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纵有雄心壮志也要苟着发育! (第2/2页)
这是抓了一袋子蝗虫过来的?
他们都是聪明人,瞬间就清楚了程咬金的意思,这是感觉吃起来香了,想要尝尝用秘制材料做出的蝗虫有多好吃。
其中有没有李世民的授意就不得而知了。
李淳风淡笑道:“寒舍薄酒,美食有了,怎能没有美酒?”
“我有五年佳酿,今日我们四人便喝了它。”
袁天罡挑了下眉,语气调侃道:“那不是我的酒么,怎么成了你的了?”
“唉~~袁兄,你的不就是我的么,兄弟之间,还分彼此?”
袁天罡与李云霄同时点头:“分!”
李淳风故作伤感,捂着胸口:“你俩竟然合起伙来欺负我一个文弱之人,我是看错你们了,今天我要喝光你的酒!”
“哈哈哈....带俺一个!”
程咬金也在一旁开口大笑道。
袁天罡无奈的摇了摇头,起身前去取酒。
李云霄也去外面接收这些材料,准备做一顿好吃的。
袁天罡不喜与外人一同入住,他的宅院也就没有任何仆人与守卫。
李淳风只能自己亲自动手摆放碗筷。
半个时辰左右,正在几人闲聊的时候,李云霄端着四盘蝗虫走了过来。
“来来来,超级无敌好吃的油炸大蚂蚱!一人一盘,不够就没有了!”
“不够没有?不应该是不够还有吗?”
程咬金砸了咂嘴,盯着盘子说道。
李云霄笑道:“食物与酒都是一样的,不能贪杯,吃多了,反倒是影响美味。”
他将蝗虫抄水,然后清理了一下肚子,在油炸撒上调料,程序没有多繁琐,但是这些都是他一个人做的,很费力,也就没做太多。
嗅着盘中蝗虫的味道,程咬金率先夹起一只放进嘴里。
“嗯!!!”
程咬金瞪大了眼睛,紧接着停不下来了,一只接着一只往嘴里放。
李淳风看他这幅模样,淡笑道:“香味弥漫,绕梁三日不散,妙哉!咬金兄弟,不说两句夸奖一下?”
程咬金抬头愣了一下,随后开口道:“俺也一样,弥漫,香味弥漫!”
说着,直接上手抓了几只放进嘴里。
“好吃!太好吃了!这味道,等俺回去了,让世民把你调去皇宫当御厨!”
“啥?可不用啊,你可别把我弄皇宫去。”李云霄连忙拒绝。
他至少得苟到自己牛逼了在说别的,其余一切有危险的事情,他现在都不想参与。
只要杜绝一切危险因素,跟着李袁二人,总有出头之日!
程咬金点头:“行,你说啥都行,再来一盘!”
说话也就是几个呼吸的功夫,四五十只蝗虫已经见底了!
李云霄暗叹不得了,这大天位的实力果然非同小可,吃东西都比别人快....
“你细细品味,今天就这么多,没有了,等到了明天,你可以敞开了吃。”
李云霄不得不将自己盘子里的一半蝗虫分给程咬金。
程咬金这次放缓了吃的速度,然后一脸不屑道:“明天敞开了吃?你是不知道啊兄弟,那群家伙要是知道这个东西这么好吃,你就知道俺的吃相都是文静的了。”
李云霄自然不信他这话,经过他的调味,蝗虫固然好吃,但也不至于比山珍海味好吃吧?
可他不知道的是,就是因为山珍海味吃多了,民间的一些食物,反倒是会引人食欲大增。
袁天罡与李淳风相视一笑,也动起了筷子。
二人吃过后都是一脸满意的点了点头。
“云霄兄的手艺真是非凡啊,来,喝一杯!”
“请!”
“请!”
四人举杯对撞,吃着蝗虫不亦乐乎。
......
皇宫。
书房内。
李世民面前正站着一人。
在书桌上,放着一盘已经炸好的蝗虫。
“孙药王,每当看到你这幅容貌,朕都会诧异,这世上竟有你这等长生不老之人。”
李世民声音之中充满了赞叹。
站着的人正是被授予药王之称的孙思邈。
孙思邈自幼遭受风冷,屡造医门,汤药之资,罄尽家产。
自那时起,幼年的他,嗜学如渴,知识广博,只是后来身患疾病,经常请医生治疗,花费了很多家财,而家中也已经无力在承担他的费用,于是,他便立志从医。
现如今他已经功成归来,自创千金要方,又创明堂针灸图,喜欢针灸在以药物辅助治疗,不知多少疑难杂症都被他解决,在民间声望极高。
孙思邈如今已经年近七旬,可其神态,无论是容貌气色,还是身形步态皆如同少年一般,简直就是神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