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零二十二.一十.一十五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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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校日常,两点睡十点起,晚上继续消遣时间,哈哈。
愿许秋风知我意,散我心中意难平。一个被阳光照耀过的洞穴就不要说黑暗是你的宿命了,一个人一生可能都是孤独的,只要感受过一次被爱你就会忘不掉,孤独就不再是你的宿命,有些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人,我的答案是喜欢从来没有原因。因为是她,所以喜欢,如果说喜欢也要有原因的话,那还是喜欢吗?喜欢是什么,喜欢是独一无二的,是你跨过千山万水,看遍人间的一切,回首见她,她仍是首选。我不知道我喜欢你什么,但我知道我就是喜欢你,喜欢就是支支吾吾的言语以及对她眼神深处的独一无二,喜欢好像从来没有选择,独一无二的喜欢才是喜欢。
即使花开终有时相见再无期,但,我的心中仍然是你,一如往昔。
有好多话想说,有好多话没说,有好多话,想说又不能说......
最近又看了一遍《龙族》,其中有句话让我突然情感大发,“最后留在记忆深处的总是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就像你记住一个人往往不是因为她的美,很多年后你连她的样子都忘记了,可偶然在人流如织的街头闻到她惯用的香水味,你在惊悚中下意识回过头去,却只看见万千过客的背影。”即使你回想起刚才与你擦肩而过的就是她,即使你跟她面面相对,你也未必能认出她今天的样子。即使你现在改变了许多,已经不是我记忆里的那个她了,但我还是喜欢她,以前的她。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不能在颓废下去了,哈哈。
余生再无倾城色,一草一木皆相思。也许只有你曾让我觉得人间值得吧,我至今还是很后悔,后悔让一个值得我托付终生的人对我失望至极,最终离我而去,如果真的还有机会的话,我多么希望能带你回家。真的是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呢,呵呵。与你分别后我开始了吸烟,喝酒,我尝试着如何能让我的良心更好受一点,他们让我能在云雾与喧嚣中迷失自己,从而忘记忧伤与痛苦,有了目的,这个行为就失去了他本来的乐趣,后来我又找到了一个新的释放自己的途径,就是健身与看书,他们毕竟对我的身体来说是一件不错的投资,哈哈。逐渐的我的性格变得洒脱起来,我的朋友都说我好像改变了许多,大抵是因为你,我成长了许多,我并不知道这种成长是否是一种进步,不过我只是觉得这种感觉让我过的很奇妙,好像以前就从没有活过,我开始改变自己的穿衣风格,开始带饰品,开始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开始自我欣赏,开始小众。但我内心一直都知道我这样做无为是还没能从失去你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哈哈。有点晚了,从今天开始要好好努力了,要向着更好的自己努力了,以后的话就不定期写喽,哈哈,每天少更一点,或是几天一大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