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定情 (第2/2页)
“我在买东西。”伯妮丝羞怯的说道。
爱德华先生笑了。他的眼光从街道一边的泡菜坊扫到另一边的皮革批发商行。但是他只礼貌地说道:“你没有伞,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帮你拿东西吗?”
“谢谢你!”伯妮丝说道。
伯妮丝的面颊像她的丝带一般红了,她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她的,可是她不在乎。一会儿她便发现自己和她的好好先生在手挽手走。她感到太阳似乎破云而出,光芒耀眼,世界又恢复了正常。这个正在涉水走着的伯妮丝幸福透顶。
“我还以为你已经走了呢。”伯妮丝急急地说道,她知道他正看着她。她的帽子够大,能藏住她的脸。她担心她的脸泄露出高兴的神情,使他认为她缺乏少女气。
“我确实想要离开这里,告别对于我来说,总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爱德华说道。
“你要离开多久?”伯妮丝问道。
“五年吧。”爱德华不舍的说道。
爱德华先生能读几种语言,可是还不曾学过读懂女人。他自以为相当了解伯妮丝,所以,那天伯妮丝的声音、脸色和态度相互矛盾,使他大为惊讶,她接二连三地频频显出矛盾,半个小时内心境变换了五六次。遇到他时她看上去惊喜,虽然不由得让人怀疑她是为那个采买的目的而来。当他把胳膊伸给她时,她挽上胳膊的表情充满喜悦。可是当他问及她是否想他时,她的回答是那样正式,让人扫兴,以致绝望笼罩了他。获悉他的好运,她几乎拍起手来,那完全是为孩子们高兴吗?然后,听说了他的目的地,她又说:“那么远啊!”她绝望的语调将他举到了希望的顶峰。可是,转眼间她又使他掉落下来。她像完全沉浸在差事中那样说——
“我采购东西的地方到了。你进来吗?要不了多长时间。”
伯妮丝很为她的采购能力自豪。她特别想麻利、敏捷地完成差事,给爱德华先生留下深刻印象。可是,由于她心绪不宁,结果事事别扭。她打翻了针盒,忘了要买的亚麻布是“斜纹的”,还找错了零钱。她在印花布柜台要买淡紫色丝带,自己弄得糊里糊涂。爱德华先生站在一旁,看着她红着脸,犯着错。看着看着,他自己的困惑似乎减轻了,因为他开始看出,在有的场合,女人们像梦一样,要反过来解读。
他们出来时,他将包裹夹在胳膊下,脸色开朗起来。他踩着水坑走着,好像这一切总的说来他很欣赏。
“我们要不要为孤儿博物馆的孩子‘采购’点什么?要是我今晚去你们那个快乐之家,作最后一次拜访,来一个告别宴会,你说好吗?”他停在一个摆满水果和鲜花的橱窗前问道。
“我们买什么呢?”伯妮丝问。她忽视了他问话的前一部分,走进店里装作愉快的样子闻着水果和鲜花的混合香味。
“他们吃不吃橘子和无花果?”爱德华先生带着父亲般的神气问。
“有多少吃多少。”
“你喜欢吃坚果吗?”
“像松鼠一样喜欢。”
“杏仁面包怎么样?”
伯妮丝觉得这有些奢侈,皱起了眉头。她问他为什么不买一草篓枣子、一罐葡萄干、一袋扁桃,然后就此打住。于是,爱德华先生没收了她的钱包,拿出了他自己的。他买了几磅葡萄、一盆粉红色雏菊,还有一瓶漂亮的蜂蜜,说它漂亮是从盛它的小颈大瓶来看的。就这样采购完毕。他的口袋被些小球形物品撑得变了形。他把花交给伯妮丝拿着,自己撑开那把雨伞,两个人继续行路。
“伯妮丝小姐,我有件大事要求你。”他们在湿地里走了半个街区后,爱德华开了口。
“说吧,先生。”伯妮丝的心跳得那么响,她担心他会听见。
“虽然在下雨,我还是得斗胆相求,因为我只剩下这么短时间了。”
“是的,好好先生。”伯妮丝突然捏了下花盆,差点将花盆弄碎。
“你愿意和我一起纽约生活吗,伯妮丝?”爱德华看向了伯妮丝,温柔的询问道。
伯妮丝没有敢直视爱德华的眼睛,虽然她扭转了头,爱德华先生还是看到了她面颊上的泪滴。这情景显然大大感动了他。他突然俯下身来,意味深长地问道:“我最亲爱的,你为什么哭了?”
伯妮丝若不是初涉爱河,会说她不是在哭,而是鼻子有点不适,淌清鼻涕,或者扯个别的适时的女人家小谎。可是她没那样说,而是遏制不住地抽泣着,有损尊严地回答:“因为你要走了。”
“是的…”爱德华先生悲伤的说道。
“我愿意和你一起去纽约生活…”伯妮丝说。他非常满足了。她双手抱住了他的胳膊,脸上的表情清楚地显示出,即使没有了那把旧伞的遮蔽,能和他并肩穿越人生,也是她无上的幸福。
这种求婚方式当然困难,因为,即便爱德华先生愿意下跪,地上的烂泥也使他不能这么做。用比喻的说法,他也不能伸手给伯妮丝向她求婚,因为他双手都拿着东西。更不用说在光天化日之下忘情地表达爱慕之心,尽管他差一点就这样做了。所以,唯一能表达他狂喜心情的方式便是看着她,那是种容光焕发的表情。实际上,他胡子上闪着的亮晶晶的泪光里似乎有着小彩虹。假若他不是那样深爱着伯妮丝,我想,当时他不可能那样的。她看上去绝非窈窕淑女,她的裙子处于悲惨的境地,胶靴上泥巴一直溅到脚脖子,帽子也一塌糊涂。幸好,在爱德华先生眼中,她是世上活着的女人中最美丽的。而她也发现他比以前更“像维纳斯”了,虽然他的帽边差不多卷曲了,小溪从那上面流向他的双肩(因为他把伞全给伯妮丝遮雨了),而且他手套的每一个指头都需要缝补。
路人也许会以为他们俩是一对没有恶意的神经病,因为,他们完全忘了叫车,忘了渐浓的暮色与雾,从容不迫地信步走着。他们根本不在乎别人怎样看他们,他们沉浸在幸福的时光里,这种时光极少来临,一生只有这一次。这个神奇的时刻给老人青春,给丑人美貌,给穷人财富,让人类预先尝到天堂的滋味。爱德华看上去像是征服了一个王国。他幸福之至,尘世赐予他的没有比这更多的了。伯妮丝在他身边沉重地跋涉着,她感到好像她的位置一直就该在这里,纳闷她以前怎么会选择别的命运。当然,是她先开口说话——我是说,这可以理解,因为,她先激动地说:“哦,好的!”随后又动情地说话,这不太一致,也不值得报道。
伯妮丝从来、从来就学不会规矩。他们来到了伦敦孤儿博物馆的门前台阶上,他说出那些话,伯妮丝只是将双手放进他的手里,温柔地低语道:“现在不空了。”然后,她俯身在雨伞下亲吻了她的好好先生。这真算是出格了。可是,即使那群栖息在树篱上的拖尾巴麻雀是人类,她也会那样做,因为她真的忘乎所以了。除了她自己的幸福,她完全顾不了其他的事了。这是他们俩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尽管这一刻是以非常简单的形式出现的。暗夜、风暴、孤独已经过去,迎候他们的是家庭的光明、温暖与宁静。伯妮丝高兴地说着“欢迎你回家”,将她的心上人领进了孤儿博物馆,关上了门。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