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斯人独憔悴 (第2/2页)
“对面楼上有个白色的人影……”
“我去看看。”我下意识的转身就要下楼,完全没考虑对方不是穆彤彤的可能性。
“别忙。”石苓人拦住我,“敌暗我明,先走。林友亚,让你家人办理出院手续,回家或者找个酒店住下,我要做些准备,有什麽事明天再说。”
“锁住了,走不了,走不了!”林友亚还在歇斯底里的重复着那句话。没发现我们面面相觑,也没发现身后也不知什么时候围过来好多人,除了住院的人外,还有两名女管理员。这些被吸引过来的人,面对望着对面高楼发泄怒火的林友亚,像是看到了外星人似的。
那两名女管理员和众人一起窃窃地议论着她。“这女的神经有病,要不,咋对着阳台说话呢?”
“嘘——狂躁性的,瞧她的表情多吓人呀!”
“准是受刺激了,要不就是她家里死了人。”
“她刚才是说‘死呀、要命呀,什么的……”
“好像在哪儿见过她?——对了,有个网络新闻——”
“噢,我想起来了!听说她和几个人去鬼楼探险,还死了人。”
“是啊,肯定是个神经病了……要不就是冲撞了大仙儿!”
“相信我,门是打开着的,对面也不用去搜查,我自有安排。”石苓人自信地笑笑。我们不可能在疗养院坐以待毙吧?你看我的助手,面无人色,恐怕在这里待上一整天连话都不会说了,会产生心理障碍的。这里阴气重,可不是好地方!
也是。
一瞬间,我觉得石苓人也不是特别讨厌!
等等,我是你的雇主啊,谁说是你的女助手了!
我有些迫不及待的冲动,想早些见到林友亚,弄清楚那一晚她说的究竟是真的,还是她神智错乱产生的幻觉。很少有人会相信这世上有鬼,原来的我也一样,但从那一晚开始,我发现自己已经深陷到床头的鬼故事中去了。
林友亚的家人果然神通广大,一夜之间就办好了出院手续,也给她在星级酒店顶层定好长期套房。我惊讶于对方的肆无忌惮,石苓人却说,这只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这年头形形色色的法律,许多不近人情,特别是明令未成年人、精神病患、甚至行凶者、贩婴者是弱者,须加以保护。而正当防卫却要罪加一等,引来无数热议。
就以精神障碍来说,若要将患者监置在私宅或医院,须附上医师诊断证明,并经由警方的许可;如果没有医师的诊断与官方的认可,家族或社会不可擅自隔离患者。然而,这条法律并不是设置在医疗的相关规定之中,因为收容患者的医院数量远远不够,导致这条法律反而成了可将患者监置在私宅的正当理由。
因此直到今日,私宅监置成了社会上的常态,也为许多权贵徇私枉法大开方便之门。
这一早上,我请了假呆在石苓人的心理咨询室内,临时抱佛脚的和石苓人研究未知的领域,和我想象的不同,他没有搬出什么佛经道藏来施法,反而在电脑上打开了极多有关犯罪学、病态心理学、心灵学的著作电子书,除了柯尔基的《拟态的纪录》、李普曼的《精神病患的言语》、巴迪尼的《腊质屈挠性》等病态心理学之外,还有法兰西斯的《死亡百科全书》、舒连克?诺金格的《犯罪心理及精神病理的研究》、瓜利诺的《拿破仑的面相》、卡里艾的《附身与杀人自杀的冲动之研究》、克拉夫特?艾文的《审判精神病学校教科书》、波登的《道德性痴呆病患的心理》等犯罪学书籍。
“我只是半吊子的心理咨询师,不是专业医生!即便是后者,也只能解决一般的精神疾病。可是从医学上讲,精神疾病不等于精神病。我们平时所说的‘精神病’是指‘重性精神病’,是精神分裂或者偏执狂之类的‘严重’的精神疾病。何况林友亚……这种人被称为精神病态者,完全不顾他人死活,而且没有做不到的事情。由于不在乎他人的感受,所以能放手去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可惜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是一种专门的学问,临床上的表现特别复杂,想要把她绳之以法,你以为是个人就行?”
“难道我们就无能为力,只能寄希望于鬼神?”
“该走了。”石苓人收起手机,“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我们准时到达酒店楼下,林友亚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原地。没有人陪护,没有人随同。
前后左右的人来来往往,但看起来没有人和她搭话,所以一个人孤零零地散发着“不要接近我”的气场。从正面看,眼神险恶又更加强化了牢固的拒绝之壁。
我高中的时候也是这种人,休息的时候趴在桌子上,明明没有睡着却闭着眼睛。和周围喧闹的学生不同,陷入孤立之中。可是又在内心的某处憧憬着嘈杂的气氛。
好难过。
”为什么会难过”?
我不期然想起关于因纽特人的典故。几乎每一本讨论精神病态者的书籍都会提及。那里只要出现一个精神病态者,集团的秩序就会被打乱。解决之道就是将他推落冰河,壮士断腕,简单明快,却也骇人听闻。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我的确很讨厌林友亚,可为什么出现在面前的林友亚却又显得那么惹人怜悯,让我觉得她孤零零的就像被抛弃的小孩,我真的弄不清楚到底是个怎样的家庭能造就了这样的女儿!
伃细想想,真是讽刺啊;,因为一旦曝光就是件丑闻……事关家族的名声。所以任她自生自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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