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法官张释之2 (第2/2页)
张释之随判决书附送一道奏折,再一次诠释了依法治国的理念。
刘恒想起农夫惊马之事,后怕不已,心情更是不快,他本可将农夫就地正法,但却忍了下来,交于廷尉府处置,也好让天下臣民看一看,做个记性。在未央宫后殿等来张释之的判决书一看,刘恒起身大怒,好歹也是个死刑。
正要发回廷尉府重判,内侍又送上张释之的奏疏,刘恒强忍怒火细细看了起来,张释之在陈述中说他做不到商君,但陛下却一定能成为秦孝公甚至超越秦孝公,要强国富民,非法无以达成。
刘恒看后平静了许多,他心里细细思量:“大汉立国已是三十余年了,人人渴盼民富国强,对本朝来说,每一年都十分宝贵和关键,我刘恒只希望在我的手上能强大起来!”
刘恒让谒者给张释之发了份批复,并且称赞廷尉做得好做得对。
惊马案不但没让张释之官位不抱,反倒让怀恨张释之的人失望透顶,有刘恒在上面‘包庇’着,张释之只能越来越受皇帝青睐。不满张释之的人只能熬,只能等了。
这其中便包括太子刘启。
不久后,发生了又一起震惊朝野的大案,有人胆大妄为,偷窃了高祖庙中神座前的玉环。刘恒恼羞成怒,在全国开展大搜捕,很快就把窃贼缉拿归案,同样交到了廷尉府,刘恒的意思是要重重治罪,以儆效尤。
而张释之援引法律,判决贼人盗窃罪,弃市。判决结果忤逆了刘恒的想法,刘恒召来张释之问道:“此人狗胆包天,竟敢盗窃皇家器物,朕把他交给你,是希望你严加惩治,而你却只判他弃市罪,像这种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的盗贼,应当判处族灭才是?你如此判决,怎么维护高祖的尊严,怎么表达朕的孝心?”
刘恒言语异常激动。
张释之向前深深一躬说道:“依照律法,判处其弃市已是极限了。到底应判其弃市还是族诛,应当视犯罪情节而定,不能一时的意气用事,如果盗窃一只玉器就要判处族诛,那如果哪天又有胆大妄为之人挖掘了祖庙,陛下用什么刑罚加以惩治呢?”
刘恒听着张释之的辩解,虽然怏怏不快但却陷入深思,他知道张释之向来不是能言善辩之人,虽然他的说辞不一定恰当,但刘恒明白了他的意思,有法不依治国便无序,等到哪一天对罪犯已经无法惩治的时候了,那国家就将陷入危机。
聪明的刘恒再一次同意了张释之的判决。都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刘恒的肚里岂止是撑船!
张释之就是这样刚直不渝,依法办事。
作为天下司法系统最高长官,张释之给司法界树立了标杆。
俗话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句话本来含有贬义词,但用在张释之身上可有另一番褒义,既然廷尉都唯法律是从,那么下面的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升官也好,政绩也好,发财也好,要往上爬必须得像张释之一般严格执法,否则是不可能得到上级领导看重的。
有如多米诺骨牌效应一般,司法系统正了,各级官吏就正了,各级官吏正了,老百姓就舒坦了。
刘恒有这么多能臣干吏做帮手,国不富民不强那就奇怪了?
果不其然,在刘恒的驾驭之下,国家实力开始蒸蒸日上。
他在各方面都实行开明政策,司法上废除肉刑,商业上废除山泽之禁,弛山泽之禁,朝廷用度上又注重修身节俭。大汉的第一个盛世终于在他的手上诞生了。
处处歌舞升平,连犯罪一年都才几十起,国库里的钱多得用不完。
据说,汉末赤眉农民起义军攻入长安把汉代皇陵掘了一遍,唯独不挖刘恒的,还恭恭敬敬地拜了又拜。这也是刘恒的能力和开明赢得了后人的无比尊重。
这番景象恐怕高祖刘邦也没想到,好日子会来得这么快,在他的儿子手上就完成了这项丰功伟绩。如果他泉下有知,刘邦至少可以给秦始皇叫叫板,老刘家的子孙可比老赢家厉害多了,至少不会二世而亡。
刘恒的宽仁和励精图治创造了盛世,但在他的手上,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
他还是留了项残局让儿子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