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黄泉之村(上) (第2/2页)
“我妹妹……”
我瞅瞅照片上的女人,又看看何永进,实在无法相信这两个人是一母同胞,差别实在太大了。我记得当年何永进吹牛他妹妹是十里八乡少见的美人儿,如今看起来,确实不假。
何永进有些炫耀地对我说道:“怎么样?后悔了吧!要是当年你跟着我回去,见过了我妹妹,恐怕就是赶你走也不肯了!”
我有些尴尬,心想世事无常,命运就在一刹那间转折。假如当年我跟随何永进落户湘西,就不会遇见林白水,虽然娶到了一位娇美的妻子,但是日子毕竟过得平平淡淡,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种地农民,远不如现在身为考古学者,功成名就,地位显赫,生活精彩。
我看到何永进的神色渐渐黯淡了下来,说道:“可惜……你就是跟着我过去,也见不到我妹妹了,我回家的时候,才知道我妹妹竟然已经出嫁了!令我感到非常奇怪!”
我一怔,女孩子出嫁的事体稀疏平常,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知道何永进心思缜密,说话向来不打诳语,里面必定有什么内幕,能够让他说出“奇怪”这两个字。果然何永进自言自语似地问道:“我妹妹只比我小一岁,当年也二十出头了,乡下人盛行早婚,像她这种年纪还没有结婚,非常少见,你可知,这是为什么?”
我猜度道:“女孩子嫁不出去,多半是相貌太丑,身体有病,或者作风不佳。你妹妹如此貌美,而貌美者多半身体健康,病美人现实中不存在,所以前两个理由不成立。若是作风有问题,你也不可能会把一个作风有问题的妹妹推给我,因此我推测,是不是……你妹妹,有点笨?”
何永进苦笑道:“确实如此。我妹妹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从此之后,智力停顿在七八岁的阶段,除了会简单打理一些生活外,根本不能干活,向来被父母视之为累赘,巴不得早早扫出去。我甫一回家,就发现我妹妹不见了,急忙向父母询问,他们竟然说把妹妹嫁出去了!我就暗暗奇怪,嫁妹这么重要的事体,怎么不事先向我这个兄长商量一下呢?我要去看望妹妹,父母又不答应。更加令我奇怪的是,我家本来很穷,但是父母突然拿出一大笔钱来,催促我娶媳妇,我终于开始怀疑了,是不是我父母把我妹妹给买了!”
我轻叹一声,重男轻女这种落后思想,在中国流行数千年,虽然近百年里有所破除,但是在一些偏僻落后的地区,依旧不把女儿当作人,而是货物,若是家贫无力为儿子娶媳妇,就把女儿卖掉换钱。何永进的父母虽然一片苦心为了儿子,但是我知道何家兄妹感情深厚,让何永进拿卖妹妹的钱讨老婆,还不如杀了他!
何永进的脸色越发阴沉,说道:“我初始只是怀疑妹妹给卖掉了,心里非常矛盾,一方面我知道妹妹脑子有问题,一直嫁不出去,如果能有人要她,只要好好待她,我就很高兴,我也不会耽误妹妹的前途,另一方面,我又怕妹妹被人欺负,很想找到她的住所。但是父母却口风极其严密,不肯告诉我,令我疑惑万分。过了几天,我终于偷听到一个令人非常震惊的事实!”何永进一字一语地挤出来,每一个发音都似乎从鲜血里挤出来的一样,“我妹妹,居然给卖掉,给人配冥婚!”
“什么!”我大吃一惊。
所谓冥婚,俗称“结阴亲”、“鬼攀亲”。凡是男女生前未婚而死,多由两家父母、亲友找到另外一家未婚的死者,为亡子亡女举行婚礼,使死者在阴间结为夫妻,建立家事。这种陋习产生于西周时期,流传近千年,只是到了宋以后渐渐没落,不过在一些偏僻的地方还在流行。
我急促地说道:“让你妹妹和一个死人结亲,岂不是让她守活寡吗?虽然你妹妹不够聪明,但是这对她也是相当痛苦的一件时期啊!”
何永进却摇摇头,脸色阴沉地就像刚刚杀了一个人,慢慢说道:“不,更加可怕。因为我们这里古时候是僰人的地方,残留的不少僰人的习俗。僰人是没有让死人和活人结亲的习俗的,冥婚,就是死人对死人的结婚,也就是说,我妹妹给活活害死殉葬了!”
我啊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
何永进依旧若无其事,好像在叙述一件和他毫不相干的事体一样:“我终于知道了整个真相。原来,我的父母看我年纪渐长,但是家里又穷,娶不到老婆,焦急地要命。本想把女儿卖掉换钱,但是我妹妹太傻了,没人敢要,唯恐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傻子。正在这时,过来了一个配冥婚的媒人,说要一句未婚女孩的尸体,给远处的黄泉村一户人家死掉的儿子配冥婚,代价是两千块钱。就为了这区区两千块钱,我的父母就把妹妹卖掉,活活害死!当我得知这个事实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吗?我那个傻乎乎,只会整天抱着我叫哥哥的可爱妹妹,竟被我的父母给害死了!这是怎么样的世界呢?我本想替妹妹报仇,但是另一边就是供养我长大的父母,我怎么能下手呢?我感到生活实在没有意义,就离开了山村,到处流浪。”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精明能干的何永进,为何会如此自暴自弃,过着流浪汉的生活。若是换作是我,遭遇这种人间悲剧,我也是无法承受的。
我叹道:“难怪你看到尹老板会有这种表情了,因为她实在是太像你妹妹,是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我甚至有这种想法,是不是我妹妹没有死,活了下来,而且治好了儍病,到这里开了一间旅店。转念我就摇摇头,这怎么可能呢?唉!”
我突然心念一动,提议道:“没有经过确认,你怎么知道你妹妹一定是死了呢?”
何永进叹道:“假若她真的没有死,那一定认得出我,我这张脸,化作灰也认得出。”
“说不定治好了儍病,但是出现了什么失忆,所以没有认出你呢?”
何永进大喜,抓住我的手说道:“你敢肯定?”
我说道:“不敢打包票,但是我有一个办法,可以确认你妹妹是否还活着。”
“什么办法,你快说!”
“我且问你,黄泉村离这里近吗?”
何永进一愣,思虑片刻说道:“不算太远,大概十几里地,走山路的话半天就可以到。”
我一拍大腿说道:“正好!我们赶过去,索性把坟墓给挖了,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你妹妹的尸体。有的话,我无话可说,若是没有,那就有猫腻了!”
何永进听了高兴地一拍身边的茶几,手劲太大,竟然击碎了茶几,说道:“事不宜迟,老朱,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我哈哈大笑,何永进实在太急了,不过也无妨。我告诫何永进耐心一点,然后我先回去给林白水留了一张纸条,带上一点钱,两把手电筒,两条登山杖,便与何永进一起,连夜赶完黄泉村。
我们离开有间集镇,登上山地,回头眺望。站在高处看下去,镇子灯火通明,繁华如潮,叫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十多年前这里其实还是一片如眼前黑暗森林一样的世界。山林里根本没有路,我们几乎贴着树木在疾速穿行。山地行军对我来说并不陌生,青年时期我在杭州留下镇当兵,那时动辄就是一百八十公里山地急行军,身上背负几十公斤重物,沿着山地从钱塘江边穿到天目山,两天两夜不能休眠。后来我又在南方丛林只身作战,周身到处是敌人,如此经历把我培养成一个出色的丛林作战高手,加之今日上天亦是眷顾我们,居然有半轮明月,发出淡淡的青色月光,足够辨认路途,连手电筒都省去了。
跑了约莫几公里,我发现何永进渐渐落下,于是我就减缓速度,等待何永进跟上。我已到而立之年,体力虽然不如青年时期强悍,但是这些年来生活质量极佳,无论营养和休眠都能得到非常充沛的补充,加之注意锻炼,所以这些年来体力一直没有落下。倒是何永进与我相反,因为常年过着颠沛流离的流浪汉生涯,性情又是郁郁寡欢,不免体格下降。
过了片刻何永进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一边跑一边叹气:“不行,到底老了,以前这般行军连个屁也不会多放,哪像现在,呵呵……”
我哈哈大笑,对着何永进暗暗做了一个手势,使得他不免一愣。这个手势,起码有十几年没有再看到了,它的含义是有人跟踪!
何永进顿时吃了一惊,却没有回头确认,这是基本常识,以免打草惊蛇。他眼眸中露出残忍的神色,问我该如何处置?
我又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何永进继续往前走,我则是在此埋伏。
何永进点点头,踏着小步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不住说话,仿佛身边还有一个人似的。黑暗的森林之中,视线范围有限,语音更能混淆敌人。
我悄悄伏在地上,爬到一棵高大的乔木下,抓住树干,哧溜滑了上去。这便是常年丛林作战练出来的绝技。
我像是一只树獭一样紧紧抱住树干,浑身密密贴住,我距离地面有五米,除非是刻意寻找,否则根本不能够发觉我的存在。我渐听何永进的说话声越来越轻,而前方却传来嚓嚓山地靴踩在枯叶上发出的响声。对面的人并不想隐瞒自己,或者对自己的追踪技巧极有信心吧。
那人渐渐地来到这棵乔木下,当初我是设计好的,这里是必经之路,一旦那人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我猛然跳下来,把那人俯身压倒。那人来不及反抗,就被我一顿闷拳打倒,然后我把整个人翻了过来。
这时何永进赶了上来,其实他并没有走的很远,只是一边走一边逐渐弯腰并降低嗓音,看似就同慢慢走远了一般。他打开手电筒,猛然照在那人的脸上,我们咋一见,不免都吃了一惊!
“郭熙明!”
来的人,竟然是那个香港人!
“不要杀我!”台巴子双手遮住眼睛,抵抗强光,一边大声喊叫。
我从郭熙明身上站了起来,忍不住踢了一脚骂道:“妈的,你这个家伙来作甚?莫非是英国人派来的间谍,刺探军情?”
郭熙明慌忙否认说道:“不不,我哪有那个胆呢?再说湘西有什么机密的工程呢?其实,我是见你们两个半夜里暗暗出去,以为要挖什么宝贝,所以就跟了上来,想来点嘴边食。”
果然不改奸商本色。
我问道:“那你怎么看到我们的,我记得我一直没有看到你啊。”
郭熙明站了起来,掸掸身上的落叶,嘿嘿说道:“其实我也住在有间旅店里,恰巧你们没有发现而已。两位兄弟,让我也跟去吧。有财大家一起发,好歹我也是一个劳动力!”
我瞟了一眼何永进,征求其意见。他迟疑地点了一下头,算是答应了,这毕竟也不是很机密的事情,有别人参与也无所谓。郭熙明大喜,笑道:“多谢两位!”他转头对我说道:“朱先生好厉害,怎么发现我的,我以为动作够隐蔽了。”
“有什么稀奇,光是一股奇怪的异常,就让人感觉到了你的存在。我倒是奇怪,唉,姓郭的。你怎么跟上我们的。要知道,我们可都是作战工兵出身,又在南方丛林打过仗。我们的速度,一般人根本吃不消。”
郭熙明呵呵笑道:“你们是解放军,我也是雇佣军出来的啊!”
原来如此。难怪一直隐隐觉得背后有股杀伐之气,这是军人的特色。郭熙明是对面练出来的,以他的年纪估算,大概也在什么地方锻炼过,所以才能发出一股杀人过的特殊气息。这股气息久久不散,叫我不寒而栗。怪哉,是这个家伙能够发散出来的吗?
三人继续前进,之前我呆过的江南丘陵常绿阔叶林和南方丛林热带雨林,那两种林子里面的植物都是丰富多彩的,而湘西的森林明显受到地势的影响,偏向于高大的温带阔叶林,森林受到人类的影响越少,树木的颜色也越来越单一,颜色深度增加,渐渐化作一片墨黑色,地地道道的黑森林了。全是密密麻麻的覆盖着的树木。现在是夏季,树木长得极为茂森,枝叶如云,但在高大的乔木下,地面则是堆满了枯枝败叶,一脚踩下去,几乎有半只脚会陷入。
越往前走,森林里就慢慢冒出了一层氤氲的雾气,缠绕在脚底。雾气本是无色,但在青色月光的照耀下,却发出妖异的蓝幽幽,诡异万分。传说古代的猿人就是无法忍受森林的黑暗,才从里面搬出来,走向草原,进化成人类。现在是夏季,本是虫兽极多的时候,夜里更是活动高峰,而眼前连一丝鸟语虫鸣都没有,叫我越走越寒心,忍不住问道:“这里真******邪门啊,好像进了什么格林童话里的魔法森林。”
何永进点点头说道:“嗯,我看这里其实就是鬼林子!”
“鬼林子?好邪门的名字啊!这是为什么?有鬼吗?”郭熙明瑟瑟打了一个寒颤。
何永进拿着登山杖一边捅捅地面,一边说道:“这是是充满血与诅咒的森林。传说,这里就是僰人与明朝大军最终决战的地方。”
那何永进娓娓叙述,僰人灭国之后,聚成部落,千百年后,人口又繁衍壮大,然而外面已经是天翻地覆。僰人因为银矿数目庞大,招致了朝廷的觊觎,发兵攻打,僰人最后聚集了十个部落两万多人,在此和一万明军决战。尽管僰人占据人数上的优势,可是他们手里的武器实在太低劣了,都是粗铁练就的刀子,哪是拥有精钢好刀,大炮鸟枪的明军对手。惨烈的大战从夜里开始,在夜里结束。经过一天一夜的大战之后,僰人虽然杀死了四千多明军,但是自身伤亡更是惨重,据说死了一万多战士,他们流出来的血染红了土壤。经此一役,僰人元气大伤,终于被朝廷大军给剿灭了。而死在这里的僰人战士无人收尸,任由野兽虫蚁啃食,逐渐腐烂,埋入地下。他们阴魂不散,久久在此徘徊,呼唤家人,后来人们把这里就叫做鬼林子,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
我吓了一跳,问道:“你怎么事先没有告诉我呢?”
何永进满面无辜,说道:“一般人是不敢进来的,但你我是什么人。在南方丛林战场上杀人如麻,连活人都不怕,还怕什么冤鬼呢?不过这里毕竟死过上万人,如果走在鬼林子里,不时会踩到死人的骨头的。”
郭熙明戛然止步,我一愣,回头看他满面惨白,说道:“你说什么,这里,居然有死人骨头?难怪我好像踩中了什么。”
因为地面铺着一层厚厚的氤氲,看不到脚底的情况,郭熙明就抬起了右脚,果然在他的脚上,套了一派死尸的肋骨,黑乎乎的胸口已经被他完全踩穿,于是套到了脚上。
“大惊小怪……”
我这句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夺地一下,冷不防从氤氲之中冒出一根铁矛,对着我的面部就恶狠狠地刺过来。我心念来不及转动,就本能地向后倒退一步,躲开了这一击,大声喝道:“什么人,鬼鬼祟祟的偷袭!”
氤氲之中像是春天雨后,慢慢冒出一个发黄的蘑菇头,大概有钢盔那么大。我心中正在疑惑,那蘑菇怎么会发动突袭,但见那蘑菇向上拔了出来,不禁叫我倒吸一口冷气。
在蘑菇正下方,有着一双黑洞洞的眼窝,还有尖利的牙齿。这是一个死人的骷髅头。但不是一个普通的死人骷髅头,在黑洞洞的眼窝里,突然之间,闪出了白光,双目亮堂堂的骷髅头,在漆黑的夜里比原本的样子恐怖更增加几分。
随着骷髅头的上升,铁矛也在移动,从铁矛露出的柄上可以看到,一只骷髅的掌骨正握着,也就是说,这是骷髅头突然发动袭击要杀我。
我们老早骇得一动不动,直愣愣地盯着那个骷髅整个儿站了起来,见身上还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藤甲,散发植物腐败的特有臭味。
随着这个骷髅怪的站立,不知从何时起,在我们身边,陆陆续续地站起了一个个骷髅怪,有的骷髅头被劈开了一半,脑门上还镶着一把大刀;有的肢体残缺,没了腿脚,只能坐在地上,却仍旧不住向我们张牙舞爪;更有一些身上还披着一件完整的棉甲,笼罩在面具下面的那张骷髅脸更加阴森恐怖。唯一一点相同的就是它们眼窝中都像放了小电珠一样,熠熠生辉,在黑暗的森林里,越发诡异!
骷髅怪们瞪着一双仿佛小手电一样的眼窝子,从积淀了几百年的枯叶地下冒出来,身上还冒着浓浓的腐殖质味道,从黑暗森林的各个地方向我们包围过来。在远处,有更多的白色亮点闪烁于氤氲之中,踏着枯叶飒飒的响声,终于显出了一个骷髅头。受到挤迫,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地背靠背,各自拿起手里的登山杖,组成一个三角形防御阵势,警惕地注意着骷髅怪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