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超出常理 (第2/2页)
林卫东思索再三,谨慎的回答道:“凶手可能是用了某种致幻的毒素,这种药在发作时会导致腿部在关键时刻不受控制,可能是僵硬,抽搐,或者失去知觉,这种药的副作用之一是眼球结膜下充血。”
局长又问道:“以你多年的刑侦经验来看,你觉得凶手能做到在投毒的同时,控制毒素发作的时间吗?”
林卫东又陷入沉思,这正是他想不通的地方。按他的推测,凶手可以利用多种方式投毒,但他是怎么精准的控制毒素发作时间的呢?
一般人在发现身体出现状况时,并不会处于危险境地,马上就会被送去医院。为什么三名死者都是处于危险状态的同时,毒素恰好发作呢?
林卫东想到有两种可能:
1,凶手有远程控制毒素发作的手段。凶手事先投毒,然后推测出每个人的状态,再用某种手段远程控制毒素入侵死者身体。
但这显然不太可能,以目前的技术手段来说,也难以做到。
2,凶手根据每个人的作息规律,精准计算毒素发作的时间。
假设毒素发作的时间是两个小时,凶手在掌握了每个人的作息规律后,依次提前两小时投毒。
要做到这一点难度也很大,首先一般毒素在人体产生作用,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常人在感受到身体不适后,马上就会中断行程,去医院了。就算这种毒素是突发性的,凶手投毒的时机也很难把握,每个人的作息规律不一样,能够连续三次投毒而不露出马脚,这也太诡异了。
林卫东一时难以解释,只是不断思索着各种可能。
局长看着他,突然眼带深意的问道:“卫东,你遇到过超出常理的事吗”
林卫东没有回答,反而露出疑惑的表情。
局长自顾自的说道:“我遇到过,那时我还在派出所,曾经有一个八岁男孩失踪案件,我们所里找了半个月,毫无头绪。一天男孩的姐姐突然跑过来找我,告诉我昨晚弟弟托梦给她,说隔壁的邻居用锄头敲他的脑袋,然后把他埋在了水缸下面。
我们自然不相信,但被姐姐缠得没办法,又没有别的线索,索性就按她说的,找到邻居家里,问问情况。结果,几句话一问,邻居脸色马上就变了,果然在水缸下面挖出了男孩尸体。”
局长说完,看着林卫东,林卫东也抬头直视局长的双眼。
局长接着说道:“这个案子,我同意你的看法,连环凶杀案,但不能在明面上大张旗鼓的并案调查,局里只能让你一个人单独调查,并且无论调查结果如何,不能公之于众。”
他拿出一张名片递给林卫东,说道:“有些事超出常理,不适合让大众知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这个案子不同以往,你可以找这里的人帮忙,他们的级别更高,队里掌握的所有线索都可以向他们无条件公开!”
林卫东接过名片,名片正面写着东部风俗文化调查局,翻过背面,正中写着:调查局外部联络员:唐欣,及她的电话,下面一行小字则是调查局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