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打藤 (第2/2页)
特别是其中还有靓坤认识的囚犯,此人是个记者,名叫程安。
记者这个职业,特别容易让人自命不凡,什么无冕之王啊、“第四权力”啊。
程安就是那个站在马路对面拍下靓坤挥刀瞬间的记者,还给靓坤安排了一个头版头条,铁证如山,让靓坤连找人顶包都没办法下手。
程安害得靓坤坐牢,倪坤反手就给程安家里塞了一包白小姐,又向毒品调查科(Narcotics Bureau,缩写:NB)举报了程安。
牛13哄哄的程安本来把事情说清楚就行了,顶多就是一场误会,却偏偏要跟毒品调查科的人动武。
毒品调查科的人也不惯着程安,虽然不够证据起诉程安藏毒,还是以“袭警罪”送程安进来跟靓坤作伴。
程安所在的杂志社,也是一间小杂志社,开始也想发动舆论保下程安,但是被倪坤派人往杂志社里面扔了几条菜花蛇,也偃旗息鼓了。
也是赶巧了,程安被送进来的时间和靓坤是一样的。
所以,看到程安叫饮料,靓坤也没有提醒他。
……
走进打藤房。
狱警命令道:“13259,法官判你打六藤。你体重一百三十磅(英制重量单位,约合一百二十斤),打四分二厘藤。”
打藤房会根据人的体重选藤,“四分二厘”指的是藤条的直径为市尺四分二厘,合1.4厘米。
看着狱警从药水桶里面抽出一根粗细合适的藤条,并用卡尺测量藤条的直径是否符合标准,程安心里一阵发毛。
执行“打藤”前,医官上下打量了程安一眼,就算是体检了——体检的目的是察看犯人的身体一次所能承受的藤笞数。
行刑开始,狱警命令道:“脱衣服脱裤子,过去。”
程安按照命令,脱去囚服,光着屁股,双足立地,趴在一个长方形木架上,任由狱警用皮带把自己的双手绑在木架上。
藤条在狱警手中,先是发出一阵破空之声,然后啪的一声打在程安的屁股上。
程安立即发出惨叫声,比“通柜”时发出的声音要大得多,哭爹喊娘,提泪横流,凄惨至极。
打一鞭后,狱警休息了三分钟,也是怕犯人吃不消。
医官立即上来给程安把脉。把完脉,医官对狱警点了点头,示意程安可以继续受刑。
中场休息三分钟之后,程安又吃了一藤条,疼得他奋力挣扎,但是绑得死死的皮带又让他无处可逃。
直到打完六藤,狱警解开捆绑程安双手的皮带,程安已经疼到脱力,根本没办法自己从行刑架上爬下来。
医官一边给程安的屁股上敷药粉,一边说道:“现在我给你敷上药粉,给你止血。你自己注意,别让裤子粘在伤口上了。你放心好了,所有的藤条事先全部用药水浸泡过了,不会让你伤口感染的,但是会在你身上留下痕迹,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会慢慢褪色。从今天起,至少十天,你别想坐着或者躺着,必须得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