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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白目的男人 (第2/2页)

夏星辰眼睛一眨,“对呀!你莫非认识?”

孟传情沉吟片刻,缓缓道:“岂止认识。我要告诉你,那人是我一个很强的敌手,生平难得一见,千万不可小瞧了他。而且,他应该不是孤身一人。”那个小白,应该也跟在他身边吧,如此一来,这里可就更加有趣了。

夏星辰眯着眼睛看着孟传情,这家伙到底在说什么?这个打心里就瞧不起弱者的女子,自然不会将夜未央放在心上。心想着:下次见面,一定要他加倍偿还!她咬牙切齿的模样,让孟传情不禁摇了摇头,这姑娘,果然还是太嫩了,一个人的强弱,岂能从表面来判断?

飞龙引的斜对面有一家豪华的酒楼,名曰“金山”。看招牌也知道,此酒楼乃霍金山的产业。这世间,喜爱喝酒的人还是很多的,从文人雅士到江湖豪客,只要经过武陵镇,必会登上这金山酒楼,一品绝世佳酿。

金山酒楼的豪华,凡登楼着必会为之感叹。酒楼一楼是繁杂之所,多为豪客聚集;二楼较为清净,多为文人和喜爱清静的侠士。冉必之来到武陵镇之后,便日日登楼,坐在二楼靠向大街的地方,一壶浊酒,一盘花生,一把刀,一个人,静静的监视着飞龙引。从这里低首遥望,正好将飞龙引的人尽收眼底。他的目的,是为了记录这些人的身份,以便夜未央来此之后借机行事。

对于这些属下,夜未央非常了解,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在二楼找到了冉必之。瞧见冉必之靠在椅子上,面对飞龙引,将一颗又一颗的花生米抛进嘴里,别提有多悠闲了。夜未央径直在桌旁坐下,酸溜溜地道:“哟!还挺悠闲的!”

冉必之早就看见他来了,毫不客气地回嘴:“羡慕啊?让你坐这么多天试试!”糊涂堂里谁不知道夜未央是个闲不住的主,别说是连续几天了,就算是半天他也坐不住。冉必之这话,自是让夜未央无话可说。

夜未央摆摆手,道:“我还是算了吧,整个糊涂堂也只有你最适合做这种事了。”

盯梢这种事,并非人人都擅长。就拿糊涂堂里的人来说,夜未央和江才情一动一静,都不太适合;劳桑心太过认真,反而容易引来他人注目;南华容易被周围的人和事分心;冉弄衣脾气暴躁,做事不经大脑沉不住气。冉必之这种性格,恰好遮所有人之短,不仅能够完美的完成任务,而且还比任何人都要自在。

冉必之笑了笑,问道:“那白衣女人是孟传心吧?”

夜未央端过花生米,道:“你的眼光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冉必之道:“只是因为我不曾见他对哪个女人动心过,也不曾见过哪个女人可以靠他那么近。”他口中的“他”,当然是指江才情。

夜未央手中捏着花生米若有所思,喃喃道:“是么?连你都发现了,这怕不是一个好现象。”

冉必之看了他一会儿,突然从怀中掏出一本册子,丢在夜未央面前,二话不说直接离开了。

夜未央拿起册子翻着看,见了那上面密麻麻的人名,皱了皱眉头:必之这字也太丑了,好生费我眼睛!虽然如此,他还是快速地扫完了全本。合上册子的时候,冉必之又回来了,他手中抱着两坛酒和两个空碗,脸上带着炫耀的表情。

“哎呀呀!还是必之你懂我的心思。”夜未央见了酒,那就是老鼠见了大米一样,什么事都抛诸脑后了。丢下册子,抢过一坛,大碗就灌了起来。“啧啧啧!极品女儿红!真没白来。”

冉必之道:“霍金山庸庸碌碌,却生得一个好女儿。一双巧手酿出这极品女儿红,虽是高价出售,依然让无数人疯抢。”他看着夜未央,奸笑道:“若不是看在你的情面上,霍小姐是不会施舍我这些酒的。”

夜未央一口酒喷了出来,傻愣愣地问:“我的情面?”

冉必之道:“忘了告诉你了,这家酒楼的生意,一直是霍小姐在照顾。而且,由于某人在苍梧山上大出风头,以致这霍小姐念念不忘,日日都来这里询问某人的下落,真是把我烦透了。”

夜未央放下空碗,道:“所以你是想告诉我,我的桃花运来了?”

冉必之道:“刚刚拿酒的时候,她好似正要上楼。”

夜未央大惊,“你怎么现在才说,女人最是烦人。”说完,他起身奔向栏杆边缘,“要是让她知道我来过,饶不了你!”原打算从这里跃下去,忽然想起来自己已经武功尽失,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不死也是残废了。一时又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又听见身后冉必之道:“原来你也怕女人啊!”他喝着酒,悠然地笑着,脸上的表情可叫一个得意。

夜未央算是明白了,自己被这个小子给耍了。他看着冉必之,认真道:“必之啊!自古以来,世上便有诸多定律,阔少配千金,畊男配织女,凡此姻缘,多数美满一生。书香弟子讲究的是门当户对,而我们江湖人,讲究的是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炉。霍嫣华这样的女子,若是入了我江湖门,势必会倾家荡产,我们也会因为这样弱不禁风的女人处处受制。既然双方都不如意,何不当做不相识?”

“霍嫣华,她生来就是商场之人,一旦与江湖扯上关系,怕是会万劫不复。而我,留在我身边的女子,若无自保之力,又怎能让我为她动心?”

夜未央看着熙熙攘攘的大街,思绪却已飘出了老远。君山一别,已过数月,那人不知如何了。既然册子里并没有她的名字,天魔教和武林庄的人也还没有到,那么,就接着等下去吧。

夜未央一直喝完了那坛女儿红,才从金山酒楼离开。他慢悠悠地在大街上走着,笑看行人来往,各处繁华。经过一家首饰店时,一个人兴冲冲地从里面跑了出来。他手中捏着一根精致的发簪,口中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并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夜未央。一时不慎,刚巧就撞到了他。更为不巧的是,因为带了些内力,发簪尖端硬生生地扎在夜未央的手臂上。

夜未央目瞪口呆地看着那根发簪,又抬头看了看同样僵立在原地不动的霍春秋,只觉得欲哭无泪。自己最近的运气实在太背了!真他妈的疼!

霍春秋虽然看起来吊儿郎当,不过还是很有礼貌的,急忙道歉,“对不起……我太急了……你没事吧?”他看着夜未央手臂上的发簪,想伸手去拔却又于心不忍。

看那人紧张的模样,这应该是送给心爱女子的物事。夜未央想了想,还是不跟人家计较了。自己动手拔出发簪,鲜红的血液流了出来,将发簪也染的红红的。他将发簪放在自己袖子擦了擦,口中道:“既是送给女子的定情之物,就不该见血,一定要擦干净了才好给她戴上。”

“谢谢。”霍春秋接过发簪,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见夜未央慢条斯理地扁起袖子,遮住伤口,然后用手紧紧按住,一副对处理伤口习惯了的样子,让霍春秋不禁咋舌。他赶紧把夜未央往飞龙引那边推,口中道:“我还是带你去上点药,包扎一下伤口吧。”他其实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劳桑心,想着就这样丢下夜未央有些不好,索性就带他一起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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