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我愿做一支手电筒 (第2/2页)
那亲戚家孩子仗着学堂老板的关系,自然而然就成了孩子头。有一次,据说他叫了六个年龄大的孩子,把一个农夫的儿子给弄死了。
因为那学堂老板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所以一开始县衙门的捕快和仵作,就想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糊涂了事。
他们把死了儿子那个农夫,打得连衣服都一起被打烂了。农夫被逼无奈,顾及到其他家人的安全,
当时只好承认了儿子被人打死是谣言。可是太平时期的百姓,那人命案就是大案呀,所以当地百姓还是把事情给闹大了。
最后那学堂老板为了自保,也只好投靠了当时一个姓冯的大家族。也不知道那姓冯的世家是怎么操作的?
最后的结果更是侮辱了百姓的智商,各层捕快和仵作给出的结果是:
农夫的儿子是跟另一个,相同年龄的小孩玩游戏,不小心被肩膀给碰死了。然而,更加让人啼笑皆非的是:
其他几个参与的,年龄大一些孩子,竟然可以互相作证,证明大家都没动手!
在那种朝代里,规则本来是统治者为了便于管理,专门给被统治者单方面设立的,所以统治者本身根本不用遵守。
于是农夫毫无意外的销声匿迹了,再也没有了消息………………
不得不说,我他妈脑子铁定了是有点问题。人家明明是讲的古代的故事,可是我却又一次愤怒的捏着拳头,给它对上了号!
姓吴的说着,又客气的把接力棒传给了那个,姓刘的学堂老板以及那个女人。
而接下来那个姓刘的老板所讲的故事,更是让我直接暴起!据他说,古代吃人肉的朝代根本数不清。
但是有一个朝代,贵族们对心肝脾肺肾特别敢兴趣。所以在那个朝代里,心肝脾肺肾就变得很值钱。
而这个古代故事的主人公姓古月,名三金。一个刚刚还俗的光头和尚,偷走了古月三金。
可是后来因为古月家里找的急了,还有很多心地善良的人,也一起帮着寻找。眼看事情越闹越大。
于是那个姓刘的学堂老板,就给那个光头和尚出了主意。让他找根绳子把那小孩给挂起来,至于其他的都不用管。
那个姓刘的学堂老板说,自己跟冯家的人有来往。那和尚一听,直接就放放心心的照做了……………
至于内脏还在不在?其实谁也不知道。不过毫不意外的,仵作检查后说内脏都还在。而且又毫不意外的,又变成了自杀。
(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这个古代故事不便细述)
虽然这些故事没有一件,能和我扯上关系。但是在我的心里,却照样有个声音在反复念叨着:
“这里是荒岛,是一个脱离规则之外的地方。所以在这里可以只讲对错不谈规则!
如果有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我就做那支手电筒吧!”
哪怕那个女人的故事还没讲,我已经拔出了史泰龙刀。因为我觉得她们既然能在一起,她的故事估计也好听不到哪儿去!
我他妈已经不想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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