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前言 (第2/2页)
方弃:嗯,比如说某晚张三想吃夜宵,叫了美团却迟迟没来。本来张三只是想吃个外卖小哥,结果一饿之下就把身旁的李四给吃了,管辖归属就要按照以下情形来判定:
情况一:张三是个人,李四也是个人,这事儿就归阳间管;
情况二:张三吃完了李四狂笑三声现出原形,竟然是一只野猪成精。那这个事情自然会有诸如白云观、崆峒、青城等名门正派出手降妖。除非是这些正派剑侠力有不逮,否则也不需要我们操心;
情况三:张三是野猪成精,可如果李四被吃剩的残骸在一阵黑烟之后又拼凑成了一个大纲版的李四,怒吼一声张三你吃我居然还撒香菜,某生平最恨香菜,然后和张三战在一处,那这事儿就得归咱们管。
半夏:可如果是人把妖精给吃了呢?
方弃:那情况就复杂了!得看这妖精是有毒有害还是无毒无害,是故意被吃还是无意被吃。
如果是有毒有害或者说故意被吃的情况,比如这是个绦虫妖或者说血吸虫妖,见天盼着被别人吃,估计多半还是得咱们管。
半夏:如果张三李四都是妖精,但其中一个是外国妖精呢
方弃:那情况就更复杂了,得看案发地点......
半夏:如果这个外国妖精有外交豁免呢?
方弃大怒:那就是赤裸裸的失职啊,这么棘手的问题怎么能让它发生在咱们片区呢?积水潭离咱们这儿又不远,高低也要推过去啊,那边的王大眼儿很擅长处理国际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