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亚瑟的过去(一) (第2/2页)
小尼克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可很对老尼克脾气,有时候能在小尼克身上看到曾经自己的影子,心想自己以前好像没这么混账吧,嗯,应该没有,殊不知他小时候狗屁倒灶的事情也做过不少。
孩子即瑞克·格莱姆斯倒是没什么太大反应,婴儿肥小脸有着一抹不属于同龄人的镇静,那对黑色眸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桌面那本《亚瑟王传奇》已经看了大半。
瑞克反应过来后哭笑不得摇摇头说:“大伯,我没事。”
说完瑞克抬头注视酒柜上那把锁在玻璃橱窗中的霰弹枪,纯黑枪身保养很好,琥珀色木制枪柄光滑有光泽,黑黝黝金属枪口反射出一道摄人精光,很难让人忽略它会造成怎样的可怕威力。
霰弹枪旁还有一把左轮柯尔特蟒蛇和几张牛仔照片,照片中的人正是年轻时的老尼克,留着长马尾笑容满面与几名朋友勾肩搭背,背后是茫茫大漠,这画面让瑞克不由得产生一丝神往。
米国的持枪率世界第一,全部枪支平均下来每户人家都有那么一两把,价格也很便宜,普遍在几十美元到上千不等,只要是成年人,没有太严重的犯罪问题,去枪店答对三四十题,等上几天就可以得到一把属于自己的枪,至于你要说:天啊,为什么那么多人会想要持有这么危险的东西,用两个字就可以概括,内卷。
抛开一系列法律法规、肤色人种、宗教信仰等等不谈,通俗解释下来即是,别人都有,你没有,你想不想要?别人有一把放家里用来自保,你没有,你会不会担心哪天遇到危险无法自保?隔三差五听到枪声,走两步见到子弹壳或弹孔甚至冒泡尸体害不害怕?久而久之嘛,就给人一种全民持枪的既视感。
不得不感叹那句广大网友间传播甚久的一句话:自由米利坚,枪战每一天。
老尼克注意到侄儿那道略带痴迷目光,有着些许老褐色年斑和皱巴巴皮肤的脸庞下,嘴角扯出一抹发自内心的笑容,他年轻时又何尝不是这样,年轻人不狂傲不羁那还叫年轻人?等到年老体衰时,就算想放纵,也得有那个本钱才行。
“原来我可爱的小侄子想摸枪了呀。”
对小尼克,他可以用打是亲骂是爱来教育,对瑞克,则不能这么做,否则很可能会起反效果,老尼克可不想因此破坏那层好不容易与弟弟修复的关系,更不想辜负弟弟对自己能带侄子的信任。
瑞克很乖巧,老尼克见过很多人,一眼就能看出,不出意外的话瑞克长大了绝对属于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来那种人,寡言少语、沉闷无趣、循规蹈矩,但对看重的人或事物一定很负责,不会轻言放弃。
“适当的引导么?头疼,这样的小子内心想法最难懂了,可交给我那同样老实本分的弟弟去管,迟早会被像我和尼克这样的坏家伙欺负,难搞哦。有了!”
身高接近一米九的老尼克哪怕身体素质下降的厉害,穿着高领米色羊毛衣,瑞克就算站起身也仅到他小腹,老尼克微弯下腰,宽厚大手搭在瑞克孱弱没多少肌肉的肩膀,语重深长说:“瑞克,你想摸它并开几发是吗?”
瑞克没有转头,并不知道老尼克此时的眼神逐渐锐利,熟悉他的人都清楚,老尼克开始动真格了。
“嗯嗯。”
瑞克处在变声期的喉咙发出好似小奶狗的呜咽。
“大声点,想好了再说。”
老尼克声音陡然提高数个音量,浑厚嗓音堪媲美一头百兽之王的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