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休屠之信 (第2/2页)
可以说是,鸡同鸭讲。
精绝的文字、语音,偏向于软舌多弯的“拐来拐去”的印度音;而扜弥国所使用的文字和语音,却是不存在一个卷舌音的,舌头平摆,似乎每说一句话,都是含含糊糊,好像生怕一旦说清楚了,会咬了舌头似的。
最接近这一期的年轻扜弥国国主休屠,是近三十年以来,唯一一个,一次性通过了“沙冥”仪式的人。
他也因此而保全了自己的家族。
但是,娶精绝国女王的责任,也落到了他的肩上。
休屠个性很强。
他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很严格的人;但是性格上,却有着多疑的毛病;对所有人,都不是那么得百分百信任。
包括自己的家人,亲卫等等。
强悍的体魄,掩盖他他长相上的缺点:下巴有些地包天,还有坚而方硬的下颌骨。
虽然这可以让他轻松撕咬下一大口带血的羚羊肉;但是,从美学的角度上看,实在是有些“过硬”了,失去了美观的可视感。
所以,他最喜欢的事,就是锻炼肌肉,并且不穿上衣,只以金饰珠宝装扮自己,并且涂上一层厚厚的香粉与金粉的混合物。
靠近他的人,远远的,就被这股浓重的味道所吸引———应该说是所“驱赶”,不得不对他“敬而远之”。
不知道他的“香”踩到了谁的“审美点”上,这味道选得,让闻者头晕,近者丧胆。
估计他能从沙漠中,囫囵个儿地进得去,又出得来,应该和这身独特的装扮,以及他的“化学外衣”,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一开始他是不喜欢自己的下巴;后来,连自己的名字,也不太喜欢了,于是发起了一场“举名”大赛:
全国上下,无论是谁,如果能够替他“休屠”,重新取一款让他“赏心悦目”的嘉名者,奖励黄金一箱!
是的,他之所以这么大手笔,也实在是因为扜弥国虽然不大,可是他们的矿脉,尤其是金矿,却一直是这几处绿洲中,最便于从近地表开采的。
这就让他,有了“底气”。
“既然我有这么多黄金,娶个精绝国的女王,又有何难呢?”
休屠就是这么“自信爆棚”!
人少,钱多,好地。
他所夸下的这句“海口”,用了沙漠中最朴实无华的方式传递了出去:
野骆驼。
随处可见的野骆驼,最爱吃的东西,不是骆驼刺,也不是红柳枝,而是人类的一个叫作“油坊”的地方所压榨出来的菜籽油。
偷喝下一整桶生菜籽油,这些野骆驼,就可以整整一个月,不吃不喝,横穿整个沙漠。
而这样的习惯,让它们,可以替代着有着生理劣势的人们,完成“传信”的任务。
于是,休屠选了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在河中仔细沐浴之后,把自己心爱的“涂料”,在一张新扒并拉展晒干了的羚羊皮上,认认真真的厚涂了三、四层,直到确定这层羊皮的内面,与自己的“美肌”,质感最为接近的时候,拔下挽住长发的骨针,开始在上面一针一针地刺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