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第2/2页)
但是最后一个案子可就不一样了。
“在我的据理力争下,法院重审了,罚款全免了!”他自豪的补充到,“改判我方,二十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例貌似是说张伟的失败,本来罚款就行,现在却变成了要进去蹲二十年。
但是仔细想想啊,“二十年有期徒刑”,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一般情形下,有期徒刑的期限,是在六个月以上和十五年以下的。
对于数罪并罚而言,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也就是说,有期徒刑最高不过二十五年,在上就是无期和死刑!
而在原本只需要花两百万,就可以继续逍遥的己方,在张伟的不懈努力和“据理力争”之下,被他送进去了,这是什么个成就?
将一个不需要拘役的人,弄成接近顶格的有期徒刑,还完全是“据理力争”,那么被他送进去的会是好人?
要知道不少判例之中,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都不一定二十年,特别是开车的。
所以那个时候,张伟笑的真的很开心,因为他是真的在“据理”力争,他是实实在在的站在公正的那一边。
不过也就此,张伟的工作难做了。
为什么?
就像是关谷听到张伟的战绩之后,就立即放弃找他一样,委托人找律师,都只有一个非常纯粹的目的——胜利,让自己获胜,最好把对方弄进去。
正义不正义,那完全不是他们考虑的部分,特别是在案件涉及到自己的时候,他们期望的不是一个“公正”,而是一个“胜利”。
有本事让对方律师,甚至是敲锤子的都进去的“张三”,要远比可能送自己进去的“张伟”令人安心——特别是在自己可能不占理的时候。
就像是柯南里妃英里这个律师的称号,是“不败女王”,是“不败”,而不是什么“正义”,“善良”,“光明”,“公正”,“审判”。
最好的律师只有一种——不败的律师。
更进一步的说,就是永远胜利的律师。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没有人会第一时间,就把自己代入到反派boSS身上(正常人,不正常的不考虑),更没有人会觉得自己的胜利,会是一种“错误”!是“不公”!
于是由己及人,对律师的强弱的评价,自然也是赢过多少次,逆转过多少绝境。
所以张伟这种不会咬唇鼓舌,扭曲是非的律师,在给房地产公司辩护的时候,必然是一败涂地的。不是他不用心,更不是他愚蠢,只是哪怕他闭关翻阅法律条款,错误的现实就摆在那里。
不去模糊化这一点,不去顾左右言它,不去拖延时间,不去走法官路线,不去动用并不在法律允许的手段,那么哪怕对方律师不是什么小微,而是什么都不懂的老大爷,结局也并不会有太多的不同——因为他自己就会指出问题的所在,就像是他曾经送进去的委托人一样。
“人无完人,但会完蛋。没有钱,再正义的律师也会被饿死。”
非常的残酷,也非常的现实。
更加现实的是,不去获得胜利,哪怕你的能力并不差,哪怕你的行为合法甚至正义,你也不会被任何人认可。
而相反的,只要你可以保证自己的“不败”,那么不论你为什么凶犯做过辩护,不论你的律师费多么的天价,都有无数人对你趋之若鹜。
好人如此,坏人更是如此。
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律师赚的并不多。
当律师的第一阶段实习律师,而律所的实习工资并不多,并且大概率是成为助手,像张伟一样一直刻光盘。而实习期过了开始执业之后,律师之间的差距就开始出现了,没有名气就接不到案子,没有案子就没有成绩,没有成绩就没有名气,没有名气就没有案子……
这种前景就跟网文写手一样,百分之二的人拿着八成甚至九成的资源,而大部分的人并不比其他行业好过多少。
因为资本也一样只相信“胜利”。
有过成功案例的人,要远比新手菜鸟值得信任——不论自己的案子简单还是复杂。
大部分人都希望找经验丰富的老师傅,不希望自己成为菜鸟的试错炮灰,于是也才有离谱的最好20岁以下,要求三十年工作经验的招聘广告。
至于吕子乔,那就真的是因为活的潇洒了。
他幼年应该随着大仲马四处流浪,成年后也极少固定在一座城市生活,卖过大力丸,做过试药员,天南海北的闯荡,认识了不少美女,有过丰富的人生,但是却从未有一个让他真正的停下。
是后来经历了公寓之中的种种,才逐渐让他在公寓扎下了根,不愿再做一个浮萍游子。
除了不喜欢美嘉这个花痴cp,更希望搭配雨墨之外,这种潇洒的坑货,自己当而不是身边有,感觉会非常的爽快。
当然,刚刚落地的白夜并不清楚现在的剧情走到了哪里,自己又是什么一种身份。