的沮丧,所以深得活在当下每个青年人的喜爱,无论你陷入怎样的窘境,摇滚乐都能给你沉醉其中,让你忘记一切烦恼!
为什么喜欢摇滚?
摇滚是是什么?
一种独立的主张;一种对事物对生活独特的见解;一种对自由与真诚的追求,用疯狂与极端的方式对麻木的社会抱以强烈的讽刺。
摇滚不仅仅是音乐,它是一种态度,一种自我,一种信仰,一种坚持……
《假行僧》之后,崔建又依次演唱了《花房姑娘》、《一块红布》、《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五首歌唱完,崔建才意犹未尽的离开了舞台。
崔建之后,登台的便是郑均。
台上的郑均一头长发,穿着皮夹克,带着墨镜,摇滚范十足。
“怎么会迷上你
我在问自己
我什么都能放弃
居然今天难离去
你并不美丽
但是你可爱至极
哎呀灰姑娘
我的灰姑娘
我总在伤你的心
我总是很残忍
……”
相传歌中的灰姑娘正是郑均的第一任妻子孙锋,郑均和孙锋是大学校友。
当时郑均是学校赫赫有名的校草,而孙锋只是一位再普通不过的女生。
出人意料的是,高冷的郑钧被这个可爱的灰姑娘打动了,名草终于有主,孙锋追求到了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只是,那个时候的孙锋没有想到,白马从来都是向往草原,根本不是她能圈养的。
俗话说:共患难易,同富贵难!
落魄时,二人能够同甘共苦,相互依偎,当一人发达了,又是另一番景象。
后来,郑均成名了,备受追捧的郑均开始在潇洒恣意的日子里迷失自我。
孙锋为他在后方营造了个温暖的港湾,而他却像个风流浪子一样在外夜夜笙歌,最终二人自然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可能是对前妻孙锋有所亏欠,郑均才写下了这首《灰姑娘》。
《灰姑娘》之后,郑均又演唱了《赤裸裸》和《回到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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