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有点费脑,但别跳掉 (第2/2页)
娘的个铲子,这都不知道?!御林军,拖下去斩了!
哦,您是从冥王星来地球出差的?
嗯,那就放您一马,死罪可免活罪难逃——30军棍伺候!
嗯,接下来要讲的是“购买力”和“影响力”之间夹杂不清的纠缠。
地球人都知道,华夏明星们的出场费是很高的,高得连国外的明星都眼红、纷纷来我们国家捞金,高得连我都想去当明星了——出席一次商业演出就进账几十万、几百万,出演一部电视剧就上千万甚至几千万,如果拍了一部叫座的电影、票房分红有可能过亿、几个亿!
娘的个铲子,还有比这更赚钱的行当吗?
好吧,大把的金钱砸下去之后呢,综艺节目做出来了、影视剧拍出来了,电视台也播放了,然后问题就来了:谁来为这些巨额的投资买单?
是电视台买单吗?
表面看起来是这样。但是呢,如果电视台真这样干的话,我敢说——这台长绝对干不长!
您也许会说:电视台卖广告、收了大把大把的广告费就有钱去购买综艺节目和电视剧了噻!
对,大部分电视台就是这样干的,只要收上来的广告费大于支付购买节目的费用——收入大于支出——电视台就盈利了。
于是呢,“影响力”和“购买力”开始纠缠互换了:
纠缠互换一:人家企业为什么要到电视台去投放广告?他们为什么要“把自己口袋里的钱送到别人的钱包里”去?很简单,企业就是看中了电视台的巨大“影响力”,所以才愿意用自己的“购买力”去购买电视台的“影响力”、从而让自己的企业和产品获得更大的“影响力”!当然了,电视台的“影响力”越大、企业支付的“购买力”就越多,同时,企业支付的“购买力”越多、企业和产品获取的“影响力”也就越大!
毫无疑问,央-视级别的广告费比地方台的广告费要高,收视率排在前列的电视台要比其他台的收费更贵。
简单来说就是:电视台的影响力越大、收费就越贵;企业和产品的广告费花得越多,获得的知名度就越高。
明白了?
纠缠互换二:明星们和电视台一样,“影响力”越大、他们要求获得的“购买力”就越多,也就是说、出场明星的名气越大、他们要求拿到的演出报酬就越高,名气与片酬成正比,这个好理解吧?
纠缠互换三:明星们拿走的片酬越多、节目的成本就越高,制作方在卖出节目时需要获得的售价就水涨船高,这不难理解吧?
纠缠互换四:电视台为什么要花费巨资购买“明星们”参演的节目?当然是为了“吸睛”再“吸金”噻!
到这里就形成了一个循环,请您仔细想想,是不是循环了?
但是,到这里并没有完,不是闭路循环,也不是高-朝,高-朝-是由此烘托出的另外两个“纠缠互换”。
纠缠互换五:明星们的“影响力”是怎么来的?除了“靠脸吃饭”和演技精湛之外,更多的是靠“炒作”!然后啊,重点来了——不管是“演出”还是“炒作”、都需要大量的围观者来提高人气,那么请问、您是围观的吃瓜群众吗?
您别忙着否认,请仔细想想,主观上您也许不愿意去当围观者去捧场,但事实上您却成了围观者变成了“捧场奴”:您看过明星们参演的电影电视和综艺节目吧?您这就是在当吃瓜观众啊!你为明星们提高知名度在推波助澜、你为电视台的收视率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是你、为明星们和电视台扩大了“影响力”!
恭喜你,捧场奴!
还有:铺天盖地的明星八卦您躲得过?各种各样的商业演出您避得开?形形色色的明星绯闻您没听说过一次?
一句话:“明星”是被大家捧出来的,很不幸、您就是大家中的一员,不管您愿不愿意承认,事实就是这样!
悲哀啊,捧场奴。
于是呢,又一个循环形成了:大家自觉或不自觉地在捧明星、明星的知名度变高了,明星的知名度越高那他们的“影响力”就越大、所要求获得的片酬就越多;明星拿走的片酬越多,制作方的成本就越高、卖给电视台的售价就必须更高;制作方的售价越高、电视台的购买成本就越大,电视台的成本越大、那电视台需要向企业收取的广告费就越贵!
于是,接下来就是“纠缠互换六”:企业向电视台支付巨额的广告费,这些钱是哪里来的?当然不是企业的老板自掏腰包、也不是银行免费赞助,而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广告费最终还是要由消费者来买单!
消费者是谁?
您就是其中一员。
您躺在那里看电视,不知不觉地捧红了明星、无声无息地提高了电视台的收视率,从而抬升了企业的广告费、提高了产品的销售价格,于是您口袋里的钞票就“哗哗哗”地流向了别人的钱包!
嗯,就是这样。
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您觉得不服,建议您去超市看一下事实:同一类型的产品,有明星代言的产品的价格绝对比没有明星代言的要高出一大截,打了广告的产品比没打广告产品的价格要高出很多很多!
原本是80块钱一瓶的酒、请了明星代言打广告后,没有200块钱您拿不走!
当初有一款白酒在央-视猛打广告,然后酒厂的老总兴奋得大笑:我每天给央-视送一台桑-塔纳,又每天从央-视开回来一辆奔-驰车!
呵呵。
同样的道理,网上的视频也是这样,平台与播主都在绞尽脑汁想提高流量和点击率,目的就是想提高“影响力”、从而获得“购买力”。
不管你是看电视看视频、还是玩游戏网上购物和看免费小说,你都是提高了对方的影响力,也就是说,在“力”的作用下、你的休闲变成了别人的赚钱。
明白了?
当然,那也不全是坏事,对吧?
好吧,举例说明到此为止。注意,这只是初步的抛砖引玉,希望各位能够举一反三。实在不愿意动脑筋的,那就看后面的故事吧,偶尔有解说。
当然,我必须申明,我并不反对您看电视看电影刷视频玩游戏看免费小说,而是提醒您:哪怕在休闲看电视的时候,您也应该去感悟其中隐藏的各种“力”,久而久之您就会养成良好的习惯随时随地去感悟“力”;感悟得多了,您就会发现“力”的内在规律;一旦您发现了“力”的规律,您就会情不自禁去运用各种“力”;运用“力”的次数多了,您就会达到“趋吉避凶”的境界;一旦您达到“趋吉避凶”的境界,那必将改善您目前的状况,让你大踏步地奔向您想要的生活。
如果您不愿意改变现状,那就请您跳过这一章,请原谅我的啰嗦,谢谢您对我的包容。
毕竟,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既然您看我的书,那就是给我面子,我总得给您一点我认为是“里子”的东西才行。
阿弥陀佛,一块豆腐!
非握-咪脱-服,不许想歪了哈。
接着看破案抓间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