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不要让我再遇见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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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珩找到了一家可以煎药的驿店,住了下来。
法哲脸上的气息好了很多,除了还有些许的暗黄,基本上已将暗紫赶走了。
封住的穴位,时辰一过,自动解开,她现在已行走自如,呼吸也顺畅了。
他让她躺着,等熬好了药,服下,便可随意走动。
展珩叫她睡一会,他自己坐在偏间,用扇扇着炉子煎药,想着第一次遇见法哲的事。
那时,他还在山庄。
他在山庄差点上了李环春的套,老太爷展棠命他下山,多点和外界接触。
那天,秋色始娇,轻云已散,晨光初露。
他身穿一袭细布青衣道袍,乌黑的长发束在白玉簪上,斜背着一把青铜剑,策马扬鞭,奔驰在通往安平城的道路上。
一个身穿藕红色道袍,骑着一匹雪白的马之人,正在向安平城的方向奔驰。
风从前方吹来,马到之处,扬起阵阵的黄沙风暴。
他要超越前方之人,否则,自己在后面被沙尘笼罩,吸尘吞沙。
展珩策动马匹狂奔,这人见后面有人赶来,也鞭策着马匹奔弛。
他追了一路,也没追平,反而让前面这人一直压在后面,吞吸了不少的扬尘。
前面这人的白色骏马,是最擅长长途奔跑的,四肢修长,肌肉发达,灵巧度和平衡感都是最好的。
每个时辰能飞速奔跑二百里,不是普通的马能及。
他的那匹黑色骏马也是一匹好马,它的动作自由,柔软度高,膝盖与飞节有很好的弯曲,最适合跑障碍物多的山地。
无论尖削的石头之路,还是遇上半人高的大石头,他的马也能应付自如,有铁蹄之称。
这匹骏马具有高度勇敢的性格,适合跳跃,勇猛无比,但奔跑速度只在中上等级,超越不了前面那匹良驹。
展珩住在山上,最适合骑这种马,他舍不得鞭打这匹他最心爱的马,速度自然会慢一些。
眼看安平城已近在眼前,他发狠,鞭了爱马一鞭,马像离弦的箭,瞬间超越了对方。
超过丈余,他扭头,脸现戏浪笑傲的表情。
只见这个骑着白马之人,桃腮杏脸,粉雕玉琢,女性特征清晰明显。
是一个男扮女装、十五六岁的少女。
他最讨厌没有平坦的胸肌,又爱女扮男装之人,前凸后凸的,藏也藏不住,让人一眼便分辨得出是男是女,何苦扮来着。
男扮女装,就似开在路边的三角梅,它是花,却不像花。
三角梅,没有六摇的英蘂,没有四起的花香,不花不叶的亳无观赏的**,确实难以让人喜爱得起来。
女扮男装,像鲜花丛中盖漏网,红桃夭夭盖不住,香气四溢罩不了。
她看见扭头看她的人,明朗如晴日的脸庞,线条分明,剑眉舒展,皮肤黝黑。
身材壮实,如塔似松,长得一副气宇轩昂的样子。
此刻,却是表情邪魅,嘴角邪邪地勾起,漾出的弧度似在嘲笑着她,那双狭长的单凤眼,肆意地打量着她,令她愤怒。
只听到他一声嗤笑,轻哂道:
“又是个女扮男装的!”
她瞪着那双漂亮好看的扇形大眼,怒视着他,道:
“臭流氓,与你何干?”
说完,她狠抽白马一鞭,白马冲过了他的马,向城里奔去。
他想哈哈哈哈的大笑,但灰尘太多,只好立定马,合着嘴,收敛笑声。
进了安平城,穿过人稠物穰的大街,他牵着马,悠然的一边走,一边欣赏城市的热闹喧哗。
在人迹早至的山庄出来,他这个少庄主,像个见识甚少的乡野田夫,觉得城里的事物处处新奇有趣。
之前,老太爷怕他下山后心变野,不愿意下苦功练武,一直禁止他和妹妹下山。
这十年,除了跟着师父下山去送过两三次丹药,加上单独下山送药被骗的这次,便没下过山。
自从他被人骗过之后,老太爷从新审视他,认为他缺少和庄外人接触,不识世道的险诈,吩咐他,以后,有事没事都要多外出,溜达溜达。
并嘱托他,要多看,多想,少惹事。
他开心到简直想把祖父当作皇帝来拜,行一个君臣的大礼,说一句吾皇万岁万万岁!
老太爷的这个意旨,简直就是皇恩浩荡,这是他懂事以来,听过最让他开心最让他高兴的嘱咐。
他自告奋勇的去驿站送丹药,顺便,去书馆寻一本武术书籍。
以前,丹药会送去西庆城的驿站,因为李钰松这个匪首头子住在那里,为怕被算计,改为送往安平这个城市的驿站。
每一批丹药都会多练一炉作储备,万一路上出现状况,还有预备的,多出来的丹药也不会浪费,可以卖给城里有钱的富家之人。
不知不觉,展珩来到了驿站,因是第一次来,环境不是很熟悉,便站在门外向里面张望了一下。
这时,路上遇见的那个女扮男装的少女,从驿站走了出来,看见站在门口张望的他,狠狠的剜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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