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那首歌,你有唱给其他人听过吗 (第2/2页)
“我其实也不是这样的,都是被这丫头给气的。”
庄晓梦冷静下来,想起了之前教妹妹写作业时,她暴躁的样子被他尽收眼底,不免有些脸红。
“嗯,能理解。”
公孙瑾微微颔首,顿了片刻,轻轻地道:“谢谢。”
“嗯?”
庄晓梦看着他,有些疑惑。
“赔偿款的事。”
“哦,不用说谢谢啦。”
庄晓梦顿时恍然。
“毕竟,我也算是你的姐姐吧。”
说到姐姐这两个字的时候,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一脸认真。
“总不能看着你被欺负。”
公孙瑾看着那少女清冷的脸颊,并不觉得讨厌。
即便不需要任何表情的点缀,那也是很美的。
当天晚上,他看着手中那张支票,轻轻摩挲了好一会儿,将它放进了抽屉。
如果原身知道了,应该会感到欣慰一点吧。
第二天一大早,师晴就将睡意朦胧的庄小鱼从被窝里揪了出来,往她头上开始套衣服。
吃完早餐,就拎着她的粉色书包,开车送她去上学。
小丫头一听到要去上学,就没精打采,嘴巴撅得老高。
师晴则安慰她:“上了大学就轻松了,你看哥哥姐姐,没有作业,天天都可以玩。”
公孙瑾和庄晓梦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这句到了大学就轻松了,不知道骗了多少人。
两人的课安排在下午,简单收拾了些衣服和行李,便来到了火车站。
对于火车站,公孙瑾总有些特殊的情感。
站台边,曾有一个女孩子追逐着他的背影。
他侧过脸,只见在自己的身旁,少女亭亭玉立。
那张好看的侧脸像是无意中闯入了他的视线。
戴着白色的入耳式耳机,没有特别精致的妆容,头发扎成了简单的单马尾。
她懒得洗头发的时候就会这样。
见公孙瑾看着自己,微微有些失神,她欣然一笑,摘下了一只耳机。
“猜猜我现在正在听哪首歌?”
没等公孙瑾回答,她就将那只耳机塞到了公孙瑾的耳朵里。
在他响起的,是空灵的吉他声,像是流淌过卵石的清泉。
公孙瑾听着,心中又有万千思绪。
“这是我刚刚找到的一首歌,很好听。”
“我把它分享给你。”
庄晓梦说着,微不可查地笑了笑。
”歌名叫做千千阕歌,歌手叫公孙瑾。”
公孙瑾闻言,眸中那层薄雾也渐渐散去,嘴角也有了一丝温暖的弧度。
候车室里,两个人坐在相邻的座位上。
一人戴着一只耳机,安静地听着歌。
昨晚录制完人声部分后,童晓瑜就安排了最好的团队加班加点,熬了一整晚,完成了后期制作。
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这首歌出现在新歌榜上了。
但童菲儿觉得她有些操之过急,她是想多做一些宣发活动的,以师晴编曲为噱头,自然能吸引得多方关注。
不过,这首歌的传播速度似乎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究其原因,是因为公孙瑾之前在学校迎新晚会上唱这首歌的视频在网上热度很高。
听完了整首歌,庄晓梦从包包里取出了一些零食,递过去两个全麦面包,一些牛肉干。
这种面包是巧克力夹心的,一口咬下去,浓郁的巧克力酱就会满溢而出,很甜。
“有很多人在和我们一起听呢。”
庄晓梦吃着面包,将手机屏幕递到了公孙瑾面前。
歌曲封面是一张公孙瑾弹着吉他的侧颜照片,配有千千阕歌,还有一行小字“心有千千结”。
上面显示戴着耳机正在听的人数有1w+,评论区已经显示999+了。
“这么多吗?”
公孙瑾被惊到了,这首歌今天早上才刚刚发行。
“竟然是师晴编曲!”
“很少听粤语歌的,今天发现粤语很有味道啊。”
“之前在网上看到这个小哥哥的视频,我就觉得要火的。”
“呜呜,好好听!”
“词曲和歌手都是同一个人,这也太厉害了。”
“现在华语乐坛都是口水歌,有这样的歌太不容易了。”
“为什么不是师晴本人唱啊?我感觉师晴亲自唱会更好。”
“楼上这种话别来原唱这里刷,我也是师晴粉丝,你这样容易败坏路人缘的。”
“就是,我觉得原唱很好听啊。感情也很好,就算是师晴亲自唱也不一定就比原唱好。”
评论区清一色的好评,并且还在以爆炸式的速度增长着。
当然了,也有很多复制粘贴的网抑评论。
看到这首歌在这个世界有这么多人喜欢,公孙瑾很开心。
之前在录音棚里付出的那些艰辛,都算不得什么了。
“干一杯,祝贺你成为一名歌手。”
庄晓梦嘴巴被牛肉干塞得鼓鼓囊囊的,她又从背包里拿出了两罐可乐,分给了公孙瑾一罐。
其他女孩子的包包里都装满了口红和化妆品,这姑娘的包包里则全是零食。
“如果是树莓味就好了。”
公孙瑾拉开了拉环,叹了叹气。
“树莓味?”
庄晓梦闻言,瞪大了眼睛,看向公孙瑾的眼神满是惊愕,觉得他就是一个异端。
“邪教!树莓味可乐简直就是邪教!”
少女很是激动,要誓死扞卫原味可乐的尊严。
她试着去拉可乐的拉环,拉到一半,手腕抖得厉害。
“怎么这么难拉啊?不会要断掉吧?”
庄晓梦小声嘀咕着,心情有些紧张。
墨菲定律告诉我们,你越害怕一件事情,它就越有可能会发生。
比如面包落地的那一面,总是沾满果酱。
公孙瑾盯着那个拉环,总觉得它会突然断掉。
果不其然,咔的一下,可乐拉环断掉了。
公孙瑾嘴角一扬,轻轻笑了起来。
“啊!”
庄晓梦惊呼起来,看了看断掉的拉环,又看了看没开的可乐,一脸颓丧。
“这……这怎么喝啊?”
“我来吧。”
公孙瑾从她手里接过易拉罐,用勺头的部位对准封口,撬了一会儿。
很快,那罐可乐就被公孙瑾用一种神奇的方式打开。
庄晓梦的眼睛忽闪忽闪地,很是好奇。
“还可以这样吗?”
从公孙瑾手里接过开封的可乐,庄晓梦连连称奇。
候车的间隙,两人喝着可乐,吃着巧克力全麦面包,分享着耳机和音乐,倒也惬意。
公孙瑾也很放松,很享受这一刻。
一样的火车站,一样的歌,却有不一样的心情。
是因为身边有了一个人吗?
公孙瑾侧目看向庄晓梦,那女孩眯着眼,一边听着歌,微微摇晃着身子,一边轻轻哼唱起来。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见公孙瑾看着自己,她微微皱了皱精巧的琼鼻,有些不满。
“你的眼神,什么时候录制?”
千千阕歌当然是很好的,但那天公孙瑾看着她的眼睛,唱的那首《你的眼神》,她尤为喜欢。
“你很喜欢那首歌?”
“倒也不算喜欢吧。”
庄晓梦别过脸,习惯性地去撩耳边的头发,却忘了今天扎的是马尾,耳鬓略微泛起红晕。
“哦。”
公孙瑾轻轻应了一声,便没了动静。
过了一会儿,她又小声问道:“那首歌,你有唱给其他人听过吗?”
“没有。”
在她之前,公孙瑾没有特意为谁唱过歌。
庄晓梦闻言,心情变得莫名的好,美美地啜饮了一口可乐,好看的眉眼弯弯的。
少女的两截小腿也不安分地晃悠起来。
动车到站,两人收拾好行李一起检票,穿过拥挤的人潮。
这一次,列车的站台边,公孙瑾不再是一个人。
每每看向身旁和他一起走着的女孩,他都会觉得有些不真实。
进了车厢,两人在相邻的位置坐了下来。
庄晓梦特意买的并排的两张票。
以后每次回家,她都要买两张车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