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他被下药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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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这一走,柳如玉便病得起不来床。
她痛苦的闭上眼睛,想着与他的初相识。
那时候,她还不是禹州中学的学生。
也不是那个他口口声声说得很优秀他不忍心继续耽误她前途的优秀女青年。
那个时候,她只是一个被前夫卖到百乐门舞厅抵赌债的歌女。
回忆袭来!
……
民国四年
农历九月十五,这是陆少帅请外国朋友在百乐门谈事的日子。
沈文因为公事耽误了时间,紧赶慢赶才压着点赶到百乐门。
他开着车到百乐门刚停好车。
就看见门口一辆汽车前一个中年男人揪着一个歌女打扮的年轻女子的头发。
他一边拉着女人上车一边还骂着脏话道:“你这个臭婊子别不识抬举,爷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
你不要给脸不要脸,跟老子老实上车,免得受皮肉之苦。”
在这个乱世,这种事情不少见。
自古以来像这种戏子歌女舞女都是最没有尊严的。
来了这风月场所,就等于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和尊严。
只要客人给的起钱,就能随意玩弄。
稍微有点骨气的大多数也是会被打的听话,更有甚者,被玩死或者打死也不少。
所以沈文眉头都没皱一下就准备进百乐门。
“吴老板,你放过我吧!
我真的不是你想的那种女人,我不能跟你走。
求求你,你放过我。”女人说着就反抗起来,准备挣脱吴老板的手。
在挣扎中歌女的旗袍上面的扣子都被扯破了。
整个人看着非常狼狈。
门口来往的人也有些多,吴老板觉得被歌女拒绝很是没有面子。
于是恼羞成怒直接就打了歌女两个耳光。
然后从包里拿出大把的钞票砸在歌女的脸上愤愤道:“你这个婊子别装清高了,不就是想要钱吗?
给你就是,拿了钱老老实实跟老子走,跟了老子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
歌女并没有因为大把的钞票就妥协,而是用高跟鞋在吴老板的皮鞋上踩了一脚。
吴老板被踩痛了所以就放开了拉歌女的手,而歌女因为这个空档就准备往黄包车跑去。
只见吴老板大声对身边的佣人吼道:“还不快去给老子把这个婊子抓回来,愣着干嘛?”
吴老板的佣人一听老爷的吼声马上就跑去抓歌女。
只见歌女宁可往路边的汽车撞去也不愿意被吴老板抓住。
还好汽车及时刹住了车,歌女没被撞到,而是自己扭了脚,摔在地上。
吴老板的佣人马上过来拉住她,准备把她拽到吴老板的身边去。
路边路过了不少人,但没人管这个闲事,包括百乐门门口的接待。
他们默认了歌女被客人带走,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些歌女本身就是商品,何必去在意。
女人一直都在挣扎,眼里满是绝望和泪水,但没有人同情她半分。
因为过路的穷人不敢管这个闲事,怕自己挨一顿打。
而路过的富人都觉得,这歌女是低贱的。
无论是被打还是被侮辱都是理所应当。
他们花钱消费,而这些女人不正是供他们消遣享乐的吗?
大家都冷眼旁观这场基本上隔一段时间都会在这百乐门大舞厅上演的故事。
歌女不甘心被拉走,还在拼命挣扎,她对路过的所有人投去求救的目光,包括沈文。
这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鹅蛋脸,有一双清澈又水汪汪的大眼睛,小而翘的鼻子虽说不是很高,但也十分精致。
涂了口红的小嘴很是可爱,这张脸不比陆少帅的新欢慕琰长得那般妖媚。
但也灵动可爱,白皙的脸被打肿,显得这个娇小的女子更加楚楚可怜。
看着这张楚楚可怜的脸,沈文突然也动了恻隐之心。
虽说他不是爱多管闲事的人,也觉得歌女这个职业不是很好。
但这样欺负一个女人,他觉得太过分了。
毕竟他是一个军人,骨子里还是有血性的。
如果这个歌女是半推半就的也就罢了,但他看得出来歌女非常不愿意。
他想;也许这个歌女真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不然也不会这般挣扎。
甚至连命都不要冲向路边行驶的汽车。
于是他走过去,推开正拽着歌女的两个佣人。
一把将歌女护在怀里对一旁的吴老板说:“吴老板,你这在百乐门舞厅的大门口拉拉扯扯,不是很好看吧!
今天少帅在里面宴请外国朋友,你这样影响是不是不太好?”他厉声说道,语气里满是警告。
他本身个子就很高,而且一身军装,让人看着都觉得威严十足。
吴老板是典型的南方人,个子矮小,且身形有些胖。
在江城,陆少帅的参谋长沈文还是辨识度很高的。
且不说沈文的父亲本身就身居高位,就说沈文本人也是非常优秀,战功赫赫。
吴老板自然是不敢跟他叫板,于是点头哈腰的对沈文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是小民有些喝多了,做事确实是莽撞了。
还请沈参谋长见谅,小民这就离开。”说着吴老板狼狈的带着佣人开车离开了。
而被沈文护在怀里的柳如玉此时觉得,这个怀抱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暖的吧!
她是外乡人,是被前夫卖到百乐门舞厅当歌女的。
这段时间,她受尽冷眼和嘲笑。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对她伸出援助之手,况且还是这么英勇帅气的军官。
她有些羞愧,觉得自己这个身份不配被他拥在怀里,又一边贪恋他身上好闻的味道还有温暖。
她的头都快低到了地上,她有些不敢看沈文的脸。
只是低着头小声的说了一句:“多谢沈参谋长相救。”这声音小的如蚊子声般,甚至声音还有一些颤抖。
沈文看着她楚楚可怜却又倔强的样子,实在觉得可怜。
便搂着她道:“很晚了,你的衣服也被扯破了,怕是回家不安全,我还是送你回家吧?”
说着他将自己的军装外套脱下来披在她的身上,她低着头跟着他的步伐走。
但始终不敢抬头看他,直到走到汽车旁边,沈文绅士的为她打开车门,让她坐在副驾驶。
她小心翼翼的坐着。
不敢抬头。
只是低着头,沈文看她这个样子有些同情,但也没多说话。
今天已经是他多管闲事了,本身他还有公务在身上,于是只是开口问她:“这位小姐,你的家住在哪里?”
柳如玉小声说:“在福霞路大弄堂。”
沈文嗯了一声便专心开车了,车很快就开到了。
因为她要到舞厅上班,所以住的不是很远。
这是一处典型的贫民区,一栋楼有五六层,一层住着好几户人家。
沈文本来只想把她送到楼下便离开的,但看着这灰暗的楼道和复杂的人口居住环境。
她又一身狼狈,也怕她再遇到坏人于是他再次绅士的送她上了楼。
她住在三楼靠边的一个套间。
到了门口。
她没有马上拿出钥匙开门而是走到窗边。
拿起一盆花,然后从花盆底下拿出钥匙开了门。
沈文这才注意到。
她身上没有带包。
而且,在刚带她走的地方也没看到包。
可想而知她是真的被迫跟着吴老板走的。
如果是自愿,肯定会带包,最起码包里还有家里的钥匙。
不过他并不是多事之人,便没有问什么,见她开了门便准备离开。
但她开了门,打开了灯对他小声说:“沈参谋长您进来坐一下吧,我换了衣服便把您的外套还您。”
确实,沈文还得穿上他的军装,等一下还要去见客人。
还是得把衣服穿好,于是她跟着她进了门。
这是一间比较小的套间,有一个小小的客厅和一个卧室,虽说很小但被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可以看得出来,她是个爱干净的女人。
她指着房间唯一能坐人的小沙发说:“沈参谋长请坐,我现在就去换衣服。”
说着她走向了卧室,片刻时间她便换上了一身简单的淡青色棉麻连衣长裙。
这是件很普通的衣服,穿着她身上却特别好看。
显得她斯斯文文,像个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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