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家园(3) (第2/2页)
在地下生存,难得见到天体,也无法判断时间。郁笛只能依据自己饥饿与困倦的频率来计数,不知不觉中,好几年便过去了。
阁楼中储存的食物若按照十几个人的食量来计算,差不多也就能吃半年左右,郁笛算过这颗星球的运行轨迹,它已经在从远日点往回飞了,最近便是在距离适中的点上。也就是说,这里曾经住过的人,现在随时都有可能回来。
她对着流水打量自己的模样,粗硬的黑毛已经软化,浅浅覆盖住了皮肤表层,手脚的生长速度比身体更快,之前还要爬上去的桌椅,现在都能轻易使用。她的脸倒没长成野兽的模样,极浅的眸色在昏暗光线中有些发亮,裸露未长毛的皮肤上隐隐显出如鳞片似的斑纹来。
郁笛摸了摸自己的脸,想到书中绘制的人类样貌。
占有统治地位的一族自称“交墟”,他们这个部落的人最明显的特征便是眼睛极大。他们能“透过晦暗不明的天空看到隐藏在后面的真理,能指引人类及时躲避来自沉沦魔的惩罚”。
用人话说就是交墟部落的人天生视力极佳,能够观察天象,判断节令,带领人们进行迁徙。其余部落为了让他们能在迁徙时通知自己一声,便用生活资料和他们进行交换,长时间的洗脑下来,他们便将交墟部落的人当作神使一样供奉。
在郁笛看来,交墟部落所把持着的天文知识其实并不算复杂,若他们肯分享,再与其他部落合作进行作物改良与生存环境改造,人类也不至于要在不同半球来回逃难。
当然这也就是说说而已。在任何人类文明的历史上,合作都是一件相当难得的事情。搞清楚这里的人类社会大致都分为哪几个阵营之后,郁笛便要开始考虑,等见到他们之后,该如何自处了。
是装神弄鬼?还是默默无闻?
她更倾向于前者。自己诞生于死人之腹,脑中拥有超出他们理解的知识,和极为强大的记忆学习能力。在一个信仰神明的社会中,不利用一下这一点,简直就是对这个身份的浪费。
只要他们别一个照面就把自己当怪物捅死,装神弄鬼的可行性还是很高的。不过,晦摩部落的身份或许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在四个种族中地位最为低下,所承担的社会职责也最为危险,所以才会拥有天生强悍的身体,好适应这个恶劣的世界。
郁笛对着水中的倒影看了看。
她不觉得这具身体完全继承了晦摩部落的基因,除了大手脚与外覆的黑毛外,自己的五官与皮肤特征,实际上是与交墟人相似的。
思及此,郁笛觉得自己有必要弄明白,生下自己的究竟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