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我要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第2/2页)
“两位都很棒!”
“至于第三位个人练习生,苏墨!”
“他在极短的时间内,缔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网络传奇,成为各大娱乐网头版头条和热搜的常客。”
“那么,我想问问陈立浓、蔡旭坤,”
张一兴望向舞台上两人,问道:“你们,有信心超过苏墨,坐上最高的c位吗?”
“陈立浓。”
“没有!”陈立浓忙摇了摇头。
“蔡旭坤,你呢?”
“没有!”蔡旭坤也连忙回道。
“都非常的谦虚啊。”
张一兴笑着继续说道:“那么现在公布《我是练习生》第一次排名公布的第二名……”
“他是黑头发的…还是黄头发的。”
现场瞬间一片“唉”声。
对于张一兴卖关子的破悬念,大家都很是无奈。
“由全民制作人投票决定的,偶像练习生第一次排名的第二名的票数是…”
“共获得了来自全民制作人的投票数是1125万4646票!”
“哇!好高!”
“这跟第40名一比,天壤之别啊!”
“天呐!这得多少粉丝投票?!”
“这里说一下第三名……他获得了740万9638票!”
张一兴再度卖了个关子,终于继续说道:“第二名,蔡旭坤!”
“获得第三名的,陈立浓!”
“那么获得第一名的是……?”
“苏墨!”
“肯定是苏墨啦!”
一众练习生纷纷回应道。
“那么……”
张一兴再度拉起长音,“第一名,苏墨,他的全民制作人投票是多少呢?”
“现在,我来公布一下他的得票数。”
“是……4965万2598票!”
随着张一兴说出这个票数,现场响起一片惊呼声:
“我的天!一个人,超过三分之一的得票数!!”
“不愧是墨哥!果然是无法超越的存在!”
……
而此时。
苏墨正坐在魔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室内。
“苏墨先生,按我国法律规定,以目前我可以看到的证据而言,您可以告对方侮辱诽谤罪。”
西装革履的律师严肃说道:“像这种大规模的的网络犯罪程度,其传播力已经十分惊人。
根据《大夏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过……”
他话音一转,继续说道:“一般这种情况,大多是由涉事人删除网络上的视频、文案,并对当事人发布道歉视频来处理。
情节严重的,大多也就是给当事人当面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已,很少有对簿公堂的。”
“苏先生,不知道您想怎么处理这件事?”
“不和解!”
苏墨摇了摇头:“我的诉求很简单,所有涉事的账号,有一个算一个,全部整理成详细案卷,全部告上法庭。
钱,我可以一分钱不要!
但是,能判多重,就判多重!
能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
“苏先生,您这样做的话……”
律师迟疑了一下,“您这样做,不但需要花费一大笔的律师费。
而结果,对方可能被判刑的也就几个人,最多也就是判两三年的样子。
为此,您要付出的,不仅仅是金钱,还有大量的时间,精力,您这样做,真的值吗?”
“您现在可正处在关键的事业上升期,浪费时间,对您而言……”
“值得!”
苏墨严肃道:“我要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