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们是来走亲戚的 (第2/2页)
可是,这个地方也太美了吧?海面几乎要和路面齐平了,开着车行驶在上面,就像是在海面上行驶一样。
她甚至都要以为是带她度假来了。
今天,他穿的依旧是黑色的西装套装,就算是度假,也像是在上班一样。
他们是一早的飞机,抵达海城以后,又开了大约两小时的高速公路,才到达了目的地。
到了吃饭的地方,轿车停在了路边。轿车是他在租车中心租来的,虽然车是普通的车,可是他从车上下来的一瞬间,还是吸引了不少的注意力。
得知他是为了叶倩的身世而来,她倒是有小小的吃惊。
调查这种事情,一般交给助手秘书去做就好了,为什么要亲自来跑一趟呢。
临海小地方,离江市说远也不算太远,坐飞机一个小时就能到。
看他买东西时的悠闲劲儿,还以为真是带着来休息的。
一碗抄手,一碗海鲜云吞,香喷喷的端了上来,她顿了一下,没想到他少爷出身,享用惯了山珍海味,竟然也能吃得惯路边小餐馆。
果然,是她想太多了。
一口下去,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儿。
抄手的肉,为了图便宜,自然不会用什么好肉,吃在嘴里有一股怪味。
但这对她来说,确是不常吃到的美食。
“你还好吧?”她顺手从桌上抽了张纸巾,却没有递给他。
小餐馆提供的纸巾,捏在手里粗糙又很稀薄,颜色也是暗淡发青的颜色。
不知道是什么做的,不敢给他用,于是,她默默把那张纸攥紧手心,低着头从凯蒂猫的包包里面掏出来了自己出门携带的纸巾。
粉色的200抽的包装,塞进包包里,还有一点的空间装唇膏钱包和手机。
抽出来一张递给了他。
他接过以后,擦了擦唇边的汤汁,说了句:“我带你去其他地方吃吧。”
她摇了摇头,说:“这里的餐馆都是差不多的,速食就是这个味道,是少爷你没吃过。我上大学的时候,最喜欢吃的就是这种云吞了。”
听她这么说,他又重新坐了回来。
她居然喊他“少爷”?他懒懒的抬了抬眼皮。
她口中所说的国内的大学生活,他是没有体会的。他的大学是在国外念的,和傅修霖一个学校,区别是,傅修霖是傅家砸钱砸进去的,他是凭自己的成绩考进去的。
傅修宸从小时候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从小就是学霸一般的存在,每次的考试成绩都稳居第一,甩第二名甩得远远的。
在国外的时候,和校友一起创建了一个公司,转手就卖给了歪果仁,赚了第一桶金,小小几千万美金。
这样耀眼的人,无论在哪里,都是耀眼的存在。
小小的餐馆里,旁边吃饭的客人都忍不住多望了几眼。
他西装革履的装扮,在破旧甚至有些凌乱的海边小餐馆,确实有些格格不入。
她的穿着就合拍多了,白色的亚麻长裙,搭配浅蓝色的针织薄衫,像是渔民家的女儿,又像是来度假的。
“两位,是本地人还是?”老板娘端着盘子,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我们……”她看了一眼他,“是来走亲戚的。”
她其实是留了点心眼在的。
因为说话口音不是当地的,若是故意说是当地的,反倒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如果说是外地的,又怕老板娘动机不纯,打他们的主意。她说来走亲戚的,就意味着当地人有他们的人,他们只是不经常在这里住,让老板娘断了打他们主意的念头。
“哦,怪不得,我说怎么没见过呢。”老板娘说了句,“一碗抄手,一碗云吞,一共是12元,姑娘。”
“好的。”她掏出钱包,付了钱。
上了车以后,他冷不丁说了句:“你还挺聪明的。看来,没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