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常胜败 (第2/2页)
莫名有点兴奋。
主要是末日以来,陈赫琦拥有异能,每次战斗都是以力压人,感觉和天赋没什么关系,更像是靠运气。
拥有异能,就是极高的好运气了。
常胜看着姚芊羽,犹豫了下,不知道要不要说。
姚芊羽淡笑道:“以后没事可以多切磋切磋,我每天早上都会过来练箭。”
常胜眼睛发亮,“好,我会过来与你切磋,你的箭术比我高,若我有哪些做不好,请指点指点。”
常胜从一个没使用过箭的猎户,到如今成为火云团的神箭手,自然有自己的骄傲。
可在姚芊羽面前,这份骄傲就显得不值一提。
差距太大了。
等常胜走后,陈赫琦默默和姚芊羽道:“以后我每天早上过来练箭。”
姚芊羽翻个白眼,练剑跑来这里干嘛,不过到不阻止。
实在是觉得陈赫琦这幅模样很有趣。
……
跨年会过会,两边合作的事就提上了征程。
为了表示诚意,宋落南都是跑去火云团的帐篷里商议,然后有什么决策留待回去和另外两位管理员商量,第二天给予答复。
三天时间,两边签订了合作协议。
将满城还没清扫的外围地区分为两个模块,一小块交给火云团负责。
火云团保证将领域内的一切怪物清扫干净,同时,可获得该领域内的一切战利品。
三位管理员丝毫不介意让出了大量物资,一个是火云团出手,确实省力省时间,二是那块区域,并没有什么足够贵重的物资。
满城的详细资料更多是掌握在三位管理员手上,其他息壤城人员大部分都是一知半解,占了对满城更熟悉、双方信息不对等的便宜。
利大于弊的事情,为什么要拒绝?
至于那块地区被划给了火云团,息壤城也不在意,火云团,四处闯荡又不会在此处定居。
等以后走了,地盘不就回来了。
就算火云团不走了,也不怕。
火云团有个致命弱点,那就是人口,人太少了。
随着时间推移,火云团还会死去不少人,而息壤城人的人口却不断壮大,强者会越来越多。
若是火云团真的占下满城的区域不离开,那么火云团最后只有两个结局,一是被赶跑,二是被吞并。
清扫行动定在春天,现在太冷了。
怪物皮糙肉厚,下雪天并没有给怪物带来多大的影响,反而是人类,战力大大下降。
d级和E级进化者还好,F级进化者实力十不存三。
而且到处都是雪,行动也不便。
火云团趁着这几个月的时间,派人去探索满城,收集怪物分布、建筑、地图等等。
虽然满城给了一份,但不能全信。
随着雪越来越大,积雪越来越厚,火云团的帐篷面对巨大压力,时不时就会倒塌。
每隔一段时间清扫就很麻烦,出入也很是不便。
宋落南就邀请他们到息壤城那边住。
项伦思索了利弊后,答应下来,不过不是去地下空间,而是在地面山脉开出洞口居住。
双方居住近了,交流就更多了。
火云团的人经常跑去地下空间,和息壤城的人玩成一片。
息壤城对他们最大的吸引,就是酒。
大雪寒寒,有一壶酒灌进嘴里,那是极秒的享受。
息壤城的人,也经常跑上了,最主要的是巡逻者,天天和火云团打交道。
相处来相处去,双方的关系慢慢地变好。
……
“就这里吧。”
项伦叹了口气,招呼众人,把一个个石罐放进一个个坑里。
他们给息壤城打过招呼了,息壤城也很大方,直接划了一座山给他们用。
待石罐放进去,众人把土推平,然后立下一块块石碑,上面刻着一个个名字。
这是墓碑。
这些都是雪山一役死去之人的骨灰。
本来,火云团的规矩是,将尸骨葬在路上。
但雪山,他们很反感那里。
明明雪山不是死去同伴最多的地方,但对雪山,他们就是很反感,不愿将同伴的骨灰埋在那里。
等众人纷纷散开,项伦走到一块墓碑前,低声道:“妹妹。”
项伦想到了过去,两人一起生活的时光。
他们父母早亡,只剩下兄妹二人相依为命,后来,项伦跑去做了雇佣兵,一年也就回家几次。
所以小陇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
末日的消息传出,他回到了家。
很庆幸,两人都躲过了最初的大灭绝。
后来,与周围还活着的人,组成了火云团,由于项伦高超的实力,被推举被团长。
他就带领火云团,游走四方。
兄妹二人,一起生活着,生活着……直到小陇被一头雪狐吐了一口冰之气息。
再后来,小陇死了……
无声无息中,眼泪在脸上划了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