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这个叔叔有点阴 (第2/2页)
其实韩德旗是绝对控股的,他在集团占有的股份有八成以上!也就是说,即使李丽君能分到一半的股份,那也有四成!
这样分割下去,她还将是公司最大的股东,加上剩下一半,韩晴还有一份!
要是他们母女合计的话,在公司还是有绝对的话语权的!
律师的话令在座的人都陷入沉思。的确,如果硬要分割公司股份,李丽君作为首要继承人,有权利获得相当一部分的股份,而韩晴作为唯一的子嗣,也不可能完全无股可得。这无疑会使韩家内部分割得更加糟糕。
韩德海虽不愿承认,但他也明白律师所言非虚。
如果母女二人联手,在公司里依旧会有相当的话语权,而这可能会威胁到他的利益。
韩芳和韩枫听了律师的意见,面面相觑,他们原本为了反对李丽君而声援韩德海,但现在事态似乎不如他们想象得那么有利。
如果硬要进一步排斥李丽君, 公司的命运实在难以预料。
“那么,各位股东,是否可以进一步商讨,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案?”律师见众人陷入沉默,决定进一步发问。
经过一番讨论,大致的方案是:
由韩晴出任公司cEo,负责日常运营;李丽君担任董事长,在策略层面提供意见与指导;
韩德海依旧保留一定的股份及董事席位,在重大决策时有发言权。
股份方面,李丽君与韩晴合计可获得略多于半数的股份,韩德海的股份有所减少但仍保留一定比例。
这份方案在各方面达到了平衡,使母女二人获得了控制权但又不至于完全排斥韩德海,而韩德海的利益也得到了一定保障。
在律师的主导下,各方磋商达成一致,决定接纳这份方案。
此时最傻眼的要数韩芳和韩枫两姐弟了!
他们本来作为最合理合法的继承人,最后被人架空了!
因为韩枫未成年,所以他的股份还只能由大姐代持!
他们俩加起来的话语权也只有不到三成,这让两人很是纳闷!
“要是这样的话,我提议我们两人的股份,转让给我叔!”
他们居然提出来,自己的股份转让给韩德海!
其实韩芳也算是个聪明人,她知道,这点股份,在公司拿不到什么好处,还不如拿了现金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这......”
韩德海有点犹豫,他知道,要是他们姐弟俩退出,自己将单独面对李丽君和韩晴!
这会让自己变得很被动!
“诶,你俩先不要这么快决定,晚上到我家来,我跟你们俩说道说道!”
他想着说服两人保留股份,并且他还想给韩芳在集团谋一个职务!
这想法倒是好,只是到底能不能成功,谁也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